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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符文指引解难题(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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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霄雷诀》非修炼之法,乃天律所授“执念判官”之职。职责有三:其一,收集散逸执念;其二,归位执念本源;其三,审判执念之罪,维系三界心魔平衡。非为飞升,非为成神,乃为执念之狱,司律之官。判者无我,唯律是从;录者非选,血纹为凭。每杀一人,拾其执念残音,非我之能,乃职守所驱。我非收集者,乃搬运者。每一道残音,皆自玉简而出,终归玉简而返。

信息入识,如刻入骨。我未惊,未惧,只觉百年杀伐,终得其名。原来我所行之路,非逆天改命,而是循律而行。非我选择成为判官,而是判官之职,早已选我。

就在此时,识海深处忽现通感——画面一闪,我立于忘川之上,脚下浊流翻涌,百鬼匍匐。我手持蛇首杖,杖缠人发,身后鬼影重重,叩首低语。那景象不过瞬息,却如烙印刻心。非我所见,乃玉简所载之“未来职守”。我非孟婆,却执其形;非魔神,却掌其权。此非宿命,而是职守预载。

我收回手,指尖离玉简,清流止。玉简表面虚影散去,雷丝隐没,唯底部“容器录”三字仍微光流转。我立于原地,七窍血止,识海残音归位,逆“耳”符缓缓淡去,然掌心血纹未消,反更深一分,如血铸之印。

玉简已认我为录者。

然我非全容器,亦非纯判官。我之“偏”,使我未被同化;我之“逆”,使我得以触简。玉简所录者,非完人,非全器,乃变数之身。我非它所造,而是它所惧——因我能听见,因我未全听。

我抬手,以指尖血,在玉简下方石面,重画“耳”字。此番笔顺如常,非逆,非护,而是宣告。血纹成,未倒置,未凝符,却与玉简底部那半“耳”轮廓遥遥相合,似两半残符,终将圆满。

就在此时,玉简底部那半“耳”轮廓,忽然渗出一丝极细血线,顺其边缘缓缓滑落,未滴地,未散开,而是悬于半空,如丝如线,直指我眉心朱砂裂痕。

血丝将触未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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