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阳光法案:权柄照见初心,公义筑牢藩篱(1/2)
2078年6月20日,晨雾尚未散尽,全证总局中央会议厅的合金大门已缓缓开启。这座悬浮于民生大道上空的环形建筑,以量子碳纤维为骨架,外墙是可实时切换透明度的智能玻璃,此刻正映着初升朝阳,将“执政为民,监督为公”八个烫金大字投射在下方的广场上。厅内,圆形会议桌环绕着中央的全息投影台,桌面上嵌入的量子显示屏正滚动着徐物窃案的核心数据与民众反馈,空气中弥漫着凝重而迫切的气息。
全证总局局长周正明身着深灰色制服,胸前的徽章在灯光下熠熠生辉,他率先步入会场,身后跟着廉政公署署长秦正、民生都察院检察长魏东、跨时空监督司司长源梦静、文物保护司司长陆明远等核心部门负责人。我(林默)与蓝莜紧随其后,刚在跨时空科的席位落座,便感受到来自各方的目光——徐物窃案的尘埃落定,并未让这场反腐风暴停歇,反而将更深层的制度建设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
“人到齐了,我们开始吧。”周正明局长抬手示意,全息投影台立刻亮起,徐物窃案的关键证据片段在半空流转:被篡改的文物档案、海外账户的资金流向、与文物贩子的通讯录音,最后定格在百姓公审院广场上“民心即法”的鎏金标语上。“徐物窃案不是孤例,”周正明的声音沉稳有力,透过量子扩音系统传遍全场,“一个博物馆副院长,利用职权篡改档案、倒卖国宝,非法获利八千七百万全证币,背后暴露的是权力监督的漏洞,是财产监管的空白。今天召集大家,就是要讨论一个核心议题——全证世界是否应当全面推行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制度,如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话音刚落,秦正便起身发言。他将手中的量子卷宗接入会议系统,徐物窃的财产明细瞬间铺满所有显示屏:“各位请看,徐物窃在任职期间,通过暗尘时空的壳公司转移资产,将受贿所得拆分存入七个海外账户,甚至将部分赃款转化为文物、贵金属藏匿于跨时空储物舱。如果早有财产公开制度,他的财产变动与收入水平严重不符的情况,早在第一时间就会被发现。”秦正的手指划过屏幕,红色标记的异常交易记录格外醒目,“根据廉政公署的统计,近五年来全证世界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83%的涉案人员存在隐匿财产、转移赃款的行为,而现有监管体系对跨时空资产、隐性收入的核查难度极大。”
“我支持推行财产公开制度。”民生都察院检察长魏东紧接着说道,他调出一份详实的报告,“这不仅是反腐的利器,更是保障民众知政权的基石。全证世界的权力来自民众,公职人员必须接受最严格的监督。美国早在21世纪就通过《政府道德法》要求联邦官员定期申报财产并向公众公开,韩国则将申报范围覆盖到四级以上公务员,这些国家的实践证明,财产公开能显着降低腐败发生率。”魏东的目光扫过全场,“徐物窃案中,民众对‘暗箱操作’的愤怒,本质上是对权力不透明的不满。只有让公职人员的财产暴露在阳光下,才能从根源上遏制‘权力寻租’的空间。”
“我反对。”话音未落,行政服务司司长陈立伟便举起了手,他的眉头紧锁,语气中带着顾虑,“财产公开看似美好,但执行难度极大。全证世界涵盖十二个时空区域,不同时空的财产形态差异巨大——有的时空以数字货币为主,有的时空仍存在实物资产交易,还有的时空涉及跨时空信托、量子资产等新型财产形式,如何统一界定、核查?这需要投入海量的人力物力,行政成本难以承受。”陈立伟调出一份技术评估报告,“更重要的是隐私问题,公职人员作为公民,享有基本的隐私权。如果连合法的家庭财产、亲属资产都要全面公开,是否会侵犯个人权益?甚至可能引发针对公职人员及其家人的安全风险。”
他的观点立刻引发了会场的议论。来自工业时空的政务代表李刚附和道:“陈司长说得有道理。我们工业时空的不少公职人员,其家属从事制造业、能源产业,财产构成复杂。如果简单粗暴地全面公开,可能会泄露商业机密,影响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基层公职人员收入微薄,财产公开对他们而言意义不大,反而可能打击其工作积极性。”
源梦静轻轻敲了敲桌面,会场瞬间安静下来。“隐私与监督的边界,确实需要厘清,但不能因此否定财产公开的必要性。”她调出跨时空监督司的监测数据,“首先,财产公开的范围可以明确界定——并非所有财产都要公开,而是与公职身份相关、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财产,包括本人及配偶、共同生活子女的不动产、大额存款、有价证券、跨时空资产、海外账户等,日常生活用品等小额财产可予以豁免。这既保障了公众的知政权,也尊重了合法的隐私。”
源梦静顿了顿,继续说道:“其次,技术层面的难题并非无法解决。跨时空科的‘时空轨迹溯源系统’已实现对跨时空资产的追踪,蓝莜团队研发的量子资产核查模块,能对接十二个时空的金融系统、产权登记机构,实现财产数据的自动采集与比对。”她看向蓝莜,示意她补充说明。
蓝莜起身,指尖在虚拟屏幕上轻轻一点,一幅全证世界财产监管网络的全息图便在中央投影台展开:“我们已经完成了‘量子资产公示平台’的原型开发,该平台基于‘电鸿物联操作系统’构建,能实现三大功能:一是财产自动申报,对接公职人员的银行账户、产权登记、跨时空交易记录,实时同步财产变动;二是智能核查比对,利用量子溯源技术验证财产合法性,一旦发现与收入水平不符的异常变动,自动触发预警;三是分级公开公示,高级公职人员财产全面向社会公开,基层公职人员财产在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内部公示,民众可通过身份验证查询相关信息。”
蓝莜的演示让会场的议论声渐渐平息,她继续补充:“平台还设置了隐私保护机制,对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比如隐去家庭住址、亲属具体职业等,只公开财产数额、来源等核心信息。同时,通过量子加密技术保障数据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或被篡改。目前,该平台已在跨时空监督司内部试点,对500名公职人员的财产核查准确率达到99.7%,核查效率较传统方式提升了30倍。”
“技术可行不代表制度可行。”法务部部长赵淑敏推了推眼镜,语气严谨,“财产公开制度必须有坚实的法律依据。目前全证世界的相关规定仅要求部分高级官员申报财产,且申报结果内部掌握,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如果要全面推行,必须先制定《全证世界公职人员财产公开法》,明确申报主体、公开范围、程序、惩戒措施等核心内容,避免执行中的随意性。”
赵淑敏调出各国的立法案例:“英国1883年就制定了《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是最早推行财产申报立法的国家;日本1992年通过《国会议员资产公开法》,虽然存在漏洞,但为后续完善奠定了基础。我们可以借鉴这些经验,明确:申报主体不仅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机关的公职人员,还应涵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受政府委托行使公共职能的组织的管理人员,以及离职后三年内的前公职人员——这能有效防范‘离职后受贿’‘期权腐败’等问题。”
“我同意赵部长的观点,法律是制度的保障。”秦正补充道,“同时还要明确惩戒措施。对虚假申报、隐匿财产的行为,必须从严处罚——轻则通报批评、降职降级,重则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巨额罚款。就像最高法公布的逃废债案例一样,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监督的,要采取‘刺穿公司面纱’等措施,追究相关关联方的责任。只有让违规成本远高于收益,才能让财产公开制度真正落地。”
文物保护司司长陆明远叹了口气,语气中带着痛心:“徐物窃作为文博系统的高级官员,本该是文物的守护者,却利用职权倒卖国宝。如果早有财产公开制度,他账户上突然多出的一千万全证币,必然会引发核查,这场文物浩劫或许就能避免。”他看向周正明局长,“文博系统涉及大量珍贵文物和公共资金,是腐败的高发领域,我建议财产公开制度先在文博、金融、能源等重点领域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全面推广。”
“试点是个稳妥的思路。”周正明局长点头表示认可,“但试点范围不能太窄,否则难以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可以将试点分为三个层面:一是高级公职人员,包括总局及各时空局级以上干部、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公开财产;二是重点领域公职人员,如文博、金融、基建、执法等部门的中层以上干部,公开核心财产信息;三是基层公职人员,选择性公开主要财产,以内部监督为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