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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9章 证据闭环案结事了,长效防控再升级(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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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连环模仿猥亵案的证据固定工作完成后,苏瑾团队将案件移送至吴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过详细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李军的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且系模仿作案,主观恶性较大,依法对李军提起公诉。

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时,苏瑾团队作为办案单位,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完整的证据链,包括李军的供述、受害者的证言、监控画面、步态分析报告、DNA鉴定报告等,充分证明了李军实施猥亵行为的犯罪事实。

李军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经过审理,充分考虑了李军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社会危害性,认为李军模仿他人实施连环猥亵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破坏了社会的治安秩序,主观恶性较大,依法判处李军有期徒刑五年。判决宣读后,李军没有提出上诉,判决生效。

案件宣判后,苏瑾团队召开了专题总结会,对这起模仿型连环猥亵案的侦破过程进行了全面复盘。

苏瑾在总结会上说道:“这起案件的侦破,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

首先,在打击连环犯罪时,不能只关注主犯的抓捕,还要警惕模仿作案的可能性,尤其是在案件有一定社会关注度的情况下,模仿者很可能会利用主犯的作案手法实施犯罪。

其次,监控盲区的排查和治理是预防此类案件的关键,即使我们对主要公园进行了监控升级,也不能忽视社区公园等小型公共场所的监控覆盖,这些地方往往是犯罪分子的新目标。

最后,犯罪心理侧写在案件侦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司徒亮通过对嫌疑人的心理分析,准确锁定了嫌疑人的性格特征和作案动机,为我们的排查和审讯提供了重要指导。”

司徒亮补充道:“从犯罪心理的角度来看,李军属于典型的‘模仿型犯罪者’,这类犯罪者往往性格自卑、懦弱,在现实生活中缺乏存在感,通过模仿他人的犯罪行为,来满足自己的扭曲心理和控制欲。

他们的反侦查意识大多来源于对主犯犯罪手法的观察和学习,虽然不如主犯成熟,但也具备一定的隐蔽性。

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不仅要打击犯罪者本身,还要加强对犯罪心理的研究和干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赵鹏则从现场勘查和证据固定的角度总结道:“这起案件的现场勘查难度较大,尤其是晨光社区公园的案发现场,周边环境复杂,痕迹容易被破坏。

我们通过细致的勘查,提取到了脚印和纤维样本等关键证据,为后续的鉴定和抓捕提供了重要支撑。

这提醒我们,在现场勘查时,一定要保持严谨细致的态度,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痕迹。同时,证据固定工作也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每一份证据都合法有效,能够在法庭上发挥效力。”

总结会结束后,苏瑾团队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向吴州市园林局、公安局和社区管理部门提出了进一步的整改建议:一是扩大监控覆盖范围,将社区公园、街头游园等小型公共场所纳入监控升级工程,实现全市公共场所监控无死角覆盖;二是加强对社区公园的安保巡逻,由社区联合物业组建志愿者巡逻队,在清晨、傍晚等关键时段加强巡逻,提高见警率;三是建立社区治安预警机制,通过社区宣传栏、业主群等渠道,及时发布治安预警信息,提醒居民加强防范;四是加强对有不良前科人员的监管和心理疏导,定期走访排查,及时发现和干预异常行为。

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苏瑾团队的建议,立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吴州市园林局联合公安局,对全市的社区公园、街头游园等小型公共场所进行了全面的排查,登记造册,制定了个性化的监控升级方案。

截至目前,全市共新增社区公园监控摄像头800多个,消除监控盲区300多个,实现了小型公共场所监控覆盖率的100%。

社区管理部门也积极行动,组建了由社区工作者、物业保安和热心居民组成的志愿者巡逻队,配备了统一的巡逻装备和通讯设备,在清晨、傍晚等关键时段,对社区公园、小巷等重点区域进行巡逻。

同时,建立了社区治安预警微信群,及时发布治安信息和防范技巧,居民可以通过微信群上报可疑情况,形成了“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治安防控格局。

针对有不良前科人员的监管和心理疏导工作,苏瑾团队联合社区民警和心理援助机构,制定了“一人一档”的帮扶计划。对辖区内有猥亵、盗窃等前科的人员,定期进行走访排查,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心理状态,为他们提供就业指导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同时,建立了异常行为预警机制,一旦发现他们有异常行为,及时进行干预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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