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4章 全案告破定罪责(1/2)
市刑侦支队会议室里,苏瑾团队正在对幼儿园食物中毒案的所有证据进行最终的整理和核对。桌面上摆满了各类证据材料,包括食物样本检测报告、嫌疑人供述、监控录像、通讯记录、作案工具等。司徒亮逐一梳理着证据链,确保每一份证据都清晰、完整、具有法律效力。
“目前,我们已经掌握了完整的证据链,能够充分证明赵刚、李伟、老王和张强的犯罪事实。”司徒亮说道,“赵刚为了打击竞争对手,指使李伟制造食物中毒事件;李伟找到同乡老王,以威胁和利诱的方式,让他采购过期食材,并在食物中添加含有沙门氏菌的粉末;张强则帮助李伟从肉类加工厂获取沙门氏菌,并协助他制作白色粉末。所有嫌疑人都已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相关证据也相互印证,没有任何漏洞。”
陈静补充道:“我们对所有的食物样本、呕吐物样本、排泄物样本和作案工具上的残留物质进行了详细的检测,确认导致幼儿食物中毒的元凶是沙门氏菌,且该沙门氏菌正是李伟和张强从肉类加工厂获取并制作成白色粉末,由老王添加到食物中的。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定案的关键证据。”
苏瑾点了点头:“很好,现在证据链已经完整,我们可以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同时,我们还要将案件的相关情况通报给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让他们对辖区内的幼儿园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检查和整改,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力度,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随后,苏瑾团队将案件的所有证据材料整理成册,移送至市检察院。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案件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依法批准逮捕赵刚、李伟、老王和张强四名嫌疑人。不久后,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在法庭上,苏瑾团队出示了完整的证据链,四名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赵刚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李伟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老王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张强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案件宣判后,育童幼儿园的家长们纷纷表示满意:“感谢警方和法院,为我们的孩子讨回了公道。我们终于可以放心地把孩子送到幼儿园了。”王敏园长也对苏瑾团队表示感谢:“谢谢你们,是你们帮助幼儿园澄清了冤屈,恢复了声誉。我们一定会吸取这次事件的教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孩子们的健康和安全。”
在苏瑾团队的协助下,市场监管部门对育童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整改。幼儿园更换了新的食材供应商,建立了严格的食材采购和验收制度,确保食材新鲜、安全;对食堂操作间进行了全面的消毒和改造,配备了专业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教育部门也组织辖区内的所有幼儿园,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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