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南洋海贸(1/2)
第一页,是福建与邻省广东的户部税收数字对比:
康熙五十五年(禁南洋前一年):闽海关税收:四十二万两;同年广东,粤海关税收:三十八万两
雍正四年(禁南洋十年后):闽海关税收:九万两。但同年,因广东保留了广州海口通商,粤海关税增至五十一万两。
第二页,是从高其倬文稿里摘录的福建各府县的奏报:
漳州府:“沿海居民十之七八以海为生,自禁洋后,失业者众,盗贼日繁。”
泉州府:“去岁捕获海盗一百三十七人,审之皆渔民、船工,因生计无着铤而走险。”
福州府:“番钱断绝,银价高涨,商贾不通,市井萧条。”
……
而邻省广东沿海治安相对平稳,虽有海盗,但规模却远小于福建。
胤禛一页页翻看,殿内鸦雀无声。十三弟整理的这些数字和实录,比任何慷慨陈辞都更有说服力。
“这些数据,可都核实过?”胤禛抬头状似随意地问允祥。
“回皇上,具有档案可查。”
允祥知道,这是四哥要说给大臣们听,忙躬身答道:“臣弟还查到,康熙五十六年禁南洋时,圣祖曾言:‘此禁令非永久之制,待海疆宁靖,可酌情放宽。’可见圣祖也知禁令是权宜之计。”
此话一出,保守派的老臣们有些坐不住了。
田从典立即出列:“王爷,即便如此,开了海禁以后,风险如何规避?若是商船私运米粮、铁器出洋,或携带违禁书籍,甚至与海外反清势力勾结,我大清又该如何防范?”
胤祥早有准备:“田大人的忧虑,可以参照广东的法子:
限定通商口岸,船队出海时间,商船需取印照、实行商船保甲连坐,出海前严格检查,严禁运米粮、铁器、硫磺等战略物资出洋,归国时再行查验按货抽税。同时,归国商船所带番银,必须在海关兑换成官银,以防私钱流通。
……
这些措施,广东已行之有年,成效显着。且福建水师近年整饬有力,当命其增强巡逻。沿海炮台亦可监控商船往来,本王认为风险可控。”
允祥说完,史贻直随即出列声援支持:
“王爷所言甚是,不止南洋海禁,就是浙江、江苏暗地活动的内海船只,若是按照‘商渔一体船’纳入‘给照、验货、抽税’制度,按‘一船税以十两计,则一岁得银可增数十万’,此银收于国库,战时能用以军需,平时亦可作各省调派支援。”
闻言,一直没有出言四朝老臣,年逾古稀的工部尚书李永绍也出列,缓声说道:
“启禀皇上,臣觉得怡亲王、史大人说得都有道理。自康熙末年以来,西洋船只屡至至我东南沿海,其船坚炮利,已非我旧式战船可比。
若长期禁海,我水师不接触外洋,如何知彼之长、补己之短?允许商船出海,或可借机了解西洋船炮技术,于海防实有益处。”
李永绍素以“清廉刚正,不事钻营”着称,雍正四年“从耕籍田”典礼,年逾七旬的他扶犁行耕,帝特赐耕牛一头,准乘马至左翼门,时人荣之,在老臣中小有威望。
是以,他说完,殿内一时静默,胤禛见大家都说得差不多了,才缓缓开口道:
“今日所议,朕已明了。开海之利,在于通商惠民、增裕国库;开海之弊,在于海防隐患、人心浮动。然治国之道,贵在通变。圣祖禁南洋,是为当时之需;今日开海禁,亦为当下之要。”
他顿了顿,目光再次扫过群臣:
“堵不如疏,朕决定,准高其倬所奏,开放福建海禁,以厦门为通商口岸,恢复自康熙五十六年封禁的南洋贸易。具体条例,由怡亲王牵头,会同户部、兵部、工部,参照广东成例,十日内拟定细则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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