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2章 要我停?先给指令编号(2/2)
林远点头,写下新模块名,像在给对手递一把必须接住的刀:
INSTR-REG-01|指令登记与影响台账
规则简单得过分——
1)凡要求暂停调查、暂停验真、暂停公开台账等动作,必须由发布单位出具指令编号;
2)指令必须写明影响范围(哪条流程、哪个城市、哪项接口);
3)必须写明有效期,过期自动恢复;
4)编号进入台账,供银行与审计内部复核。
“他们会不会说你搞对抗?”住建联络员压低声。
林远看着他:“对抗的不是我,是他们的口头权力。我只是把权力按进流程。”
当晚,INSTR-REG-01连同接口说明同步上线,公告只有一句话:
“涉及公共证据链的暂停/限制措施,请按INSTR-REG-01登记指令编号与有效期,以便银行、审计、住建统一复核。”
公告一发,省信息处那位处长的电话就打了过来,语气明显变硬:“林远,你这是把事情搞大了。”
林远没有争辩,反问一句:“处长,我只问你一句——要我停,可以。**给我编号。**我按编号停。”
电话那头沉默了足足五秒,才挤出一句:“你等通知。”
林远挂断电话,转头对众人说:“他们最怕的不是我们查到谁泄露,而是我们逼他们把‘停’写成文件。因为一旦写成文件,就等于承认——他们知道有人在卖解释权,却选择盖住。”
审计旁听官合上纪要本,轻轻敲了一下封面:“那就等他们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