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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他的唯一法则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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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时间。”裴欢将他所有细微的反应尽收眼底,眼底极快地掠过一丝了然,但并未点破。

是了,这就是她的陈瑾。

会因她一个眼神就方寸大乱,会在她划定的规则里笨拙前行,也会因她一句点拨而眼底燃起星火的……

她的陈瑾。

她平静地站起身,校服外套划开利落的弧度,“别迟到。”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陈瑾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按了按依旧有些发烫的耳根,又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左胸口。

回过神来,他想起刚刚裴欢提到的......

过去,他的“执行力”体现在拳头上,体现在用暴力和恐惧建立的秩序里。

他从未想过,这种近乎本能的力量,还能被赋予另一种意义,指向一个听起来如此截然不同,却又隐隐感觉能够触碰的未来。

脑海里不受控制地闪过一些画面——

父亲拿着那份泛黄的判决书时佝偻的背影,母亲离世前绝望的眼神,金毛那些混混嚣张的嘴脸,以及……裴欢站在讲台上,用最平静的语气引用法律条文时,那种无形却坚不可摧的力量。

如果,执行的不再是私人的愤怒,而是公认的规则?

如果,维护的不再是虚假的威势,而是真实的秩序?

这个念头让他心脏重重一跳,带着一种近乎灼热的战栗。

法律知识竞赛复赛的模拟法庭环节,在市中级法院的一个小型审判庭举行。

庄严肃穆的环境的代入感,让所有参赛者都不自觉地屏息凝神。

裴欢和陈瑾抽到的案例是一起“校园欺凌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

裴欢担任被告代理律师,陈瑾则扮演被告——一个长期被欺凌后反抗致人轻伤的学生。

对方团队是来自师大附中的尖子生,担任原告律师的男生言辞犀利,引经据典,将“被告”描述成一个“性格暴戾、蓄意报复”的危险分子。

轮到裴欢发言。

她站起身,步伐平稳地走到法庭中央,甚至没有拿稿。

“审判长,各位评委。”

她声音清晰冷静,目光扫过全场,最后落在对方律师身上,“我方不否认我的当事人造成了对方人身损害的事实。但本案的核心,并非简单的伤害结果,而是该结果发生的前提与情境。”

她条理清晰地展开论述:

“第一,关于主观故意。对方律师强调‘暴戾’、‘蓄意’,却刻意忽略了我当事人长达一年的被欺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财物被毁、公开羞辱、肢体推搡。这些,都有证据支持。”

她示意陈瑾出示事先准备好的“证据”清单。

“第二,关于行为性质。事发起因是对方再次对我当事人进行围堵胁迫。我的当事人是在逃脱过程中,在被多人拉扯、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即时威胁的情况下,做出的挣脱和自卫行为。其目的是停止侵害,而非主动攻击。”

“第三,关于责任划分。根据《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学校对校园欺凌负有预防和制止的责任。此案中,校方监管失职,是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她每说一点,都精准地引用相关法条,逻辑严密,无懈可击。

原本有些倾向于原告方的评委,也开始微微颔首。

到了双方质询环节。

对方律师试图抓住陈瑾扮演的“被告”进行攻击,问题尖锐:

“被告,你明明可以报告老师,为什么选择暴力解决?是不是你本身就崇尚暴力?”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陈瑾身上。

只见他抬起头,不再是平日那副桀骜不驯的样子,眼神里带着被逼到绝境后的屈辱和愤怒,以及一丝不易察觉的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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