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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 奇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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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后,京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燕如烟,你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法官看着原告燕如燕道。

“没有了。”燕如烟的脸色有些难看,原本已经定性的审判如今有了变数,就连她的情人罗飞也被纪委带走了。

“被告刘福民,你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法官又把目光看向了被告刘福民。

“没有。”刘福民摇了摇头,声音有些低沉。

虽然因周泽川的干预,他们的离婚案进行了重审,但一想到自己戴帽的事情被全网公开,他的心情就好不起来。

“原告燕如烟,被告刘福民,本庭现在宣布调解结果:

一、原告燕如烟起诉离婚,被告刘福民同意,本庭也予以支持。

二、原告燕如烟要求被告刘福民净身出户,本庭不予同意。

三、原告燕如烟要求将婚生子判给自己,本庭也不予同意。”法官的回答彻底打破了燕如烟的幻想。

“好,太好了,还是有良心法官的!”某网友看着庭审现场传来的话语道。

“就是,这女人也太有心机了。”

网络上几乎是清一色的好评,但还是有个别小仙女对法官进行了批判,认为不公平。

燕如烟满脸怒气地看着法官,声音颤抖着喊道:我不服!房子在我们两人名下,房贷也是我还的,车辆首付和车贷都是我付的,孩子也是我代管的,你们凭什么这么判。”

面对燕如烟的质问,法官扫了她一眼,然后回答道:原告燕如烟,请注意庭审纪律,本庭现在回答你的提问,以及社会各界的疑问。

首先你说房贷车贷以及车辆的首付都是你付的,可据我们调查所知,你自从结婚之后就没有出来工作过,请你说明你的经济来源?”

“当然是刘福民给的了,他给我钱不是应该的吗?”燕如烟理直气壮的回答道。

“你既然承认是被告刘福民给你的钱,那你所说的由你支付房贷车贷以及车辆首付一事就不实了,这属于你们夫妻共同的财产。”法官解释道。

“他既然把钱给我了就和他没有关系了,那是我代管孩子的劳动所得,凭什么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燕如烟大声嚷嚷道。

“好家伙,这脑回路长得。”

“按照她的逻辑,是不是我抢银行也算是劳动所得了!”

“楼上说的我看刑。”

……

法官也被燕如烟的说法给雷的不轻,还有这种脑回路,她究竟是怎么想的。

不过他也懒得和其掰扯,当即接着说道:“先说房子,此房是被告刘福民的父母出的首付,虽然写了你们两人的名字但还是婚前财产。

婚后房贷由原告被告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财产支付,但考虑到女方对婚姻不忠在前,故房屋产权归被告刘福民及其父母所有。

车辆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两人平分。经估价该车辆价值12万元,你们谁要?”

“我不要,给我也没有机会开。”刘福民脸色难看的说道。

“原告,你呢?”法官看向燕如烟道。

“我不服,凭什么把房子判给那个废物,我的青春损失费呢?”燕如烟大声嚷嚷道,和法官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

“原告,你如果不服本庭的判决,可以上诉至汉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在说车辆的事,你要不要?”法官严肃的说道。

“当然给我了,这是我买的车。”燕如烟不满的说道。

“那好,由你支付被告6万元,车辆归你个人所有。”法官点点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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