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2/2)
高育良一边说,一边用红笔将问题条款一一划出,还从抽屉里拿出一本《涉外经济合同法》,翻到相关章节,结合条款给林舟讲解背后的法律依据。他没有摆教授的架子,语速不快,条理清晰,每个知识点都讲得通俗易懂,让刚接触专业知识的林舟豁然开朗。随后,他又给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你可以要求将版税明确为‘税后实际销量的8%’,并约定每半年提供一次销量明细,允许你委托第三方核对;版权方面,只授予对方五年的香江、澳门及东南亚地区发行权,内地发行权归你所有;违约责任必须对等,若报社违约,需按预计稿酬总额的两倍赔偿,若擅自修改稿件,需书面道歉并承担相应损失。”
林舟拿着标注得密密麻麻的合同和记满笔记的本子,听得极为认真,心中的焦虑一扫而空。他没想到高育良不仅愿意帮忙,还讲解得如此细致,甚至主动提供法律依据,连忙鞠躬道谢:“高教授,太感谢您了!如果不是您,我肯定要吃大亏了。您占用了这么多时间,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报答您。”
高育良摆了摆手,笑着说:“不用谢,你一个大一学生能写出小说还敢投稿香江,这份勇气和坚持很难得。做学问和写文章一样,都要讲究严谨,签合同更是如此,一字之差可能就是天壤之别,以后遇到这类问题,一定要多留心,不懂就问,别轻易签字。”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如果对方不同意修改,也不用勉强,好作品总会有机会的,别为了出版就委屈自己,守住自己的合法权益最重要。”
按照高育良的建议,林舟给香江报社写了一封措辞恳切的回信,详细列出了修改意见,并附上了相应的法律依据。起初对方态度强硬,认为林舟只是个内地新人,没资格提修改要求,甚至在回信中表示“要么按原合同签约,要么放弃合作”。林舟没有退缩,想起高育良的鼓励,他再次写信,据理力争,逐一驳斥了对方的不合理要求,明确表示“权利义务对等是合作的基础,若无法达成一致,只能放弃合作”。
或许是林舟的坚持起了作用,也或许是报社不愿错失一部有潜力的作品,最终,对方拗不过,同意了大部分修改意见,双方通过书信往来反复磋商,顺利签下了合同。小说出版后,凭借精彩的情节和独特的视角,在香江市场反响热烈,报纸连载版的阅读量居高不下,实体书也登上了当地的畅销书排行榜,林舟不仅获得了一笔可观的稿酬,还收到了不少读者的来信,甚至有其他出版社主动联系他,希望能签下内地发行权。
这件事之后,林舟对高育良愈发敬重,时常会主动去听他的课,哪怕不是自己的必修课,也会提前占座。课后他会带着整理好的问题,找机会向高育良请教,从法学专业知识到人生理想,无话不谈。高育良也很欣赏这个勤奋好学、懂得感恩、有韧劲的年轻人,不仅在学业上悉心指导,还在他面临人生选择时给出了中肯的建议。
五年后,高育良迎来了人生的重要转折——时任省政法委书记的梁群峰,正着手整顿政法委系统作风,急需一批懂法律、业务精、品行正的骨干充实队伍。经汉东大学政法系主任举荐,梁群峰了解到高育良的学术功底和实务能力,亲自出面将他调入省政法委,担任办公室主任。这是高育良从政的起点,梁群峰对他寄予厚望,不仅委以重任,还时常在工作中指点迷津,将其视作重点培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