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0章 法槌落定,严惩抢夺之恶(2/2)
张先生有些激动地回答:“我看得很清楚,那两个人一直在附近转,看着就不像好人。抢东西的时候配合得可熟练了,肯定是有预谋的。”
赵桐权在张先生作证后说道:“各位陪审员,从以上证据可以清晰地看出,李强和王军的行为并非如他们所辩称的是一时冲动或初犯的偶然行为。他们有预谋地实施抢夺行为,给李女士带来了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庭激辩:正义与抢夺恶行的较量
法庭辩论环节,气氛愈发紧张。赵桐权神情严肃地说道:“审判长,各位陪审员,抢夺行为是对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严重侵犯,严重破坏了社会的治安和稳定。李强和王军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抢夺他人财物,将李女士置于危险之中。李女士不仅遭受了财产损失,身体还受到了伤害,精神上也承受了巨大的痛苦。这种行为严重挑战了法律的底线,损害了社会的公序良俗。”
他目光坚定地看向被告席,继续说道:“李强和王军所谓的一时冲动、初犯以及愿意赔偿等理由,都不能成为减轻他们罪责的依据。从监控录像、行踪记录等证据来看,他们的抢夺行为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初犯并不能成为他们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且,仅仅愿意赔偿并不能弥补李女士所遭受的身体伤痛和精神创伤。法律必须公正无私,对他们的犯罪行为作出严厉的判决,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李强的辩护律师回应道:“我的当事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愿意尽最大努力赔偿李女士的损失,希望能够得到李女士的谅解。同时,李强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
赵桐权严肃反驳:“李强所谓的认识错误和愿意赔偿,在他所犯下的罪行面前显得微不足道。赔偿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李女士的经济损失,但无法消除她身体上的伤痛和精神上的恐惧。坦白情节固然是法律规定的量刑情节之一,但对于这种性质恶劣的抢夺行为,不能因其坦白就大幅减轻处罚。法律必须对这种公然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起到警示作用,防止类似犯罪行为的发生。”
王军的辩护律师再次强调王军的从犯地位,赵桐权回应道:“王军虽然在抢夺行为中可能没有直接实施抢夺动作,但他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到了协助和配合的重要作用,与李强共同构成了抢夺罪。从犯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太多处罚,他同样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对每一个参与犯罪的人都有明确的惩处标准,必须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被告们在被告席上低着头,不敢直视法庭上的众人。李女士和她的家人则在旁听席上紧紧握着拳头,眼神中充满了对正义的期待。
四、最终判决:正义的庄严裁决
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赵桐权走出法庭,看到李女士和她的家人在走廊里焦急地等待着判决结果。他走上前去,安慰道:“请相信法律,一定会给你们一个公正的结果,李强和王军一定会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李女士感激地看着赵桐权,说道:“赵律师,这段时间我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希望法律能严惩这两个人。”
不久后,法庭重新开庭。审判长神情庄重地宣读判决结果:“经过合议庭的认真审议,认定被告李强和王军犯抢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李强在抢夺过程中起主要作用,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王军在抢夺过程中起辅助作用,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同时,责令李强和王军退还李女士被抢夺的财物,并对李女士进行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根据李女士所遭受的身体伤害和精神损失进行核算,以弥补她所遭受的损失。”
听到判决,李女士和她的家人眼中涌出激动的泪水,他们终于等来了正义的裁决。被告们则面色如土,瘫倒在被告席上,接受了法律的制裁。
赵桐权看着这一幕,心中感慨万千。他深知,法律的判决不仅是对犯罪行为的惩处,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守。通过这起案件,他再次深刻体会到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未来的日子里,他将继续秉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为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争取正义,让法律的光芒照亮每一个角落,让社会充满公平与正义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