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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七零年代的扶弟魔妻子(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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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芳在娘家懂事勤快,但嫁给他后就不爱动,懒懒的。

又因为跟娘家隔得近,三天两头跑娘家,从不空手回去。

新婚燕尔,原主一开始也没说什么。

他没跟女人接触过,只问了二弟媳妇一句,二弟媳说可能大嫂恋家,多过段时间就好了。

结果嫁过来整整三年,林雪芳都是老样子!

每次回娘家都拎一堆东西,地主家也没这么阔绰啊。

唐安之劝了好几次,林雪芳次次不听,夫妻俩为此爆发过几次冲突。每次,都以林雪芳哭哭啼啼控诉唐安之没出息,连媳妇回娘家拎点东西都舍不得,唐安之闷声不吭收尾。

原主老实,还有点大男子主义。

在他的想法里,让自己媳妇哭哭啼啼,作为男人,这确实不应该。要是他手头宽裕点,更有出息点,确实就不会因为这种事闹矛盾。

明明林雪芳扶弟魔,原主自己还认上错了。

但唐家三兄弟没分家,唐安之知道,林雪芳这么拎东西回娘家,对另外两个弟媳妇不公平。虽然弟媳们人好,没主动挑明,但他当大哥的不能不识趣。

于是在林雪芳回了七八次娘家后,唐安之把公中的账全交给了二弟媳李桂芬。

这样一来,就算林雪芳回娘家也没多少东西可拿。

林雪芳对此大为不满,骂他胳膊肘往外拐,钱交给弟媳妇管都不给自己老婆。

原主理亏,任由她怎么骂从来都没还过嘴。

结婚第二年,原主跟林雪芳生了个儿子。

唐家另外两兄弟也都陆续有了孩子,要用钱的地方多,每次都从公中出也不方便。

于是三兄弟一合计,三房每个月的钱粮公分不管挣多少,各拿一半出来存公账,以备不时之需。另外一半就留在各自手上归媳妇管,平时要买什么也方便。

原主的那一半,起先全给林雪芳。

直到儿子两岁时,为了让孩子吃上增加营养的麦乳精,他冒险进山抓野猪被拱了要送卫生院,林雪芳竟然连五块钱检查费都掏不出,原主顿时就觉得不对劲了。

他除了下地挣工分,还是煽猪好手,镇上拖拉机坏了也能帮忙修修,可以说能挣钱的法子他都学了个遍。吃公家粮的职工每个月挣二三十,他平均每个月能挣五十。

家里公账交一半,每个月还剩二十到二十五。

两年下来,他陆陆续续交给林雪芳五百块,自己几乎没留一分钱。

现在肉才五毛一斤,原主每个月给二十几块给林雪芳,一个月连两顿肉都吃不上,他以为她把钱全存了下来!

他被野猪拱伤,如果不做检查,很可能会留下后遗症。

林雪芳反正一口咬死了她没钱,最后还是二弟媳出面,说大哥尽心尽力为了全家,出事了理应从公账出钱。

三弟媳也很识大体,没有任何异议,还跟老二媳妇李桂芬商量一共从公账拿出十块钱,一半当检查费,另一半当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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