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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鎏簪误情(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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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晚最后一次见到那支鎏金嵌宝簪,是在市博的地下修复室。窗外的雨下得黏腻,黄梅天的潮气裹着樟木的味道钻进鼻腔,她戴着白手套的指尖刚触到簪身,就被那一点冰凉的触感攫住。簪是唐代的,通体鎏金,簪头嵌着三颗鸽血红的玛瑙,玛瑙旁缠着细如发丝的金丝,只是金丝断了两处,玛瑙也缺了一角,最诡异的是,簪柄内侧有一道极淡的褐色痕迹,像干涸的血,洗了三次都洗不掉。

馆长说这簪是城郊唐墓里挖出来的,墓主是个无名王妃,尸骨无存,只留下这支簪,和一块刻着“阿妩”二字的玉牌。林晚是馆里最年轻的文物修复师,一双巧手能让碎成十八瓣的青瓷碗重圆,可对着这支簪,她却有些发怵。那褐色的痕迹像活物,指尖划过的时候,竟隐隐有发烫的错觉。

她低头,借着台灯的光仔细看那道痕,忽然指尖一痛,是簪尖划破了皮肤,血珠渗出来,滴在了那道褐痕上。怪事发生了,血珠像被簪子吸了进去,原本淡得几乎看不见的褐痕,瞬间变得殷红,像一团烧起来的火。紧接着,一阵剧烈的眩晕袭来,台灯的光扭曲成漩涡,樟木的味道变成了泥土和硝烟的腥气,她手里还攥着那支簪,身体却像被扔进了滚筒洗衣机,天旋地转里,她听见有人在喊“抓刺客”,然后后背一重,摔在了一片泥泞里。

疼。

这是林晚恢复意识后的第一个念头。她想撑着身子起来,却发现胳膊软得像面条,浑身都疼,尤其是后脑勺,像是被人用石头砸过。她眯着眼,看见灰蒙蒙的天,还有几个穿着古装的黑衣人举着刀冲过来,刀锋上的寒光刺得她眼睛生疼。

“妖女!拿命来!”

妖女?林晚脑子一片空白,她不是在修复室吗?怎么就成妖女了?

黑衣人已经冲到了跟前,刀尖离她的喉咙只有一寸,她吓得闭上眼睛,心想完了,刚毕业就要英年早逝。可预想中的疼痛没有来,取而代之的是一声兵器相撞的脆响,还有男人低沉的呵斥声。她偷偷睁开眼,看见一个穿着玄色锦袍的男人,正握着一把长剑,和黑衣人缠斗。

男人的身姿挺拔,剑法凌厉,玄袍的下摆被风吹得猎猎作响,露出一截白皙的手腕,腕上系着一块墨玉,玉上的纹路她看着眼熟,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黑衣人显然不是他的对手,没几招就被砍翻在地,剩下的几个见势不妙,转身就跑。

男人收了剑,剑身的血迹顺着剑鞘滴落,在泥泞里晕开一朵朵暗红的花。他转过身,看向林晚。

林晚这才看清他的脸。剑眉入鬓,鼻梁高挺,薄唇抿成一条冷硬的线,一双眸子是极深的墨色,像淬了冰,看得人心里发慌。他的目光落在她脸上,又扫过她身上那件明显不合时宜的白大褂,眉头皱了起来。

“你是谁?”

他的声音和他的人一样,冷得像冰。

林晚张了张嘴,喉咙干得发疼,只能发出嘶哑的气音。她想解释,说自己是文物修复师,是穿越过来的,可这话听起来太离谱,她怕自己刚从刺客刀下捡回一条命,又被当成疯子砍了。

男人似乎看穿了她的窘迫,蹲下身,指尖刚要碰到她的额头,又猛地收了回去,像是嫌弃她身上的泥泞。他身后跟着的侍卫上前一步:“王爷,这女子来路不明,恐是敌国派来的细作,不如……”

“带回去。”男人打断他的话,声音没有一丝波澜,“孤府里,正好缺个洒扫的丫头。”

王爷。林晚的心咯噔一下。原来救她的人是个王爷。

她被带回了一座气派的府邸,朱红的大门,铜制的门环,门口站着两排侍卫,个个面色肃穆。她被扔进了后院的柴房,侍卫给了她一套粗布衣裳,还有两个冷硬的馒头。柴房里霉味很重,墙角堆着柴火,还有几只乱窜的老鼠。林晚缩在柴草堆里,啃着冷馒头,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

她想家了。想她的修复室,想馆长唠叨的声音,想楼下便利店的关东煮。这里没有电灯,没有手机,没有热水,只有无穷无尽的黑暗和寒冷。她摸了摸胸口,那支鎏金簪还在,被她紧紧攥在手里,簪身的温度,是这冰冷的柴房里唯一的暖意。

第二天一早,她就被侍卫叫了起来,说是王爷让她去前院的书房洒扫。她换上那套粗布衣裳,衣裳又短又窄,穿在身上很不舒服。她低着头,跟着侍卫穿过回廊,回廊旁种着石榴树,开得正艳,像一团团燃烧的火。

书房在府邸的最深处,是一座独立的小院,院里种着几竿翠竹,风吹过,竹叶沙沙作响。侍卫推开门,低声道:“进去吧,王爷在里面看书。”

林晚深吸一口气,走了进去。

男人正坐在窗边看书,阳光透过窗棂,落在他的侧脸上,柔和了他冷硬的轮廓。他穿着一件月白色的常服,头发用一根玉簪束着,手里握着一卷书,看得入神。听见脚步声,他抬起头,目光落在她身上,眉头又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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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地上的灰尘扫干净,书架上的书,一本本擦,不许弄坏。”他的声音依旧冷淡,没有看她第二眼,又低下头看书。

林晚应了声“是”,拿起墙角的扫帚,开始扫地。她的动作很轻,怕惊扰了他。书房里很安静,只有扫帚划过地面的沙沙声,还有他翻书的声音。她偷偷抬眼,看他看书的样子。他的睫毛很长,垂下来的时候,在眼睑下投下一小片阴影,侧脸的线条流畅又好看,像古画上走下来的人。

她扫到书架旁,看见书架上摆着很多古籍,还有一些破损的玉器和瓷器。她的职业病犯了,忍不住停下脚步,盯着一个碎了口的青瓷瓶看。那是个宋代的汝窑瓶,天青色的釉面,碎了的口沿很可惜,如果能修复的话……

“看什么?”男人的声音突然响起。

林晚吓了一跳,手里的扫帚差点掉在地上。她连忙低下头:“没什么,王爷。”

男人放下书,走到她身边,顺着她的目光看向那个青瓷瓶:“你认得这个?”

林晚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认得,这是汝窑的天青釉瓶,北宋的,可惜口沿碎了,要是用金缮的法子修复,应该能复原七八分。”

金缮?男人的目光里闪过一丝诧异。他是当朝的靖安王萧珩,手握重兵,权倾朝野,宫里的御用瓷匠他也见过不少,却没人提过什么金缮的法子。他看着眼前的女孩,她穿着粗布衣裳,头发乱糟糟的,脸上还有未消的淤青,可说起瓷器的时候,眼睛里却闪着光,像藏着星星。

“你会?”

“会。”林晚点头,她在博物馆里,最擅长的就是金缮修复,“只是需要金箔、生漆和糯米粉,还有一些工具。”

萧珩沉默了片刻,对门外的侍卫道:“去,把库房里的金箔和生漆取来,再备齐她要的工具。”

侍卫应声而去。林晚愣在原地,没想到他真的会让自己修复这个瓶子。

接下来的几天,林晚就待在书房里,修复那个汝窑瓶。她的手法很熟练,先用生漆和糯米粉调和成黏合剂,将碎口粘好,等粘合剂干透,再将金箔剪成合适的形状,一层一层贴在碎口处,最后用细砂纸打磨光滑。萧珩每天都会来书房,有时候看书,有时候就坐在一旁,看着她忙活。他话很少,大多数时候都只是沉默地看着,可林晚却觉得,有一道目光落在身上,烫得她后背发紧。

瓶子修复好的那天,林晚看着那个天青色的瓶子,碎口处被金箔覆盖,像一道金色的线,不仅没有破坏瓶子的美感,反而添了几分雅致。她松了口气,转过身,看见萧珩正站在她身后,目光落在瓶子上,眸子里有她看不懂的情绪。

“很好。”他说,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赞许。

林晚笑了笑,刚想说什么,却看见他的目光落在了她的手上。她的手因为长期做修复工作,指腹上有一层薄茧,指尖还沾着一点金箔的碎屑。

“你的手,不是做粗活的。”萧珩突然说。

林晚的心一紧,连忙把手背到身后。她知道,自己的身份迟早会被怀疑。她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子,会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还会修复连御用瓷匠都不会的瓷器,任谁都会起疑。

她低下头,声音低哑:“王爷,我……”

“孤不问你的来历。”萧珩打断她的话,目光落在她胸口,那里微微鼓起,显然藏着什么东西,“只要你安分守己,孤可以保你平安。”

林晚愣住了,抬起头,撞进他深不见底的眸子里。那眸子里没有冰冷,只有一片平静,像无风的湖面。

从那天起,林晚就不用再做洒扫的活了。萧珩让她住进了后院的一间厢房,虽然不大,但干净整洁,还有一个小院子,种着几株月季。他时常会带一些破损的玉器和古籍来,让她修复。林晚也乐得如此,修复文物是她的爱好,也是她在这个陌生的朝代,唯一能找到的归属感。

她和萧珩的话渐渐多了起来。她会跟他说现代的事,说博物馆里的文物,说可乐和汉堡,说飞机和火车。萧珩总是安静地听着,有时候会问一句“那是什么样子”,有时候会皱着眉,觉得她说的都是天方夜谭。

她也会听他说朝堂上的事,说边关的烽火,说他早逝的母亲。他的母亲是先帝的宠妃,却在他五岁那年,被人诬陷通敌叛国,赐了毒酒。他说这些的时候,声音很平静,可林晚却看见,他握着书卷的手,指节泛白。

她想起那支鎏金簪,想起馆长说的那个无名王妃,心里忽然咯噔一下。

有一次,萧珩带回来一块破损的玉佩,玉佩是墨色的,上面刻着一朵莲花,碎成了两半。他说,这是他母亲唯一的遗物。林晚看着那块玉佩,忽然想起他腕上系着的那块墨玉,纹路一模一样。

她接过玉佩,小心翼翼地修复。她用金线将两半玉佩穿在一起,又在断裂处刻了一朵小小的并蒂莲,遮住了裂痕。萧珩看着修复好的玉佩,久久没有说话,墨色的眸子里,有泪光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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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阿妩。”

他突然开口,声音沙哑。

阿妩?林晚愣住了。这个名字,和那支鎏金簪一起出土的玉牌上的名字,一模一样。

“王爷,”她犹豫了一下,问,“阿妩是谁?”

萧珩的身体僵了一下,目光落在她脸上,像是透过她,在看另一个人。“是我母亲的名字。”他说,“她生前,最喜欢戴一支鎏金嵌宝簪,簪头嵌着三颗玛瑙。”

林晚的心跳骤然加速。她颤抖着伸出手,从胸口掏出那支鎏金簪。阳光落在簪身上,鎏金的光芒耀眼,三颗玛瑙红得像血。

萧珩看见那支簪的瞬间,瞳孔猛地收缩,脸色瞬间变得惨白。他踉跄着后退一步,手指颤抖着指向那支簪:“这支簪……你从哪里来的?”

“是……是我带来的。”林晚的声音也在发抖,“我在现代的博物馆里修复它,不小心划破了手,就来到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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