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二)(2/2)
懒马答:“不知道哎,我从小到大就是这口音。”
那时候我也不知道懒马怎么会和我口音不一样,直到多年以后才明白,那是因为懒马从小到大耳闻目染的环境不一样。虽然懒马的爸爸是长山本地人,但是他长年累月在官场奔波,口音自然有所改变。而懒马的妈妈是县城南边的人,口音本就与县城口音无二,所以,我的另类成了全班同学的笑点,而懒马的“入乡随俗”则是融入大众,很快与他们“融为一体”。
虽然我“一炮而红”了,但这不是我想要的“扬名立万,”我想要的,是凭借自己的才华,得到同学们的欣赏和喜爱。
想法很美好,现实很骨感,在大家都是陌生人,都还没有熟悉彼此的时候,谁又会傻到对谁交付真诚和真心呢?所以,那个时候,我和懒马,依然是彼此最信赖和最欣赏的人。
在宿舍和教室两点一线间,我们几乎是形影不离。在某个礼拜五不回家的时候,我俩会一起去县城里面的一家书店租书看。
我记得那家书店好像叫“三味书屋”,不大的一个小门面,里面一行行的书架上,分门别类地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我和懒马的兴趣爱好虽大同小异,看书的眼光却截然不同。所以。每次租书时,她租她喜爱的,我租我喜爱的,却又不会浪费了彼此租书的钱。
因为我俩会通宵达旦,废寝忘食地看,看完了自己的后,再彼此交换着看。那时候好像一本书二十四小时是五毛钱,以我和懒马走马观花,一目十行的速度,我俩是二十四小时看两本书才花五毛钱。
模模糊糊的印象中,那时候租书,书籍的薄与厚,好像租价也是不一样的。薄一点的好像是三毛钱或是五毛钱,厚一点的是五毛钱或是一块钱。我和懒马都是会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人,所以,我们花五毛钱,都核算出了一块钱的价值。
等把两本书都看完,去退还给书店之后,我俩就顶着两个黑眼圈,晕头晕脑地回去宿舍补眠。好像所有的精气神都被那些文字吸走了,我俩只能精神萎靡地挺尸再重新养精蓄锐了。
那时候,我的身体已经出现了异常,只是青春懵懂的我还不懂那是一种毛病,还在满怀雄心壮志做着我的昭华梦。
二中的文学社,让我梦想成真。
现在想来,在我青春最美好的年华里,那是一段文学氛围极好的时期。不但我们公社里有文学爱好者自发组建的文学社,自发刊印油墨味极浓郁的文学刊物,还有大队里小团体文学爱好者组建的文学社,因条件艰苦简陋,他们甚至手抄稿件装订成引以为傲的文学刊物。
而二中也有文学社的存在,则是给了我出乎意料之外的巨大惊喜。
文学社啊,我可以寄托梦想的地方,我可以施展才华的地方,我可以大展宏图的地方啊,怎能不期待?
十月是收获的季节,也是秋风送爽,落叶萧萧的季节。文学社在全校的大喇叭里,一遍遍重复播放着文学社拟定的,以“秋”为主题的全校征文比赛活动。不限年级,不限专业,只要你喜欢,都可以投稿参加。
我当然喜欢啊!我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想在二中这所全校同学都可以参加的文学比赛里,小试牛刀,探探自己有几斤几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