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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听潮轩雨夜遇龙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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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维深秋,姑苏太湖一带烟雨连绵已逾半月。烟波浩渺的湖水被雨丝织成一片灰蒙蒙的帘幕,岸边的乌桕树落尽残叶,光秃秃的枝桠斜刺着铅灰色的天穹,倒添了几分萧瑟。

太湖之滨有座废弃古宅,名曰“听潮轩”,相传是前朝一位致仕御史所建,后因家道败落,辗转易主,终至荒芜。如今宅中只住了一人,姓闫名瑾,字玉衡,祖籍山东兖州府,年方二十有三。

闫瑾本是书香世家子弟,祖父曾官至翰林编修,父亲亦是秀才出身,奈何天不假年,父母在他弱冠之年相继病逝,家中田产又遭族人侵吞,空有才名却无生计着落。三年前他辞别故土,欲往江南投奔父亲旧友,怎料世事变迁,旧友早已迁官远去,寻访无着的闫瑾囊中羞涩,只得在姑苏城外觅得这处废弃轩宇暂且栖身。

听潮轩虽破败,却占了个好地势,背依浅丘,前临太湖,轩后还有一口百年老井,井水清冽甘甜,倒也宜居。闫瑾每日以抄书为生,闲暇时便临窗读书,看太湖潮起潮落,倒也自得其乐。只是这深秋的雨,下得缠绵悱恻,连日来淅淅沥沥不曾停歇,让本就孤寂的轩宇更添了几分清寒。

这夜三更时分,闫瑾仍在灯下苦读。他身着一件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长发用一根木簪束起,面容清俊,眉宇间带着几分书生特有的温润,只是眼底藏着一丝挥之不去的郁色。案上一盏油灯跳跃着昏黄的光,映得他手中的《洛神赋》字迹模糊,纸页边缘已微微泛黄。

“滴答,滴答——”

雨珠顺着屋檐滴落,敲在阶前的青石板上,发出单调而有节奏的声响。忽然,一阵异样的响动从轩后传来,似是重物落水,又似有什么东西在搅动井水,打破了雨夜的沉寂。

闫瑾眉头微蹙。这老井深不见底,相传直通太湖,平日里除了他取水,从无异动。今夜这般声响,倒是蹊跷。他放下书卷,起身披了件夹袄,拿起墙角的油灯,推门而出。

雨丝拂面,带着太湖特有的湿冷气息,夹杂着淡淡的水腥气。闫瑾提着油灯,踏着湿漉漉的青石板路往后院走去。回廊下的藤蔓被雨水打湿,沉甸甸地垂着,影子在灯光下扭曲晃动,如同鬼魅。

老井就在后院中央,井口用青石砌成,边缘布满了青苔。此刻,井边果然有动静。借着昏黄的灯光,闫瑾隐约看到一个人影蜷缩在井旁的老槐树下,浑身湿透,乌黑的长发凌乱地贴在肩头,不知是死是活。

“是谁在此?”闫瑾试探着唤了一声,声音在雨夜中显得格外清晰。

那人影动了动,缓缓抬起头来。

这一抬头,让闫瑾瞬间怔在原地,手中的油灯险些脱手。

昏黄的灯光映照下,一张绝美的脸庞映入眼帘。那女子约莫十八九岁年纪,肌肤胜雪,白得近乎透明,仿佛上好的羊脂玉浸在水中,泛着淡淡的柔光。柳叶眉弯弯,眼眸如秋水横波,此刻虽带着几分倦意与痛楚,却依旧顾盼生辉,摄人心魄。琼鼻挺翘,唇瓣是天然的樱粉色,此刻微微抿着,更添了几分楚楚可怜。

只是她浑身湿透,青色的衣裙紧贴在身上,勾勒出玲珑有致的身段,衣料上沾染着点点暗红,似是血迹,又混着泥水,显得狼狈不堪。她的眼神清冷如冰,带着一种生人勿近的疏离,却又在看到闫瑾的瞬间,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慌乱。

“公子……”女子的声音轻柔婉转,如同空谷幽兰,却带着几分虚弱,“小女子途经此地,遇雨迷路,不慎摔伤,还望公子行个方便,容我避雨片刻。”

闫瑾回过神来,心中虽有疑惑,却见她模样娇弱,浑身是伤,恻隐之心油然而生。他定了定神,温声道:“姑娘不必多礼,此处荒僻,雨又下得紧,姑娘快随我进屋避雨,也好处理伤口。”

说罢,他提着油灯上前,欲扶那女子起身。指尖刚触碰到她的手臂,便觉一阵微凉传来,那触感不似常人肌肤的温热,反倒像浸在春水中一般,滑腻细腻,带着淡淡的异香,似兰似麝,又夹杂着一丝清冽的水腥气,奇异却不刺鼻。

女子似是被他的触碰惊了一下,身体微微一颤,下意识地缩了缩手臂,但终究没有挣脱。闫瑾察觉到她的抗拒,便放缓了动作,轻声道:“姑娘放心,我并无歹意。”

女子抬眸看了他一眼,眸中清冷稍减,点了点头,借着他的搀扶缓缓起身。起身时,她身形一个踉跄,似是伤势不轻,闫瑾连忙伸手扶住她的腰肢,只觉触手柔软,腰肢纤细得不堪一握,心中不由得泛起一丝异样的情愫,连忙定了定神,扶着她往正屋走去。

屋内陈设简单,一张木床,一张书案,两把椅子,墙角堆着几箱书籍。闫瑾将女子扶到椅子上坐下,转身去取干布和炭火。待他点燃炭火,屋内渐渐暖和起来,他又拿了一块干净的麻布递过去:“姑娘先擦擦身上的雨水,免得着凉。”

女子接过麻布,低声道了谢,却没有立刻擦拭,只是将麻布攥在手中,目光落在屋内的陈设上,眼神复杂。闫瑾见状,知她是女儿家,不便在男子面前宽衣,便转身道:“姑娘且在此歇息,我去厨房煮些姜汤,再找些干净的衣物来。”

他转身往外走,刚到门口,便听到身后传来女子微弱的痛哼声。闫瑾回头望去,只见女子正低头查看自己的脚踝,那里的衣裙被血浸透,暗红色的血迹在白色的肌肤映衬下,格外刺眼。

“姑娘伤势如何?”闫瑾连忙折返回去。

女子摇了摇头,声音带着几分隐忍:“无妨,只是扭伤了脚踝,不碍事。”

闫瑾蹲下身,借着灯光仔细查看。只见她脚踝处红肿不堪,肌肤下隐隐有青紫色的瘀斑,伤口处的血已经凝结,但看那伤口的形状,却不似摔伤所致,反倒像是被什么尖锐之物划伤,边缘整齐,深可见骨。更奇怪的是,那伤口周围的肌肤泛着淡淡的莹光,仿佛有什么奇异的力量在修复。

“这伤口……”闫瑾心中疑惑更甚,“姑娘莫不是被什么猛兽所伤?”

女子眼神闪烁了一下,避开他的目光,含糊道:“是……是路过山林时,被树枝划伤的。”

闫瑾虽觉可疑,但见她不愿多谈,也不便追问。他起身道:“姑娘稍候,我去取金疮药来。”

他取来家中仅存的金疮药,又打了一盆温水,端到女子面前:“我帮姑娘清洗伤口,敷上药吧。”

女子迟疑了一下,终究还是点了点头。闫瑾小心翼翼地卷起她的裤脚,露出纤细白皙的小腿,肌肤光滑如玉,毫无瑕疵。他拿着布巾,蘸了温水,轻轻擦拭着伤口周围的血迹和泥水,动作轻柔,生怕弄疼了她。

温水触及伤口,女子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却没有出声。闫瑾抬眸看了她一眼,只见她紧咬着唇瓣,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脸色苍白,却依旧美得惊心动魄。闫瑾心中一动,不由得放慢了动作。

就在他将金疮药敷在伤口上时,异变陡生。那金疮药刚一接触到女子的肌肤,便如同遇到烈火的冰雪一般,瞬间融化,化作一缕白烟消散无踪。而女子的伤口处,却泛起一阵淡淡的蓝光,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不过片刻,那深可见骨的伤口便只剩下一道浅浅的红痕,再过片刻,红痕也渐渐消失,只留下光滑如初的肌肤。

闫瑾惊得目瞪口呆,手中的药瓶“哐当”一声掉在地上,金疮药撒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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