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三盒香烟(2/2)
未料赵宝坤回去后心生恐惧,找到张锦玉坦言:“前些天跟那小子出去一趟,原以为只是抢钱,没想到他掏枪就把人打死,太狠了。不能再跟他干了,迟早把自己搭进去。”
张锦玉听罢也吓得不轻。此后,几人便各自散去,逃往其他城市另谋“生路”。
周向阳得知赵宝坤二人退缩,却也无可奈何。好在眼下尚有吴宝玉、陈锋与韩磊可用,不缺那两个鼠辈。
但枪支遗失确是大问题——都怪吴宝玉临场紧张,枉称武警出身、神枪手,竟让人轻易夺了枪。他只得吩咐吴宝玉:“跟我再去一趟云南,弄把新的。”
两人带着九千块钱再赴云南,很快找到贩枪的阿全,购得一支五四式手枪,另加两支火药枪、一枚“西瓜”手雷、一枚“82-386”型手雷,以及一小堆“51式”和“77式”手枪子弹。
从这批杂乱装备可以看出,他们不问型号,有什么要什么,用不上便先囤着,以备不时之需。
随后,二人从云南河口县乘大客车抵达贵阳,于5月26日坐上62次列车返回河南漯河。刚出火车站,却迎面撞上两名铁路警察。
周向阳心中一虚,警察朝他瞪了一眼,他腰间那两枚手雷竟“啪嚓”掉在地上,如鸡蛋般滚落。
警察见状,立即扑上将他按住。跟在后面的吴宝玉吓得魂飞魄散,但警察并未察觉他们是同伙,他趁机溜走。
周向阳就此落网,懊悔不迭——怎就没挂稳当?然而他毕竟狡猾,审讯时一口咬定手雷是从陌生人手中购得,不知真假,更未用于作案,且态度极为配合。
警方未查及其他犯罪证据,遂将案件移交武汉铁路法院。1995年10月30日,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周向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考虑其系初犯、无前科且认罪态度良好,故从轻发落,当庭释放。
周向阳惊出一身冷汗,险些丧命。出来后立即联系吴宝玉、陈锋,告诫众人近期务必收敛,尤其自己尚在缓刑期间,风险极大。
接下来半年,几人分头蛰伏,未敢妄动。
半年后,周向阳自觉风头已过,但枪支仍是当务之急。上回与吴宝玉同行不顺,此次他改叫韩磊。韩磊此前参与不多,性子飘忽,闻说弄枪却来了劲。
1996年3月初,二人再赴云南,仍通过阿全购得一支五四式手枪及二十八发子弹。
得手后,韩磊主动要求:“枪我带着,我喜欢这玩意。”
3月15日凌晨,他们登上从文山县开往兴义县的长途客车。凌晨三点多,车辆经过云南省罗平县检查站,警方例行缉毒检查,竟从韩磊身上搜出手枪。
周向阳坐在一旁,不敢稍动,暗呼侥幸——若枪在自己身上,后果不堪设想。他尚在缓刑期,再涉枪案必遭重判。
想到此处,冷汗透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