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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得意之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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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永良于1992年来到广州,干起了保安,直到1994年仍乐此不疲。除了每月五百元的固定工资,他还有些“外快”,其中最主要的,便是贩卖假币。

当保安接触人杂,他由此结识了一些倒卖假币的贩子,便参与其中,从广州低价拿货,伺机带到北方出手,赚取差价。

照理说,两年下来他应攒下不少钱?实则不然。邓永良有一最大嗜好:女人。后来他在狱中亲口承认,与之有染的女子超过五百人。

所得钱财几乎尽数挥霍于女色,因此也得了个外号“老骚”,意即色中极致。

于此道,他有一桩“得意之作”。1994年夏某日中午,他回宿舍午休,路过一家职业介绍所,瞥见树下坐着两个年轻姑娘,一看便是初来乍到找工作的外地人,其中一人相貌颇佳。

邓永良整了整神色,走上前去,语气温和地问道:“两位是刚来广州的吧?”姑娘抬头看他,答道:“是的。”“是想找工作?”他又问。“对。”

他随即关切道:“这家介绍所要下午三点才开门,你们就这么干等着?”两个姑娘见他穿着制服,只道是警务人员,至少不像坏人,便放松攀谈起来。

邓永良很快得知,那容貌姣好的名叫肖晓华,另一人叫何方,皆来自湖北麻城,原是同厂工友,下岗后听闻广州机会多,便结伴前来。今日刚下火车,按报上地址找到这里。

邓永良听罢,心思一转,有了主意。他对肖晓华说:“这样吧,我给你们介绍个活儿。我就住附近,宿舍里十多个同事都是男的,平时没人打扫卫生,也没空做饭。我们正想找个人帮忙料理,管吃管住,每月每人五百块工资。你俩要是愿意,可以先住下。考虑考虑?”

两个姑娘有些动心,却仍面露迟疑。邓永良见状解释道:“你们初来乍到,一切都不熟悉,不如先在我们这儿落个脚。等熟悉环境了,找到更好的去处,随时可以离开。”

两人又仔细打量了一番他身上的制服,低声商量片刻,觉得可行,便答应了。

回到宿舍,邓永良的同事们一看这情形,心中便了然——这小子又在“泡妞”了。肖晓华和何方动手做了几样菜,邓永良又外出买回不少白酒啤酒。

席间,那帮弟兄把他捧得如英雄一般,好话不断。众人喝到半酣,邓永良便支开了所有人,独留肖晓华在房中。一番甜言蜜语之后,他轻易地得到了她。

事毕,肖晓华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守了二十一年的身子,没想到给了你。”自此,她便陷了进去。

过了些时日,邓永良对她说:“你去过大草原吗?我带你去玩,骑马、吃羊肉、看星星。”肖晓华自然满心欢喜。

随后,邓永良买了两张火车票,一张卧铺,一张硬座,又带上了一只精致的密码箱。

上车后,他将肖晓华安置在卧铺车厢,那只密码箱也交给她保管。肖晓华问:“我睡卧铺,那你呢?去坐硬座吗?”

邓永良笑了笑:“我一个大男人,哪儿不能将就。”说罢便转身往硬座车厢去了。肖晓华心中一阵感动,觉得这男朋友既体贴,又懂得节省。

她并不知道,那密码箱里装满了假钞。邓永良不过是利用她作掩护,一旦途中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便可立即脱身。他在保安队里留下的身份信息全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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