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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是个人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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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就读于河南省技工学校,1988年8月13日毕业后,被分配到周口市行署招待所餐厅工作,担任伙食会计。

干了不到两年,他便生出念头:想做官,当领导。当领导多好,不必劳作,只需发号施令。于是他厚着脸皮找到招待所总经理,提出想当餐饮部经理。

总经理姓邱,三十余岁,素来不太瞧得上他:年纪轻轻,不好好工作,长相亦不出众,怎么看也不像经理材料。

“不行,你不适合。”邱总当即回绝。

愿望落空,周向阳便怀恨在心,虽未敢立即发作,却开始处处作梗:时常在宾馆摔砸器物,今日碎杯,明日砸碗,终日胡闹,指桑骂槐。

邱总心知肚明,此人是记上仇了。该如何应对?是强硬对抗,还是妥协退让?其实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结果往往取决于对手是何等样人。

遇到周向阳这般人物,任何方式恐怕都难奏效——他如同一只狼,一旦得罪,必图报复。当然,报复是后话。

且说眼前,邱总选择了“隔离”之法。

不久,邱总将宾馆的三间门面房承包给周向阳,让他开办一家“劳动服务公司”,主要业务是提供社会就业服务,按如今的说法,便是中介公司。

不仅给予承包权,还提供了两万元周转资金,并调配两名员工听他差遣。多年后,邱总如此解释自己的做法:“我觉得这年轻人之所以胡闹,主要是想干点事情,这有可取之处,便给了他一个机会。”

然而细想之下,想干事业的年轻人多了,为何独独给他机会?说白了,邱总为人圆滑,不愿得罪周向阳,抱着“惹不起躲得起”的心态,将他支开便罢,省得终日眼前晃荡、徒生事端。

至于公司经营好坏,那是单位的事,与个人无关;只要理由妥当,能让他离开即可。往后如何,并未寄予厚望。

随后,周向阳开始了自己的“事业”。同年,1991年,他结了婚,妻子名叫李杏梅。成家后,自然更想赚大钱养家,只是毕竟年轻,阅历尚浅。

果然不出邱总所料,周向阳经营的劳动服务公司一塌糊涂,一年后便难以为继,赔得精光。具体如何亏损,已不得而知。

1992年,公司亏损的同时,周向阳的父亲也因病去世。此后,他对经营公司彻底失去兴趣,索性将承包的三间门面房私自转租给他人。

按正常程序,这是招待所的资产,若不再承包,理应退回单位,无权擅自转租。但他毫不在乎:“我就租了,能把我怎样?”随后将租金揣入囊中,扬长而去。

他倒并未将那笔钱用于花天酒地,而是尝试做些小生意。具体经营什么已难考证,总之最终仍是血本无归。

这可如何是好?做什么赔什么。既然正道赚不来钱,他便萌生了邪念——抢。自幼养成的性格便是如此:“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法律、道义,与他毫不相干。只要能发财,没什么不敢做。

既已决意抢劫,他转念一想:单枪匹马肯定不行,自身“硬件”本就不足,必须找个帮手。于是,他将目光投向了四号人物——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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