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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交友处世,莫贪便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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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仁在那里用几块碎砖头划出一片“领地”。白天在街上游荡,夜晚便蜷缩在此。

多日逃亡,他早已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头发板结污浊。脸都难得一洗,更遑论洗澡。逃亡之苦,可见一斑。

如此苟延数日,他自觉已摸清周遭环境,竟生出一种扭曲的“安全感”:“我对北京已经摸熟了,这里很安全。”

他这么认为,是因为四处未见自己的通缉令——那毕竟主要张贴在辽宁。北京怎会处处贴着他的照片?

这么一想,他竟放松下来,叼起烟,开始“规划”起往后的人生。

他觉得若再这般逃亡下去,被捕是迟早的事。当务之急,仍是尽快弄到一大笔钱,然后远走高飞。

若想弄大钱,北京无疑是首选——首都乃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有钱有势者云集。

“干脆进城干几票大的。弄到钱后,出去搞把真枪,再回东北弄点炸药做个炸药包。等准备齐全,杀回北京,绑架个医院院长或税务局长,实在不行就去抢银行……全安排妥当。”

他盘算着,“干上两三票,弄个二三十万,就能放心‘退隐江湖’了。”

这份“志向”着实不算宏大,最大目标不过三十万元,且还需作案两三回方能达成。

但转念一想,他以往只盯着手机店、出租车,如今竟筹划起银行来,于他而言,这已是“干大事”了。

他越想越觉前景美妙,越想越觉路径清晰,对即将展开的“事业”充满了虚幻的希望。主意既定,便付诸行动。

7月29日,他鼓起勇气,买票登上公交车,正式进入北京城区。

先到东直门附近,依旧寻觅立交桥下栖身——如前所述,桥下多是流浪汉、乞讨者、盲流混杂之地。

就在此处晃荡时,他遇见一人。只一眼,便觉对方与自己乃“一路人”。

此人名叫周雄杰,1982年10月25日出生,比王福仁整整小了十九岁,当时仅十八岁,来自湖南省湘乡市毛田乡茅屋村。

可见,身具犯罪气息者总能不期而遇,甚至跨越年龄鸿沟。

简单结识后,王福仁立刻请他吃喝一顿。推杯换盏间,相谈甚欢。

酒足饭饱,王福仁又带他去商场,花一百七十元买了一双新皮鞋。

这一番“操作”下来,周雄杰感动不已:“大哥,从今往后,上刀山下火海,小弟万死不辞!”

虽相差十九岁,但“肩膀头一齐,便是兄弟”。

王福仁听罢,当即交底:“好兄弟,走,哥带你干大事去!往后保你吃香喝辣。”

接着,便将这几日盘算的“宏图大业”悉数告知。周雄杰听罢兴奋道:“哥,你太厉害了!我就跟你混了,你指哪儿我打哪儿!”

这小子混迹街头,想必偷抢之事也没少干,两人一拍即合。王福仁再次在一天之内,收服一名“小弟”。

次日,7月30日,两人来到东直门立交桥下,购得假身份证,摇身一变成了“北京人”。这“护身符”想必是周雄杰引的路——他来得早,熟悉门道。

有了身份掩护,两人开始踩点,准备“整大钱”。

他们在北京城里四处转悠,东直门、西直门、王府井、燕莎……目光搜寻着“有钱人”的踪迹,盘算着尾随至僻静处,持枪威逼,劫掠钱财。

然而晃荡一天后,他们发觉不行:“北京市区警察和巡逻车太多了。抢是容易,抢完根本跑不掉!到底是北京,一点机会都没有。”

两人一合计:城里干不了,太严,还是去城外。

8月2日上午,他们登上918路长途汽车,直奔平谷县。这里已是郊区,离市区远了。

可到了地方,又犯难:小县城哪有什么“大款”?有钱人都去市里了。看来,“抢大款”也不现实。

思来想去,王福仁提议:“还是抢加油站吧。我之前干过两回,收获还行,一次三千六,一次一千二。多抢几个,也能凑个几万。”

此时他身上又快没钱了,当务之急是“先弄点再说”。目标从“大款”降格为“加油站”,档次已然滑落。

两人随即开始物色加油站。但盯了半天,始终没找到下手机会——加油站生意不错,车辆进出频繁。最终只得放弃。

当晚,他们露宿街头,在路边花坛里蜷缩了一夜。

次日又转悠一上午,仍无良机。两人决定换个地方,此地“不合财”。8月3日下午,他们乘车来到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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