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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惊天大劫案-孙德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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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说一下沈阳那起轰动一时的“三八大案”。

案中首犯,名为孙德林,辽宁省沈阳市人,生于1953年12月28日。

此人智勇兼具,身高一米八,能言善道,更兼交友广阔,堪称一名全才型的悍匪。

他的父亲在铁路大修段工作,孙德林在家中排行最长。虽不知其下具体有几名弟妹,但他这位长兄却当得极有担当,极为护着弟妹,颇具一家之长的风范与责任心。

因此,弟妹们但有所需,他必挺身而出,尽力满足。久而久之,他在他们心中威望极高,一言一行,无人不从。

然而,这份对家人的“义气”并未转化为对社会的包容。孙德林对外性情并不温和,脾气暴烈,易怒好斗。

因他生得高大,寻常人不是对手,加之胆大心细,在同龄人中很快便成了核心人物,无论走到哪里,总能引人注目。

但他与人动手,向来不下死手,原则是“打赢即可,不求重伤,只为立威”。

十八岁之前,他惹是生非不断,今日殴打同学,明日辱骂师长,后天又偷些废铁变卖,大错小过,层出不穷。

在旁人眼中,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问题少年。但他行事自有其一套逻辑和分寸,深知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从不逾越自己设定的底线。

因此,在这一阶段,他并未闯下弥天大祸,反而在街头巷尾的纷争中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察言观色的本事。

这为他日后策划并实施大案,奠定了异乎寻常的“实践”基础。日后他所犯案件,无论过程之缜密还是反侦察手段之老道,皆似无师自通,仿佛这些能力早已在年少时的“小打小闹”中预演过无数次。

时代的洪流很快席卷了他原本就不安分的生活。1970年,十七岁的孙德林响应国家号召,前往沈阳市辽中县插队落户,深入农村,接受知识青年的思想再教育。

从城市到乡村的环境剧变,并未收敛他的性子,反而让他在更广阔也更复杂的环境中继续磨砺着那份不安分的精明。

然而,他过往的“名声”终究还是传了出去。下乡仅一年后,沈阳市公安局开办了一个学习班,旨在召集那些虽未犯下重罪却不安分守己的青年,集中教育,予以警示,防微杜渐。

像孙德林这样在地方上早已“挂号”的人物,自然名列其中。

可他生性桀骜,崇尚自由,岂甘受此约束?他自认是不受驯服之辈,想要通过短短时日的学习就改造他?绝无可能!

于是不出几日,他便寻机逃离。这一逃,性质陡然改变,不再是普通的纪律问题,不久他便被抓获,并直接被判处两年劳动教养。

这次经历,可说是他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折戟”,也让他初次尝到了国家机器的铁拳滋味。

劳教期满后,他仍被要求回到辽中县继续插队,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或许是这段经历让他稍作收敛,也或许是年龄增长让他更懂掩饰,因他行事张扬,带着几分江湖气,在那个崇尚英雄与硬汉的年代,很快便吸引了一位女知青的注意。

这位女子名为韩丽(此为化名),不仅容貌秀丽,家世亦颇为显赫。其父为团级干部,母亲是军医,可谓根正苗红。

这样的女子,无论身在何处,自然都是众青年瞩目的焦点。

然而在众多条件或许更匹配的追求者中,她却独独看中了孙德林。她觉着孙德林身上虽带着几分令人不安的痞气,但头脑精明,处事周到,关键时刻又有担当,比那些循规蹈矩的男青年更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像个真正的男子汉。

每当我讲述这些案件时,心中常存一问:这些人身上,未尝没有一些闪光之处,否则,何以那些出众的女子皆愿倾心相待?

这孙德林,所恋亦是干部之女,起点也是不凡。若有如此岳家为依凭,何事不可为?本可成为他洗心革面、步入正途的绝佳契机。

思来想去,终是难解命运弄人。

如此,孙德林与韩丽便开始了交往。那时恋爱风尚保守,二人不过时常到河边散步,连牵手都不敢逾越,更毋论其他。

一日,二人又漫步河边,韩丽轻声哼起一曲,孙德林闻之,心潮随之起伏,当即接唱:“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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