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9章 刑律完善,女子维权易(2/2)
阿泠合上卷宗,放在一边。
她起身走到窗边,推开木窗。街市上人来人往,几个小女孩在巷口跳绳,笑声传来。其中一人摔倒了,同伴立刻伸手拉她起来,两人拍掉尘土,接着跳。
她看了一会儿,转身回案前,提起笔,在新卷宗首页写下批语:
“所有伤害都应被追究,无论施害者是男是女。但追责之前,先问缘由。法律不是刀,是尺。量的是事实,不是偏见。”
写完,她吹干墨迹,将卷宗封好,交给候在门外的差役。
“明日开审,我会上堂。”
差役接过,转身离去。
她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手指无意碰到腰间药囊。里面还有半包安神散,是前几日女医配的。她没吃过,一直留着。
摸了两下,收回手。
天快黑了,街上行人渐少。她走出衙署,沿着石板路往回走。路过一家布店时,看见门口挂着一块新招牌,写着“女子可赊布匹,凭工坊印信”。
她停下看了两眼。
店里有个年轻妇人正在量布,身边跟着个五六岁的孩子。孩子伸手想去碰布料,妇人轻轻拍开他的手,语气却不凶:“等娘买下来,你想摸多久都行。”
阿泠笑了笑,继续往前走。
转过街角,迎面走来一个熟面孔——是前日那个送陶碗的小女孩。她今天没哭,手里拿着半块饼,边走边啃。
看见阿泠,她愣了一下,随即跑过来,把饼举高:“姐姐,给你吃!”
“你吃就好。”
“娘好多了!”她眼睛亮亮的,“大夫说没有毒,再吃几天药就能下地。我还听说……以后谁打老婆,官府真的会抓人?”
“是真的。”
她用力点头:“那我也要读书,以后当官,专抓坏人!”
说完蹦蹦跳跳地跑了。
阿泠站在原地,看她身影消失在巷尾。
远处传来打更声,第一声响过。
她转身继续往居所走,脚步比来时轻了些。
第二天清晨,她准时出现在公堂。
原告席上坐着那位瘫痪男子的妻子。她穿着干净的粗布衣,头发梳得整齐,抬头看着主审官,眼神平静。
阿泠坐在旁听席,打开随身带来的记录本。
主审官问她:“你可认罪?”
她答:“我下药属实,但我不是谋杀。我只是想让他尝尝,什么叫醒不来、动不了、叫天天不应的滋味。”
堂下有人低语。
主审官又问:“你可知罪?”
她点头:“我知道。所以我没逃,一直在家等官差来抓我。”
阿泠低头,在本子上写下一行字:
“她认罪,但不悔恨。她等这一天,等了很久。”
笔尖顿了顿,她继续写:
“法律不该只看行为,也该看见行为背后的人。”
写完,她合上本子,抬头望向堂上。
女子仍在陈述,声音不大,却一句一句清楚。
她说她曾去求过娘家,娘家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她说她去找过里正,里正说“男人打老婆,天经地义”;
她说她最后去找城中女医,女医给她一张纸,上面写着“若受伤害,可告官。新律保护你”。
“我那天晚上,把那张纸看了三十遍。”她说,“然后决定活一次。”
阿泠的手指按在本子边缘。
堂外阳光照进来,落在她的手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