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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二章 :律法革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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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律法革新

一、案头的隋律

贞观元年的夏夜,太极殿的烛火亮到了三更。

李世民坐在案前,指尖划过一本泛黄的书册 —— 那是隋律。书页上,“枭首”“车裂”“连坐” 等字眼密密麻麻,像无数把冰冷的刀,看得人脊背发凉。

“陛下,夜深了,该歇息了。” 内侍轻声提醒,端来一碗温热的莲子羹。

李世民摆摆手,没有抬头:“你看这隋律,” 他指着其中一条,“‘盗一钱以上者,弃市’—— 偷一个铜钱就要杀头,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内侍不敢接话,只是低头看着地面。他是从隋末过来的,见过太多因苛罚而家破人亡的百姓。有户人家的孩子偷了个馒头,结果父子三人都被处死,那样的惨状,他至今不敢回想。

“隋炀帝以为,刑罚越重,百姓越不敢犯法。” 李世民合上隋律,声音里带着几分疲惫,“可他忘了,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百姓真被逼到绝境,律法再严,又有什么用?”

窗外传来打更人的梆子声,“咚 —— 咚 ——”,沉闷而悠长。

李世民站起身,走到窗前,望着夜色中的长安城。城里很安静,却安静得让人心慌 —— 那是经历过战乱和苛罚后,百姓们小心翼翼的沉默。

“传旨,” 他转身对侍立一旁的房玄龄道,“明日起,命长孙无忌、房玄龄、魏徵等,会同刑部、大理寺、御史台的官员,重新修订律法。”

房玄龄躬身应道:“臣遵旨。不知陛下有何具体吩咐?”

“三个字:‘宽’‘平’‘简’。” 李世民目光坚定,“宽,就是废除苛刑,少用死刑;平,就是法不阿贵,贵贱同罪;简,就是条文清晰,让百姓看得懂,记得住。”

他顿了顿,补充道:“尤其要废除连坐之法。一人犯罪,一人当罚,怎能牵连无辜?比如隋律里的‘谋逆者,祖孙三代皆斩’,简直是草菅人命。”

房玄龄点头:“陛下圣明。臣这就去草拟章程。”

看着房玄龄离去的背影,李世民重新拿起那本隋律,却再也读不下去。他想起武德年间,自己在洛阳城外看到的景象:因连坐被流放的百姓挤满了道路,孩子们哭着喊爹娘,老人们咳着血,路边的白骨没人掩埋……

“这样的日子,不能再回来了。” 他轻声说,仿佛在对那些死去的亡魂保证。

烛火摇曳,映在他年轻却写满坚毅的脸上。他知道,修订律法,不仅是为了治理天下,更是为了给百姓一个承诺 —— 一个不再被苛法逼迫、能安稳度日的承诺。

二、朝堂上的争论

修订律法的消息传开,朝堂上立刻掀起了轩然大波。

“陛下,万万不可!” 刑部尚书张亮第一个站出来反对,“律法者,国之利器也。若一味求宽,百姓必不畏法,天下岂不大乱?”

他手里捧着隋律,激动地说:“隋律虽严,却能震慑宵小。比如‘盗一钱弃市’,虽苛,却让隋初路不拾遗。如今陛下要废除此条,将来盗贼横行,谁来负责?”

旁边的几位老臣纷纷附和:“尚书所言极是!律法如堤坝,稍一松懈,洪水便会泛滥。”“连坐之法虽严,却能让百姓互相监督,不敢轻易犯法,实乃治国良策。”

李世民坐在龙椅上,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

直到众人议论声渐歇,他才开口:“张尚书说隋初路不拾遗,可隋末呢?盗贼四起,天下大乱,难道不是因为律法太严,把百姓逼成了盗贼吗?”

他看向张亮,语气平静却带着分量:“你说律法如堤坝,可堤坝太高太陡,一旦溃决,后果更严重。不如修得平缓些,让百姓知其边界,敬而不畏,才是长久之道。”

魏徵出列,拱手道:“陛下所言极是。臣以为,刑罚的本意是‘止恶’,而非‘惩恶’。若能通过教化让百姓不犯法,远比用死刑威慑他们更有效。”

他举例道:“去年关中大旱,有百姓偷了官仓的粮食,按隋律当斩。可陛下却下令,让他们用劳役抵罪,还分给他们种子。如今这些百姓不仅没有再犯法,反而成了屯田的能手。这难道不是‘宽’的好处吗?”

长孙无忌也站出来:“臣附议魏徵之言。臣等在修订律法时发现,隋律中有许多条文相互矛盾,连官员都难以理清,何况百姓?所谓‘简’,就是要让百姓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如此才能真正做到‘知法守法’。”

朝堂上的争论渐渐平息。反对的大臣们虽仍有疑虑,却被李世民的决心和魏徵、长孙无忌的道理说服。

“既然诸位没有异议,” 李世民朗声道,“就按‘宽’‘平’‘简’的原则修订新律。凡隋律中过于严苛的条文,一律废除;连坐之法,除谋逆重罪外,全部取消;死刑的条目,要减少一半以上。”

他看向长孙无忌:“还要加上一条:凡死刑犯,必须经过三次复核,由刑部、大理寺、御史台共同审核,确保无误才能执行。”

“臣遵旨。” 长孙无忌躬身应道。

散朝后,张亮留了下来。他走到李世民面前,躬身道:“陛下,臣刚才言辞过激,请陛下恕罪。”

李世民笑着扶起他:“张尚书也是为了国事,何罪之有?有不同意见,尽管说出来,这才是朝堂该有的样子。”

他递给张亮一份新律的草稿:“你看,这是我们初步拟定的条文,比如‘盗一钱’,改为‘笞二十’,并赔偿损失。你觉得如何?”

张亮接过草稿,仔细看了起来。越看,他紧锁的眉头越舒展。新律条文清晰,量刑也比隋律合理得多,既保留了律法的威严,又不失人情味。

“陛下,” 他抬头,眼里带着敬佩,“此律若成,实乃百姓之福。臣愿全力协助修订。”

李世民欣慰地点头。他知道,修订律法的路不会一帆风顺,但只要能让百姓摆脱苛法的恐惧,再难也值得。

窗外的阳光透过窗棂,照在新律的草稿上,仿佛为那些墨迹未干的条文,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金光。

三、李好德案的波澜

贞观二年的春天,相州的一封奏报送到了长安,打破了修订律法的平静。

奏报说,相州有个叫李好德的百姓,因疯癫病发作,在市集上口出狂言,辱骂朝廷,甚至说 “皇帝不如我”。按隋律,此乃 “大不敬”,当处死刑,其家人也要连坐流放。

大理寺丞张蕴古接到案子,立刻赶往相州调查。他发现李好德确实患有疯癫病,多年来时好时坏,发病时言行不受控制,并非故意诽谤。

“此人虽有狂言,却非本心。” 张蕴古上奏李世民,“若以‘大不敬’定罪,未免太过严苛。臣以为,应免除其死罪,收监治疗,待病愈后再罚其劳役。”

李世民看着奏报,想起了新律中 “宽” 的原则。他对房玄龄道:“疯癫之人,如同醉酒,言行不受控制,怎能与常人同罪?张蕴古说得对,免其死罪。”

旨意传到相州,李好德的家人感激涕零,跪在地上朝着长安的方向磕头。百姓们也纷纷称赞:“新皇真是仁慈,连疯癫人都能宽恕。”

可谁也没想到,这桩看似简单的案子,很快就掀起了轩然大波。

有人向御史台告发:“张蕴古与李好德是同乡,他这么做,是徇私枉法!” 更有人说,张蕴古收了李家的贿赂,还在狱中与李好德对弈,完全没把律法放在眼里。

御史台将此事奏报给李世民。

彼时,李世民正在审阅新律的死刑条目,听到 “徇私枉法” 四个字,顿时怒火中烧。他最痛恨的就是官员知法犯法,何况张蕴古还是负责律法的大理寺丞!

“岂有此理!” 李世民猛地一拍案几,茶水溅了一地,“朕信任他,让他执掌刑狱,他却敢如此放肆!传旨,将张蕴古押至长安,斩立决!”

旨意一下,满朝哗然。魏徵连忙上奏:“陛下,此事恐有蹊跷。张蕴古虽与李好德同乡,但臣素知其为人正直,未必会徇私。不如先查清事实,再做决断?”

“查清?” 李世民正在气头上,语气冰冷,“人证俱在,还查什么?若不严惩,将来官员都学他徇私枉法,新律还有何用?”

魏徵还想再劝,却被李世民挥手制止:“不必多言,朕意已决!”

张蕴古被押到长安时,还不知道自己为何获罪。当他听到 “斩立决” 的旨意时,整个人都懵了。他跪在地上,声嘶力竭地喊:“陛下,臣冤枉!臣从未收受贿赂,与李好德对弈,只是为了观察其病情啊!”

可他的呼喊,没能传到李世民耳中。

午时三刻,张蕴古被斩于市。

行刑那天,乌云密布,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围观的百姓里,有人叹息:“张大人是个好官啊,怎么就……”

傍晚,李世民的怒气渐渐平息。他坐在书房里,反复看着御史台的奏报和张蕴古的辩词,忽然发现了疑点 —— 所谓的 “人证”,只是个与张蕴古有过节的小吏;所谓的 “对弈”,张蕴古在奏报中提过,确是为了观察李好德的精神状态。

“难道…… 朕真的错了?” 李世民的心沉了下去。

他立刻传召相州的官员,重新调查此事。真相很快水落石出 —— 张蕴古确实没有徇私,告发他的小吏是因为怀恨在心,故意诬告。

“噗通” 一声,李世民瘫坐在龙椅上,手里的奏报滑落在地。

他错杀了一个忠臣。

一个主张 “宽刑” 的官员,却死于他一时的冲动和严苛。

“朕…… 朕对不起张蕴古啊……” 李世民的声音带着颤抖,眼眶通红。他仿佛能看到张蕴古临刑前那双充满冤屈的眼睛。

魏徵走进来,看到他失魂落魄的样子,轻声道:“陛下,事已至此,自责无用。当务之急,是吸取教训,不让类似的悲剧再发生。”

李世民抬起头,眼里满是悔恨:“魏卿说得对…… 朕要吸取教训……”

他站起身,走到窗前,望着外面阴沉的天空,声音沙哑却坚定:“传旨:即日起,凡处决死刑犯,必须经过五次复核 —— 刑部、大理寺、御史台、门下省,最后由朕亲自勾决。任何一次复核有疑问,都要重新调查。”

他顿了顿,补充道:“再在大理寺门前立一块‘慎刑碑’,刻上‘死者不可复生,用法务在宽简’,时时刻刻警示朕,警示所有执法官员,不可轻用刑罚。”

“臣遵旨。” 魏徵躬身应道,眼里闪过一丝欣慰。

雨还在下,冲刷着长安的街道,仿佛在洗涤这场冤案带来的阴霾。李世民知道,张蕴古的死,像一根刺,永远扎在了他的心上。但他会让这根刺,成为推动律法革新的动力。

他要让大唐的律法,不仅有 “宽”,有 “平”,有 “简”,更有 “慎”。

因为他终于明白,律法的威严,不在于多杀,而在于少杀,在于不杀错一个好人。

四、慎刑碑下的光影

大理寺门前的 “慎刑碑” 立起来那天,李世民亲自去了现场。

石碑是用青石打造的,上面 “死者不可复生,用法务在宽简” 十二个字,是他亲笔所书,笔力遒劲,却透着几分沉重。

“这碑,不是给百姓看的,是给朕,给你们这些执法官员看的。” 李世民对长孙无忌、魏徵等人说,“每次处决犯人前,都要来这里站一站,想一想,这个人真的该死吗?有没有冤情?”

长孙无忌点头:“陛下放心,臣等定会牢记此训。”

新的死刑复核制度很快推行开来。一个死刑犯的案子,要经过层层审核:县尉调查取证,州官初审,刑部复核,大理寺审录,御史台监督,最后还要门下省审核,确认无误后,再呈给李世民勾决。

有一次,雍州上报了一个 “杀人案”:一个叫王二狗的百姓,因琐事与邻居斗殴,失手将人打死。按律当处死刑。

案子送到大理寺,寺丞仔细查阅卷宗,发现死者身上有两处伤口,一处是王二狗打的,另一处却像是被硬物击打所致,且时间晚于第一处伤口。

“此事有疑。” 寺丞立刻上奏,请求重审。

李世民下令彻查,果然发现真相 —— 死者在与王二狗斗殴后,回家路上又与他人发生争执,被失手打死。王二狗的行为虽有错,却并非致死原因。

最终,王二狗被改判为 “杖一百,徒三年”。

“若没有五次复核,这又是一桩冤案。” 大理寺卿拿着改判的文书,在慎刑碑前感叹,“陛下立此碑,真是救了不少人命啊。”

百姓们也渐渐感受到了律法的变化。以前,大家提到官府、提到律法,都带着恐惧;如今,却多了几分信任。

有个老妇人,儿子被人诬告偷窃,按旧例要先打三十大板。老妇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县衙击鼓鸣冤,没想到县令真的重新调查,还了她儿子清白。

“以前哪敢鸣冤啊,” 老妇人逢人就说,“怕的是越告罪越重。现在不一样了,官老爷们讲道理,律法也护着咱老百姓。”

长安的市集上,甚至有人编了顺口溜:“贞观律,宽又平,审案子,要分明。慎刑碑,立得清,不冤枉,一个人。”

李世民听到这顺口溜,心里既欣慰又感慨。他知道,律法的革新,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从废除苛刑到五次复核,从张蕴古的冤案到慎刑碑的警示,每一步都浸透着教训与反思。

这日,他又来到慎刑碑前。夕阳的余晖洒在石碑上,将 “用法务在宽简” 七个字照得格外清晰。

一个大理寺的小吏正在擦拭石碑,见了他,连忙行礼。

“你擦得这么仔细,可知这碑的意思?” 李世民笑着问。

小吏点头:“回陛下,小吏知道。就是说,律法是用来保护百姓的,不是用来欺负百姓的。杀了人,就再也活不过来了,所以一定要慎重。”

李世民点点头,眼里满是赞许。

连一个小吏都能明白的道理,说明这律法的革新,已经深入人心。

他想起刚即位时,那本让他心惊的隋律;想起张蕴古临刑前的冤屈;想起那些因新律而得以昭雪的冤案……

慎刑碑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像一条通往公正与清明的路。

李世民知道,这条路还很长,但他会一直走下去。

因为他坚信,当律法真正成为百姓的依靠,当 “宽”“平”“简”“慎” 的理念深入每个执法者的心中,大唐的太平盛世,才会真正到来。

五、夜不闭户的寻常

贞观五年的冬天,长安的雪下得很大,却挡不住市井的热闹。

西市的胡商穆萨关了香料铺的门,却没上锁。他的伙计不解:“掌柜的,这么大的雪,不锁门不怕丢东西吗?”

穆萨笑着拍了拍伙计的肩膀:“放心吧,在长安,夜里睡觉都不用关门,何况一扇铺门?”

伙计将信将疑,跟着穆萨往家走。果然,沿途的店铺大多没上锁,甚至有几户人家的院门都只是虚掩着。雪地里,偶尔能看到巡逻的武侯(唐代治安官),却不见一个盗贼。

“以前在波斯,夜里走路都得提着刀。” 穆萨感叹道,“哪像长安,这么安稳。”

这安稳,并非凭空而来。

自从《贞观律》修订完成并推行后,大唐的社会治安越来越好。新律不仅废除了苛刑,还增加了许多保护百姓权益的条文 —— 比如 “邻里之间不得随意侵占土地”“商人不得欺行霸市”“官员不得强征民力” 等,且执法严格,无论贵贱,犯法者一律惩处。

有一次,吏部尚书长孙顺德(长孙无忌的族叔)收受了别人的贿赂,被人告发。李世民没有因为他是皇亲国戚就徇私,而是当众训斥,并免了他的官职,让他回家思过。

“律法面前,人人平等。” 李世民在朝堂上说,“哪怕是朕的亲人,犯了法,也一样要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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