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去吃烩三鲜(2/2)
明天再来一趟吧。
聊得正欢时,徐吕丹像是忽然才注意到站在顾芷卿身旁的秦云,她偷偷地、飞快地看了秦云一眼,然后悄悄用胳膊肘捅了捅顾芷卿。
同时,嘴角不易察觉地向秦云的方向努了努,眼神中带着一丝狡黠和好奇。
“欸,芷卿,”
徐吕丹凑近顾芷卿,压低声音,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音量问道。
“那是你家亲戚吗?看起来真帅啊。”
顾芷卿顺着徐吕丹示意的方向看去,正好对上秦云温和的目光,想起之前与秦云相处的点点滴滴。
尤其一同经历的那些事,她的脸颊“唰”地一下就红了,像熟透了的苹果。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然后凑到徐吕丹耳边,用细若蚊蚋的声音,红着脸嗫嚅着说了一句什么。
“什么?!”
徐吕丹听完,眼睛瞪得溜圆,惊讶地猛地抬起头,再次看向秦云,这次的眼神充满了审视和探究,仿佛要将秦云从里到外都扫描一遍,看看这个能让顾芷卿如此羞涩的男子究竟是何方神圣。
能将学校的一朵鲜花摘了去!
然后,两个小姑娘又脑袋凑在一起,捂着嘴,不知低声耳语着什么,时而发出压抑的惊呼和轻笑,神秘兮兮的样子,让一旁的秦云也不禁感到有些好奇。
顾芷卿、徐吕丹两人在夕阳散落的余辉里又亲昵地腻歪了足足半个小时,才带着一丝意犹未尽的甜蜜,缓缓分开。
方才的低语浅笑、眼波流转,仿佛将周遭的喧嚣都隔绝开来,只余下彼此间浓得化不开的情意。
秦云无奈地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一下有些发麻的脖颈,目光教学楼的挂钟上,指针已悄然指向下午六点。
他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看向身旁的两位女孩,提议道:
“快到吃饭时间了,肚子也该饿了,咱们一起去吃个饭吧?”
顾芷卿一听“吃饭”二字,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小脸上满是回味的神情,仿佛还在回味着上次秦云带她去吃的美食,她毫不犹豫地抢着说道:
“还去春发生葫芦头!上次那个味道,我可是想了好久了!”
仿佛那股子鲜香醇厚的滋味,似乎还在舌尖萦绕。
秦云闻言,却笑着摇了摇头,卖了个关子:
“春发生葫芦头是好,但今天咱们换个口味,带你们去尝尝我私藏的一家宝藏小店,吃烩三鲜!”
“烩三鲜?”顾芷卿听到这个名字,小眉头微微一蹙,似乎对这个略显素净的菜名不太满意。
她噘起粉嫩的小嘴,拉着秦云的衣袖轻轻晃着,使出了撒娇的惯用伎俩:
“不嘛,我要吃肉,大口大口的肉!”
秦云被她这副娇憨的模样逗乐了,刮了刮她挺翘的小鼻子,耐心解释道:
“傻丫头,烩三鲜怎么会没肉呢!
我说的这家老丁家烩三鲜,那可是实打实的猪肉烩饼!
里面有大片大片的五花肉,炖得酥烂入味,还有炸得金黄焦脆的丸子、吸饱了汤汁的响皮、滑溜溜的粉条,最后再浇上店家精心熬制了数个小时的浓郁高汤。
那滋味,简直是‘美滴很、美滴很’!
保证让你吃得满嘴流油,回味无穷!”
他一边说,一边还模仿着地道的陕西口音,将那“美滴很”三个字说得抑扬顿挫,极具诱惑力。
这番生动形象的描述,简直像是在两位女孩的脑海中放了一场美食电影。
顾芷卿和徐吕丹听得眼睛都直了,喉头不自觉地上下滚动了一下,仿佛已经闻到了那诱人的香味,口水都快要忍不住流下来了。
顾芷卿再也顾不得矜持,连忙紧紧拉住秦云的胳膊,催促道:
“哎呀,云哥哥,你怎么不早说!
快快快,带我们去尝尝,我现在就想吃!”
徐吕丹也在一旁用力点头,表示强烈赞同。
老丁家烩三鲜的店面并不起眼,就在西北大学西门旁边那条充满生活气息的窄巷子里。
巷子两旁是鳞次栉比的小饭馆和杂货铺,充满了市井的喧嚣与烟火气。
一走进巷子,食物的香气便扑鼻而来,招呼声此起彼伏,充满了浓浓的人情味。
秦云熟门熟路地带着两人拐进巷子深处,果然看到一家小小的门面,门楣上挂着一块略显陈旧的木匾,上面用遒劲的毛笔字写着“老丁家烩三鲜”几个大字。
店里早已是人声鼎沸,座无虚席,大多是附近的老西安人。
大家围着简陋的木桌,吃得热火朝天,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肉香和高汤的鲜美。
老板是个憨厚老实的中年汉子,看到秦云,像是见到了熟客,热情地招呼道:
“秦小子来啦!好久不见,还是老规矩吗?”
秦云笑着点头:“丁叔,今天带两个朋友来尝尝鲜,三个大碗!”
“好嘞!”丁老板爽快地应着,瞟了顾芷卿和徐吕丹一眼,似乎被顾芷卿的漂亮惊艳了一下,看着秦云,露出一丝暧昧的笑容。
不多时,便端上来三个老大的粗瓷海碗,碗沿上还带着些许朴实的手工痕迹。
每个碗里都整齐地码放着两张烙得金黄金黄、散发着麦香的硬面饼子。
秦云示意两位女孩坐下,然后拿起一张饼子,示范着教她们:
“来,像这样,把饼子掰成碎块,越小块越好,这样才能充分吸收汤汁的味道。”
顾芷卿和徐吕丹好奇地学着秦云的样子,拿起饼子,小心翼翼地掰了起来。
顾芷卿一边掰,一边歪着脑袋,有些奇怪地问秦云:
“哎,秦云,这不就和我们上次吃的葫芦头、还有西安大名鼎鼎的羊肉泡馍一样吗?都是先掰饼子再烩或者泡?”
秦云点点头,又摇摇头:
“形式上有些类似,都是将饼与汤料结合,但内里的乾坤可就大了。”
他顿了顿,解释道:
“最关键的是材料不同,所用的汤底、配菜、肉类都各具特色,所以最终呈现出来的味道也就千差万别,各有各的精彩。
葫芦头的醇厚,羊肉泡馍的浓郁,烩三鲜的鲜美,都是独一无二的。”
徐吕丹也掰好了自己的饼子,闻言,她将手中的一小块饼子丢进碗里,好奇地追问:
“你们陕西人也真是奇怪,怎么吃饭不是各种各样的面条,就是这种需要自己动手掰的泡饼、烩饼呢?
感觉好麻烦哦,直接吃不行吗?”
秦云闻言,不禁莞尔,他想起了前世一句广为流传的话,眼神中带着一丝悠远,缓缓说道: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
在我们陕西人看来,最好的食材,往往只需要用最朴素的烹饪方法。
这种看似简单甚至有些‘麻烦’的就餐方式,比如掰饼,不仅是一种烹饪哲学,更是一种生活态度。
它让你在等待和动手的过程中,充满了对美食的期待,也让你更加珍惜眼前的这碗饭。
这是一种与食物之间的互动,一种慢下来享受生活的韵味。”
徐吕丹听了秦云这番颇有哲理的话,不由得微微一呆,她没想到吃个饭还能引申出这么一番道理。
她愣了几秒,随即用力摇着身旁顾芷卿的胳膊,夸张地嚷道:
“芷卿芷卿,你听到没有!怪不得你这么快就被这小子给骗走了,你这‘男朋友’的嘴可真能说啊!
不仅会吃,还这么有学问,一套一套的!”
“男朋友”这个词,是自“五四运动”以后,随着西方文化思潮的涌入和新文化运动的蓬勃发展,才渐渐在青年男女中流行起来的新词汇。
它相较于传统的“未婚夫”或更古旧的称呼,显得更为自由、平等,也更具浪漫色彩。
特别是在思想相对开明、新思潮涌动的北平和东北等地的青年学生群体中,流传尤为广泛,成为他们之间表达亲密关系的常用语。
顾芷卿听到这个称呼,脸颊不由得泛起一抹羞赧的红晕,偷偷瞥了秦云一眼,嘴角却忍不住微微上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