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千金买诗,林永安一招阳谋得逞(1/2)
京城,胭脂河。
此处乃销金窟,温柔乡,汇聚了整个大乾王朝大半的春楼妓院。
河畔杨柳依依,画舫穿行,丝竹之声不绝于耳。无论是供寻常百姓取乐的低档勾栏,还是达官显贵一掷千金的高档青楼,在这里都能找到。
而其中最负盛名的,便是锦瑟楼。
锦瑟楼的前身,是朝廷的教坊司,里面的姑娘,大多是罪臣家眷。她们或精通琴棋书画,或擅长歌舞弹唱,个个才貌双全,非寻常风尘女子可比。
能出入此地的,无一不是王公贵族,亦或是满腹经纶的当世大儒。
此刻,锦瑟楼三楼的雅间内,檀香袅袅,一群穿着华服的书生正围坐在一起,高谈阔论。
一个青衣书生,正唾沫横飞地跟同伴们宣扬着什么。
“你们是没去,那‘一碗冰津’当真是人间绝品!尤其是那名为奶茶的饮品,入口丝滑,茶香与奶香交融,回味无穷啊!”
然而,他的一番吹捧,换来的却是同伴们的嗤笑。
“得了吧,张兄,不就是一杯冰津吗?能好喝到哪里去?”
“就是,我可听说了,那玩意儿要二两银子一杯!店家是想钱想疯了吧?谁会花这个冤枉钱?”
“二两银子,够我去最好的酒楼,点上一桌好酒好菜了!去喝一杯什么茶?简直是痴心妄行!”
几个书生你一言我一语,脸上满是讥讽和不屑。
他们自诩风雅,最是看不起这种浑身沾满铜臭气的商家。
那被称为张兄的青衣书生也不生气,只是神秘一笑。
“几位有所不知,这可不是普通的店家。”
他顿了顿,故意卖了个关子,等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他身上时,才悠悠开口。
“店家为了庆祝开业,还准备了一个活动。只要在店里喝过奶茶,便有资格作诗一首,贴在店内的诗墙上,供所有客人品鉴投票。”
“一个月后,票数最高的那首诗,其作者,可得赏金一千两!”
轰!
一千两!
这三个字,如同一道惊雷,在雅间内炸响。
所有书生的表情,瞬间凝固。
刚刚还满脸嘲讽的众人,此刻全都瞪大了眼睛,嘴巴微张,一副活见鬼的模样。
一千两白银!
他们虽然家境殷实,不愁吃穿,但这笔钱,对他们而言,也绝不是一个小数目!
更重要的是,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
若是自己的诗能在这场全城瞩目的比赛中拔得头筹,那便是名利双收!届时,自己的名字,必将传遍整个京城,成为无数人追捧的文坛新星!
雅间内,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每个人的呼吸,都变得粗重起来,眼神中闪烁着无法掩饰的渴望和激动。
片刻之后,才有人反应过来,可一想到自己刚才那番信誓旦旦的嘲讽,脸上顿时火辣辣的,怎么也不好意思说自己心动了。
“咳咳!”
一个书生干咳两声,强行装出一副清高的模样。
“简直是胡闹!诗词乃是陶冶情操的风雅之事,岂能与这等铜臭之物扯上关系!俗!太俗了!”
“没错!简直是在侮辱斯文!”
“我等读书人,岂会为区区一千两银子折腰!”
众人纷纷附和,一个个义正言辞,仿佛视金钱如粪土。
可话音刚落,那最先开口的书生便猛地一拍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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