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冯森的未婚妻(1/2)
“谁?”
“冯爷,您别开玩笑了。”
听见冯爷的话语,二人齐声开口。老人看着对面哑口无言的两人,呵呵笑了一声:“咋滴,以为老头子我骗你们不成?”
说着,他像是想要极力证明似的快速翻动着相册,随后一张A4纸大小的多人照片出现在手中。
照片上,中心位置是两位老人,身后站着两女一男,是林夭夭的母亲和冯森的父母。
而两名老人正是林夭夭的外公和冯爷,画面上看,当时二人的怀中还各抱着一名襁褓之婴。
“看见没,这可是老陆亲笔写上的。”冯爷乐呵呵的将照片翻到背面,赫然出现一段文字。
林夭夭看去,眼眶瞬间湿润,标准的契约内容以楷书书写,正是自己外公的笔迹。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
【立约人:】
【陆门渊公(以下简称“陆氏”)】
【冯府璋老(以下简称“冯氏”)】
【见证:】
【今有陆氏晚辈林夭夭、冯氏晚辈冯森,同年同月降生于滨江。两祖既为袍泽战友,又结金兰之谊,值此双婴弥月之庆,特立此约:】
【一、天作之合:“林夭夭”与“冯森”若性情相得,则缔结秦晋之好。当效《诗经》“琴瑟在御”之德,承《礼记》“共牢而食”之礼。】
【二、信物为凭:陆氏赠和田白玉长命锁一柄,冯氏还翡翠雕竹节佩一方。此二物随婴佩戴,成年后即为聘礼信证。】
【三、守望之责:若一方早夭,存者当奉对方高堂如至亲;若时局动荡失联,以“滨江花渡口”为十年候约之地。】
【特注:此约非桎梏儿女终身,倘成年后各自心有所属,可持本约及信物至对方宗祠,焚香告祖后解除。】
【立约时间: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三日。】
【陆渊亲笔、冯璋指印】
【附:此日双婴酣睡不知事,他年或笑或嗔看此约。留影存证,惟愿后辈子孙不必如吾等历战火别离之苦。】
“怎么样,我没骗你们吧”冯爷得意的笑着,将照片宝贝似的收了起来。
回过神的二人对视一眼,冯森挠了挠头:“老爷子,我也没听你说过啊。”
“咋滴?怪我了?”冯爷轻哼一声,“就你那半吊子的样子,我可不想让夭夭这么轻易的嫁给你。”
冯森与林夭夭的身世相似,父母均是军人,由于工作的缘故常年不能陪在他的身边,所以由冯爷一手带大。
可也正因如此,加上冯森从小顽劣,冯爷对这宝贝孙子始终严厉。
说完冯森,冯爷转头笑着看向林夭夭:“不过嘛,小夭夭可是我的宝贝孙媳。”
冯森不敢接话,林夭夭看着眼前老人用那满是宠溺的目光看向自己,一时间也无法作答。
至于那‘翡翠雕竹节佩’,她确实有,是外公在林夭夭第一次获得全市艺术节大赛金奖时送给她的,当时的林夭夭收到后十分爱惜,可外公并没有告诉她‘翡翠雕竹节佩’的意义,只说了句这是一份大礼。
“冯爷,这跟我外公的死有什么联系么?”林夭夭看向冯爷,后者却意外的摇头,“实话说我也不太清楚,老陆没跟我细说,只不过……”冯爷顿了顿,心疼的看向林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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