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我亦有一刀(1/2)
人间最恨是不知:谁是方许!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冯高林在方许面前是个可怜人。
若换一个春秋笔法来写,那方许就是十恶不赦的大恶人。
两人从无交集,一个是领兵多年被誉为帝国壁垒的大将军。
一个是村野出身一头扎进权力中心想要出人头地的臭小子。
大将军从未得罪过臭小子,臭小子却先将他的儿子杀了,又几乎灭他满门,然后还杀了他身为太后的亲妹妹,甚至连他那贵为一国之君的亲妹夫也没放过。
角度放在冯高林这边,就该冯高林率军打破殊都将方许大卸八块。
他现在恨不得将方许大卸八块,不,大卸一万块也不足以抵消他的恨意。
一句谁是方许,是人间最恨,也是人间最苦。
到现在为止,那个杀他儿子几乎灭他满门,杀他妹妹妹夫的仇人,他竟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抛开正邪对错不谈,冯高林是天下第一可怜人。
然而这世上若真的可以抛开正邪对错,冯高林这样的人必不是可怜人,如方许一样的倒是人人都是可怜人。
但方许不是可怜人,好在他不是可怜人。
“我是方许!”
四个字在冯高林背后出现,那位状若疯虎的大将军猛然回首。
他看到了方许,终于看到了方许。
这一刻,所有人都以为冯高林会直接扑上去,哪怕是拼掉一身力气一条老命,也要带着方许一起下地狱。
可不知道为什么,冯高林看向方许之后竟然沉默了。
他仔仔细细看着方许,从眉眼到身材,每一处都仔仔细细看。
片刻后,他抬起手指向方许:“我记得你的样子了,若今日我死于万军之中而不能杀你,下一世,下下一世。只要有我冯高林的一世,我都要杀你,你轮回多少次,我杀多少次。”
方许:“我小时候在村子外打架,每一次的对手大概都如你这样,一开始因为比我力气大,比我长的高,比我人多,所以总想让我跪下磕头,他们大概是觉得,如我这样没爹没娘的孩子就该跪着,而我跪着的时候,他们更方便抽我耳光。”
“可是当他们发现自己打不过我,挨了打,也会如你一样,告诉我你给我等着,他们比你务实一些,没有寄希望于下辈子,而是下次。”
“下次你等着,是我听过的排名第二的最无聊最没有威胁的威胁。”
方许看着冯高林:“排名第一的就是,你下辈子给我等着。”
少年眉眼微抬:“既然已寄希望于下辈子,索性你跪下来认罪,我不抽你耳光,不辱你精神,只是送你更顺利的去下辈子等我,可好?”
冯高林没有回答,他缓缓呼吸,看似平静,但他身体四周的空气都开始变得扭曲。
在很多年前他就被尊为帝国壁垒,也被尊为七品之下第一人。
他领兵征战多年,只见过敌人在他面前下跪求饶。
而那少年,竟然让他下跪。
“明明是好言相劝,却让你更恨我了。”
方许淡然道:“大概你是误会了,我没兴趣让你跪我,我也不觉得被你跪了我就变得多高大神武,但你必须跪着。”
“你知道死于国法之人为何都要跪下受死?刑场上那些十恶不赦之徒都是跪在斩首台前引颈领死,天下百姓触犯国法者如此,你也不该例外。”
冯高林忽然哈哈大笑:“原来你只是个傻子,我还以为你是个野心勃勃的家伙,原来和天下凡夫都一样,是个傻子。”
“以胜者身份宣判敌人下场的都要说是什么站在天下人那边,他们都是在演给天下人看,你是真的傻,因为你真的相信所谓国法是这么用的。”
“也很好。”
冯高林道:“从这往前追溯千年,无一部国法不是为百姓所定,无一部国法是由百姓所定,天下百姓信国法严格,却高于信天理昭彰。”
“到最无奈时,才会寄希望于苍天有眼。”
“想想倒也能明白,百姓信天理昭彰和我刚才说让你等着下辈子见是一样道理,倒不如寄希望于国法真的有律无情。”
“少年郎,我虽恨你,但也觉得你有些可敬,你这样的人出身泥沼而平步青云,居然还在信守国法不欺......”
他指向方许:“我一生之敌都是站在高位光明处却阴暗猥琐的大人物,偏偏结局是和你这样一个人了却生死事,很好。”
方许:“多谢你分享人生最后时刻的感悟,那你要跪吗?”
冯高林哈哈大笑。
“我冯高林这一生斗来斗去,别人跪过我,我跪过别人,但我从未变过的是,我毕生所求,便是人人跪我。”
他脚下一点直冲方许:“我下地狱,带你下地狱!”
......
一刀,可开山断流。
如果是一年多以前的方许见到这一刀,便如蝼蚁见鞋底。
在草丛里穿行都如同穿行在全是参天大树密林之中的蝼蚁,某一日抬头看到一座遮天蔽日的大山朝着它头顶落下。
它又能如何?
人躲不开一座砸在头上的万仞高山,蝼蚁躲不开一个鞋底。
但现在的方许不是一年多以前那个在村子里看雨的少年,不是那个人生之中只会被动等待的少年。
见那一刀来,方许横跨半步,双手握住新亭侯。
他知道对方是最强六品武夫,也知道蝼蚁抬头看鞋底是什么绝望。
可他也知道,这一刀如果他不接,那他以后面对强敌时候大概也不会选择接。
他最敬佩的想捅破天的那群人,当初不管怎么迂回怎么周转但从未想过不接。
方许可以退到众人身后,这里有超过十万人听他号令。
他可以用人命把冯高林活活堆死。
他身边还有叶别神和朱雀那样的六品武夫,他可以让那两位先去接刀。
可就因为现在方许身后有超过十万人,他才要硬接这一刀。
一只大脚踩进蚁群的时候,被踩中的蚂蚁会死会伤。
没有被踩中的蚂蚁会慌会逃。
因为在它们的认知里,可以扛起自身重量数倍的蝼蚁永远也扛不住那遮天蔽日的山。
蚁王也一样。
可这时候,若有一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蝼蚁,猛然抬头,然后抗住了那只脚。
原本只会四散奔跑的蚁群,或许会有所改变。
方许不想做蝼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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