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张明的「灰色往事」(2/2)
“何止著急,简直是狗急跳墙。这种恶意诬告的证据一旦被我捅到律协和司法局,性质就变了。”
张明把投诉信拍了张清晰的照片。
“这封信我要作为核心证据留著,恶意投诉妨碍律师正常执业,情节严重的,我非得想办法送他们进去蹲几天,尝尝铁窗泪是什么滋味!”
投诉这条线暂时构不成实质威胁。
但两人心里都清楚,这只是对方的试探性进攻。
既然没有奏效,后面一定还有更阴毒的后手。
果不其然,第五天。
一个名为“正义之眼”的帐號在某知名论坛发布了一篇长帖,標题极其扎眼,瞬间就衝上了热搜榜的前列:
《天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明的“灰色往事”》。
帖子洋洋洒洒写了五千多字,从张明十年前的一桩离婚案写起,指控他在代理过程中“吃了原告吃被告”、私下收取案外好处费。
甚至,还绘声绘色地暗示他和女当事人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係,细节之逼真,仿佛发帖人就躲在人家床底下一样。
其行文风格老练,敘事节奏拿捏得恰到好处——
先拋出几个可以查证的真实细节,再丟出一串无法证偽的心理暗示,最后用春秋笔法把真实和虚构搅在一起,让人分不清哪句是事实、哪句是编的。
帖子发出不到两小时,早已待命的营销號便开始了全网搬运。
评论区里的画风整齐划一,显然是有大量水军在带节奏:
【原来江离找的律师也不乾净啊!】
【这种律师还有什么资格帮別人打官司先把自己洗乾净吧!】
【难怪以前要免费帮江离,果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指不定背后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
张明看到帖子的时候,正在办公室吃午饭。
一口热腾腾的米饭含在嘴里,嚼了半天也没咽下去,最后生生被气笑了。
那桩离婚案他记得很清楚。
当初是为了帮一个受家暴的妇女爭取抚养权,前后经手不到三个月,代理费是严格按律所最低標准收取的。
至於什么“不正当关係”,那位女当事人当时年近六旬,如今早已定居海外,对方显然连基本的背景调查都懒得做。
真正让他感到背脊发凉、筷子停住的是另一件事。
帖子的末尾,提到了他女儿的学校。
只有一句话,很轻描淡写:“据悉,张明律师的女儿就读於xx附属中学,不知校方和家长们是否知道其父在外的这些所作所为。”
就这一句。
打在几千字的帖子里,一般人可能一扫而过,但在张明眼里,这无异於一张恐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