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2章 这就?参公了?(1/2)
改个方案很快的,同时钟鑫还以人才办的名义写了一个请示件,就是关于成立群团组织的件儿递了上去。
钟鑫这个人吧就是这样的,想了个什么事儿,这个事儿一下子就跟那个放水一样的,收是肯定收不住的,等到什么时候流干净了,那各种的材料也就写完了。
“郑东。”
“主任。”
“这个件儿,让齐主任打一个呈批送到组织部。这个件儿,一样打一个呈批送给政府办。别弄乱了啊。这个给组织部,那个给政府办的。”
“好的主任。”
市政府办公厅的速度很快,收到钟鑫最新的组委会请示件,立马打出来交给了杨鹏天,杨鹏天看完之后直接提笔在上面写到:“照此只送人社部,抄送国办。”
之前的文件上已经写明了,具体的业务是人社部那边来具体负责,国办只是负责组织协调,所以这种事儿,还是要给人社部那边,人社部再转给国办。
至于群团组织那边,组织部部长是去开了会的,会上也听到了钟鑫的那一番高谈阔论,你别说,你还真别说,真有那点意思。所以组织部长也直接在请示件上写到:“拟同意,请书记批示。”
有了这俩人的同意,群团组织这件事儿干起来就很快了,甚至书记还直接找到了杨鹏天。直接把原来归属于人社局的职业技能工作,直接就划给了人才中心。
钟鑫还没等到人社部的批文,倒是等到了另外的两个文件。
中共滨河市委
滨河市人民政府文件
关于对中共滨河市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成立职业技能协会群团组织的请示》的批复
市委办发〔2026〕198号
中共滨河市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你办前期发来的关于成立职业技能协会群团组织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由中共滨河市委人才工作办公室(滨河市人才服务中心)牵头成立滨河市职业技能协会,由你单位下属滨河市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中心作为业务主管部门;
2.相关成立手续需按照国家群团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并及时至市民政部门备案。
此批复
中共滨河市委办公室
滨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
滨河市人民政府文件
关于相关业务归属调整及机构变动的决定
滨河市人才服务中心:
为更好地推动滨河市职业技能工作的开展,深入落实产业强市战略规划,经研究,决定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属职业能力建设处中除职业教育管理职能以外的一切管理职能调整至滨河人才服务中心。
同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因你中心承担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同时为经审批登记的事业单位,故你中心调整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此决定
滨河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钟鑫拿着这两个文件,感觉有点不太真实。一下子,参公了?就因为划过来了职业能力建设处。主管了各种的技工工作?
刚看完两个文件,钟鑫给任明远打了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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