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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法律利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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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的啼哭声在凌晨响起,带着不容置疑的生命力。王芳(或者说,内心深处已认同林芳身份的她)熟练地抱起女儿林念安,轻声哄着。窗外,城市的灯火尚未完全熄灭,与天际初露的晨曦交融。这片天地,与她怀中的新生命一样,正处在黑夜与白昼的交替之间。

将重新入睡的女儿轻轻放回摇篮,王芳脸上最后一丝属于母亲的柔和迅速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冷硬的决然。过去的温情与忍让,已随那个在赵家老宅死去的“王芳”一同埋葬。如今站在这里的,是必须为母亲、为自己、也为女儿讨回公道的林芳。

她走到书桌前,那里整齐地摆放着两份早已准备多时的文件。一份,是委托顶尖律师团队草拟的、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正式对郑宝仪(赵母)提起刑事诉讼的法律文书初稿。另一份,则是以“商业间谍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及“诽谤罪”对周雨桐提起的民事诉讼状。

战场,该换一换了。

上午九点整,她的首席法务与刑事辩护律师团队负责人准时抵达。没有寒暄,直接切入主题。

“王总,关于郑宝仪女士的案件,”刑事律师神情严肃,“我们仔细研究了苏婉清女士的证言、沈清荷女士的绝笔信,以及我们通过私人渠道搜集到的、关于当年火灾现场的一些疑点间接证据。必须坦言,由于年代久远,关键物证缺失,直接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刑事诉讼,面临证据链不足的巨大挑战,定罪难度极高。”

王芳静静听着,脸上没有任何意外的表情。她深知法律的严谨与举证的重担。

“但是,”律师话锋一转,“我们找到了一个极佳的切入点和施压点。当年火灾发生后,郑宝仪曾利用郑家及赵家的影响力,对事故调查进行了不当干预,掩盖了部分关键线索,并可能涉嫌伪证。我们可以以此为由,正式向检察机关提交材料,要求对当年火灾案重启调查,并以‘妨害作证罪’、‘包庇罪’(若查明其包庇具体执行者或自身参与掩盖)对她进行立案侦查。此举,足以将她拖入法律的泥潭,将她最不堪的一面暴露在阳光之下。”

“可以。”王芳点头,“我们的首要目的,是撕开她伪善的面具,让她为她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无论是哪一种形式。就按这个方向推进,材料务必扎实。”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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