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7章 深度解析赵永熙招摇撞骗罪(下)(2/2)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限制的是公民不能为了追求非法利益,去伪造身份假冒官员。
但是!
法律并没有明文限制,公民不能为了帮助政府发展经济而去进行假冒行为!
如果检方强行将未牟利的冒充行为也认定为犯罪。
那就是超出了法条明文规定的“非法获利”核心内涵。
这在法理上叫作“类推入罪”。
这是严重违背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原则的越权行为!
他完全可以用刑法第3条来限制检方的类推入罪!
好像到此他就赢了?
并非如此!
他不仅是个律师,更是个深谙社会规则的老手。
他很清楚,在大众朴素的认知里,假冒了就是假冒。
检方这次对赵永熙提起公诉,背后很明显是有上层领导对这种“践踏体制尊严”的行为感到极度不满。
想要真正拿下无罪判决,光靠法理不够。
他还需要争取社会舆论的绝对支持。
要让上面那些震怒的领导,看清楚底层群众的真实态度。
让那些看赵永熙不顺眼的领导不敢向法院施加压力!
除了上级的压力,他还必须给主审法院和检察院一个顺理成章的台阶下。
体制内办案,讲究一个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张伟在纸的最后,写下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这就是他给法院和检察院准备的台阶。
在庭审最后,他会主张赵永熙的行为虽然违法,但情节轻微,不构成刑事犯罪。
更适合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主张法院将案子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理。
既打了无罪,又给足了官方颜面。
这样无罪判决的阻力就会更加的小!
唉!有时候,法律打到最后都是人情世故!
张伟靠在椅背上,用力伸了一个懒腰。
高强度的脑力推演极其消耗精力。
墙上的挂钟显示,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
张伟揉了揉酸胀的眉心,对着门外喊了一声。
“张凯!”
办公室的门很快被推开,张凯快步走了进来。
张伟指着桌上的那个移动硬盘。
“你把这些采访录像拿去交给王博。”
“让他立刻带人加班,从中摘取最核心、最感人的片段。”
“剪辑成一部关于赵永熙的个人纪实人物传。”
“做完之后,直接发到我们律所的官方账号上。”
“再有两周庭审就要开始了。”
“我们必须在开庭前,把舆论的场子先热起来。”
张凯愣了一下,他的脸上浮现出明显的担忧。
“张律,这个案子非同小可。”
“上面可是盯着的。”
“我们就这么直接把赵永熙的事迹发到网上,会不会对上面的影响太不好了?”
“万一被扣上煽动舆论的帽子……”
张伟平静地打断了他。
“你想多了。”
“我们发这个视频,又不是去宣扬什么违法乱纪的事。”
“更不是去指责检方办案不公。”
“我们只是在陈述一个客观事实。”
张伟站起身,将硬盘塞进张凯的手里。
“你去告诉王博,剪辑的时候注意尺度。”
“不需要加任何主观的评判。”
“就是纯粹地、客观地,做好这部人物传!”
“我要让全网的人都看看。”
“这个被检方指控为招摇撞骗的嫌疑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张凯感受到了张伟语气中的分量,点点头。
“明白了张律,我这就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