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2章(2/2)
喝点就喝点。
今晚不喝五粮汾酒台子茅啥的,就喝当地的青山地瓜烧,六十度可当酒精用。
一瓶500毫升,一茶碗二两半。
一瓶地瓜烧刚好倒满四茶碗。
“今晚就喝这一瓶。来,干一个。”
秦宫率先举杯,定下了今晚四人的消费总酒量。
没人反对。
每人喝二两半的高度白酒,算是不多不少刚刚好。
嘶,哈。
真辣。
过瘾!
四人喝了口,都吧嗒着嘴的拿起了筷子。
在盘子里争抢把子肉,放在了嘴里。
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时,总能让人心生说不出的豪气。
一男三女中,酒量最大的就是妆妆。
她不但完美继承了温狼王的身材相貌,也继承了妈妈的酒精免疫体质。
堪称是千杯不倒,万杯不醉。
其次就是秦宫。
她从三岁多点被老杜带进白云观后,每天喝的中草药中,就有含酒精的东西。
她没有韦妆千杯不醉的变态本领,但地瓜烧喝两瓶,依旧能生活自理。
其次是李太婉。
一斤高度白,能让她勉强浪兮兮的喊爸爸。
反倒是打小就是个刺头的李南征。
别说和千杯不醉的韦妆妆、公斤不倒的秦宫宫俩人拼酒了。
让他和李太婉拼到最后的结果,也只能是被爬七八次,都不知道咋回事。
最多也就是450毫升的酒量,无疑是李南征的短板。
当然。
得看他和谁在一起喝。
反正黄少军宋士明清中斌董援朝等人,单挑李南征的话,全都不是个。
尤其隋唐。
最多三两地瓜烧,就会给大家表演甩食绝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