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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史学(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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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于纪、传、表、志之外,别立“世家”,以纪列国诸侯。一统之朝,不宜有此。记僭伪之国曰“载记”,《晋书》有之,其体昉于《东观汉记》(东汉初年之群雄,如刘玄、公宾就等悉入载记)。

《新五代史》立十国世家。十国中,如吴、越、荆南奉中原正朔者列入世家,固无不可,若南唐、孟蜀则帝制自为,不受册命,岂应列入世家?

《宋史》亦以“世家”载开国时未灭诸国,实则皆当以“载记”称之,不当列入世家也。今《清史稿》沿前史之例,立叛臣、逆臣二传。其中如郑成功为残明孤忠,洪秀全亦未尝事清,志在光复,安得以“叛逆”目之。此皆当入“载记”者也。

《史记》十表最佳,《汉书》因之。范晔、陈寿已不能为,而宋熊方作《后汉书年表》十卷,补所未备,厥意可师。盖传所不能容者,见之于表,亦严密得中之道。故亲若宗房,贵如宰执,传有所不登,名未可竟灭者,皆可约之以表。

《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载,多功业低微之辈。后汉政归台阁,三公无权,选举诛赏,一由尚书(台阁者,尚书省也。尚书官小而势尊,出纳王命,敷奏万机,一如帝王之秘书厅矣),三公唯伴食耳。故《范书》立传不多,熊方补之,读者得一览了然,诚快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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