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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说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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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有烟霞癖,为了他的多病,他在《孽海花》小说上的笔名,不是叫作“东亚病夫”吗?为了这个缘故,他在上午是不起身的,有时要到下午三四点钟才起身,起身以后,便与阿芙蓉为伴。

我每天到《小说林》去是在上午,那个时候,他正是“春眠不觉晓”,在他的黑甜乡里,不便去惊动他。要去访他,最好是在吃过夜饭后,而他也是精神最健旺,即使和你谈一个通宵,也不算一回事。

在《小说林》的时候,我们还有一个志愿,可惜到后来,这个志愿,一个都没有偿。因为孟仆说:他的《孽海花》,写到庚子拳变,两宫回銮以后,就结束不写了,赛金花让她活下去吧,也就无关紧要了。因此徐念慈(《小说林》总编辑)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记东三省红胡子的事。”在清代称红胡子为胡匪,又称为马贼,民间则有称为义勇军的,这时候正在崛起时代,他也起好了一个书名,正在搜集材料。他说:这部小说,正好接在《孽海花》之后,可以出版。

我说:我想写革命事迹。当时革命党东起西应,排满风潮热烈。恰有徐锡麟、秋瑾的一件事发生,秋瑾是中国女子中革命的第一人,我想把秋瑾做书中的主人,而贯穿以各处革命的事迹。书名也已拟好了,叫作《碧血幕》,并且在《小说林》杂志上登载过一两回的,后来《小说林》杂志不出版了,我也就此搁笔了。

孟朴的《孽海花》始终没有完篇,最初出了有二十回的单行本,倒也风行一时。但是这单行本出版以后,虽然书中人物出于影射,然而核对事迹,一望而知。因此得罪了许多老前辈,第一,他的老岳丈汪柳门,便不以为然,更有许多还是他的父执,尤其苏州人中,如陆凤石、汪芝房、叶鞠裳等,对于他都有谴责之词。后来端午桥邀了他去,说何必写这种小说得罪人呢?你何妨到我这里来呢?(旧回目中,本亦有涉及端方的事。)这时他们又搞什么宏文馆,编什么《博物大辞典》,那时我已不在《小说林》了。总之资本已经蚀光,关门大吉。

这以后,孟朴便浮沉于宦海中,辛亥以后,陈陶遗任江苏省长时,他是什么水利局长、财政厅长,闹了一下子,我也弄不清楚,其实吏事非其所习,他是一个文学家呢。

到一九二七年,他官又不做了,他的大公子曾虚白,从法国留学回来,在上海开了一家“真美善书店”(我们称之为父子书店),又出了《真美善》杂志,《孽海花》又写了十余回,写到赛金花那时从洪宅出走为止,那一个回目是《青阳港·好鸟离笼》,以后便不曾写下去了。

徐念慈的红胡子小说,可怜他并不曾着笔,便这样赍志以没了。我的《碧血幕》,也不曾继续写下去,后来便是辛亥革命,仅仅秋瑾一方面的事,也不足以包罗许多史实。但我对于这个志愿,当时总搁在心头,老想以一个与政治无关的人,为书中的主角,以贯通史实,这不但写革命以前的事,更可以写革命以后的事了,只是我却想不起我的书中主人。

直到民国七八年间,我在北京,和张岱杉先生(名弧,别号超观,绍兴人,曾一度为财政部长,是前清举人)谈起此事,他知道我要写此历史小说,他提醒我道:“眼前有一个极适当的人,你没有留意吗?”我问是谁?他说:“梅兰芳将来是一个成名的人,而且都搭得上政治历史的,何不把他为书中主角呢?”我被他提醒了,大为称善,于是我便写了《留芳记》,但也只写了二十回,给林琴南先生看过,他还给我写了一篇序文,在上海中华书局出版。关于写《留芳记》的事,我后将再述。

在从前以一个文人,办点商业性质的事,终究是失败的多数。《小说林》也是如此,虽然所出的书,倒也不少,销路也不差,还是亏本。譬如说:放出的账,收不回来;管理处不得其法等等;而且出版物是有时间性,尤其是小说。他们是自办印刷所、排字房的,后来搜出了半房间的铅字,都是拆了版子,不归原位,倾弃在那里,只好作为废铅卖了,诸如此类,都是吃了人家的亏。《时报》后来的失败也是如此,他们两位,狄楚青与曾孟朴,都是公子哥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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