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之用,和为贵:“以和为贵”绝对不是和稀泥(2/2)
“先王之道,斯为美”:我们中国之所以传承至此,尧舜禹汤文武周公,这一路传下来直到孔子,就是因为以此为美。“和”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工具。
“小大由之,有所不行”:各种事情,无论大事、小事,不分场景,都一味地追求和谐,有时候可能也行不通。
“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如果为了追求和谐而不守礼,也是行不通的。比如,我们为了和谐,遇到任何问题都说“咱们商量着来”,只要有人闹事就来调解,和稀泥。最后可能发现,有些事无法进行调解,它不是通过做思想工作就能解决的,反而谁闹的声音越大,谁占优势。因为闹事的人利用大家想追求和谐的心理,逼迫别人迁就自己。这就叫作“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
没有规矩、礼法约束,只想要以和为贵是不行的。真正的和谐是要靠礼来节制的,需要有理、有法,这里蕴藏着一丝法家的发端了。
法家是从儒家学派里慢慢延伸出来的。儒家慢慢地传承到荀子,荀子培养了韩非子和李斯这两个法家代表人物,所以儒家和法家之间有这样的脉络和关联性。
这句话强调了礼法的重要性。因为如果一切事物都讲究和谐,人们遇到任何问题都商量着来,都没有原则、没有规矩、没有章程,那么社会沟通成本和交易成本就太高了。本来是为了和谐,却反而会走向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