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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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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敢去打扰陆扬,回到住处。

翁立感叹地说道:“没想到,陆扬是国安局的人,而且享受少将级别的待遇怪不得他见了覃将军也是不卑不亢,连军礼也不敬了。感情人家两个是平级呀”

“什么怎么可能呢你从哪里看出来的”辛子明即刻问道。

“你刚才注意到他看的电子记事本了吗亚光闪银的外壳,外侧边缘镶着两条暗金线,有一个花写的汉语拼音g徽标。这种字形写法是国安局的特殊标签,暗金线代表使用者的级别是将军,两条代表少将,三条中将,四条是上将。”翁立如数家珍地说道:“这种记事本看着很普通,但据我的大领导说,功能非常强大,可以应付很多紧急状况,常人根本不可能知道。”

“那你这么说,岂不是陆扬是少将了以后我们见了他的面,要向他敬礼问候了”辛子明一脸茫然,想着陆扬那病秧秧、不修边幅的样子,岁数有那么小,哪里有当将军的样子要自己向他敬礼问候,心里很不是滋味。

“那倒不必,人家觉不想我们知道这些,我就没有必要去捅破。我也是一次跟着首长去见国安的某某副部长时见到过,老首长还想要过来自己用的。但是那个副部长一解释,老首长就不敢要了。唉,人不可貌相呀这个陆扬不简单,才20岁,居然,我们以后在他面前一定要规矩点。你没看到覃将军对陆扬都是陆老师陆老师地叫吗他肯定已经知道陆扬的身份了。”

“不会吧这次行动,国安局说不派人参加的。他们说话应该算数呀”辛子明一时间真的转不过弯来了。

“笨人家不派人,是因为已经有人在潜艇上了。难道还要让人把陆扬的身份通报你辛子明知道不成好了,睡觉明天上午还要听陆老师讲课呢”

翁立脸上一副“跟你在一起真有一种智商上的优越感”之色,不禁让辛子明郁闷得要死。

两人虽然都是来自总参情报局,都是上校级别;但二人的部门不一样,翁立的比他更神秘一点,地位当然也要高上一点点。

“睡什么睡我一点也不相信你的判断要是那样的话,鳐系潜艇的资料国安部就该已经有了,为什么前些日子还派人参与我们的行动呢”辛子明知道国安部和情报局同样紧张鳐系潜艇,同样被美国人玩得团团转,同样半个字也没有捞到。

翁立一听,即刻从床上坐起来,道:“我都跟你说了,行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国安局得到情报,看来以后真的有必要向我们的辛处长汇报一下进展了”

“这这,唉,懒得理你我去看看郝明辉他们的进展去了。”辛子明脸上一阵青,一阵红,但马上找到台阶,离开了卧舱,去打沙袋去。

第五十三章改枪

连着几天,陆扬都在努力备课,努力讲课。但他讲的内容丝毫不再涉及最先进的技术,只是将美军常规的配置说出来。那些隐秘开发的武器,不再出现在他的课堂。

但是他那庞大的资料支撑下,他的课对于大家都是一种享受。听课的气氛也越来越热烈。

每天晚上,他都睡得非常好。一躺下,就睡着了。而且每天早晨,陆扬都会感觉大脑非常轻松,思维速度也比以前强了不少,而且那些曾经熟识的知识在脑子里转过之后,又给他带来不一样的感觉。这种感觉非常强烈,却有不能清晰地知道得到了什么。

中国有句俗话:“温故而知新”,“推陈出新”,旧的东西和熟知的东西合理地运用和综合,就会组合出最新、最现代的东西。

这些天都在想着常规武器的最基本的东西,思考、比较同类武器,自然而然地让他再次对现有的资料或资源进行组合。

“胡蒙,你带枪了吗”陆扬从床上跳下来,就对走进来的胡蒙问道。

“枪你要枪干什么”胡蒙习惯地摸了一下腰上中国产的、最新式的054手枪,诧异地看着陆扬。

陆扬伸出手,摊开手掌。“拿来给我。”

陆扬手掌上的燎泡已经没有了,旧皮换新颜,嫩红色的肌肤光滑鲜亮。

胡蒙犹豫了一下,把枪拔出来,看了一眼关掉的枪机保险,交到陆扬手中。但还是不放心地嘱咐道:“首长,小心点,别走火。”

“唠叨”陆扬把手枪在手里垫了一下,当兵都三个月了,陆扬还没有摸过枪。当他摸到枪把时,心里一阵一激动。

那个男孩的梦想不是做英雄那个英雄没有一款漂亮的佩枪呢

陆扬没有摸过枪,但是枪在他脑海里早就存在了。摸到枪,就像摸到多年的老朋友般,有种十分的亲切感。

“054式最新款手机,沿用上世纪末92式手枪独有的前倾式大容量双排双进弹匣,9毫米口径,有效射击距离60米,可两连发。子弹目标密集度小于6厘米,片式瞄准器,国际二流水准。”

陆扬说着,卸下弹夹,抛给胡蒙,道:“走,我去维修舱。一个小时后,让它成为世界一流的手枪。”

陆扬小得时候很喜欢手工,对所有机械的东西就非常感兴趣,而且他的手也很巧,常常能做出让人叫绝的东西。后来,对武器感兴趣了。所有的设备和改造都是自己亲手制作。从不假手于人。

一听陆洋的话,胡蒙高兴得差点鼻涕泡都出来。但是旋即想到一个问题,道:“首长,你你不能改呀,这可是违反枪支管理条例的”

“没事儿,我今天手痒痒,不干点什么,心里就按捺不住那种冲动。放心了,我只动里面的结构,没人看得出来的。你去给我搞吃的,枪坏了,赔你一只德国的勃朗宁。”

“勃朗宁太小气了,不要我要一只50口径的沙漠飞鹰,那威力才是大老爷们用。”

一听到沙漠飞鹰,陆扬站住身,回头认真地打量了一番胡蒙,道:“金把还是银把你真会做梦不过,我看龙振海家里有一支,你想不想我要过来给你”

“嘿嘿,不敢”胡蒙不好意思地摸着后脑勺,一米八八的大小伙子,忽然间像做错事儿的孩子。沙漠飞鹰从上世纪一面世,就得到追捧,更被称之为“收枪之王”。龙振海那一支是以为国际友人赠送的礼物,是他最珍爱的东西。他做了龙振海五年的警卫员,才有幸见过五次。

“不过,你别说。50口径的沙漠飞鹰外表浑厚粗狂。经过这几十年的四次改进,其无敌的打击力度和准确度是任何其它手枪无法比拟的。全配置达到了22公斤的重量,威猛的后坐力,枪弹射击后枪口爆发的炫目火球,拿在你这样身材的人手里才更显威风,绝对要比054强几倍。好马配好鞍,只要这次任务我们能活着出去,我一定把龙司令的珍藏要过来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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