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属于华人的棉兰(续)(1/2)
1958年的棉兰,已经成了整个亚齐国家的经济中心。如果不是考虑到,华人在棉兰的影响力太大了,亚齐的首都也会搬到棉兰,而不是靠近边境的北干巴鲁。
华人开办的银行、商店、贸易公司遍布街头巷尾,操着南华国语(西南官话)、闽南话和粤语的商人,与来自欧洲、东南亚的客商讨价还价。
陈铭远也搬到了棉兰,他不再过问集体农庄的具体事务,而是在南华政府的帮助下,将精力放在如何和平夺取亚齐的过程。
他的第一步,是拉拢亚齐中央政府派来棉兰的官员。这些官员大多是亚齐人,初来乍到,对苏门答腊北部的情况一无所知。
陈铭远请他们住进棉兰最豪华的酒店,奉上名贵的特产,还为他们在棉兰购置了房产。
他告诉这些官员,华人集体农庄是亚齐经济建设的模范,为当地的税收做出了巨大贡献。
官员们收了好处,自然对陈铭远的话深信不疑,他们在给中央政府的报告中,大肆吹捧华人农庄的成就,称其为民族团结的典范。
第二步,是掌控当地的治安和司法。陈铭远利用华商的资金,在各个农庄组建了治安队。
治安队的成员大多是南华退伍的士兵,配备了加兰德半自动步枪和迫击炮,名义上是维护农庄秩序,实际上却成了苏门答腊北部的执法者。
有一次,两个土著部因为争夺水源发生械斗,死伤数十人。哈桑酋长对此束手无策,只好向陈铭远求助。
陈铭远让治安队介入调解,他派人查清了水源的归属,制定了分水方案,还让治安队在水源地巡逻,确保方案执行。
从那以后,土著们遇到纠纷,不再找当地的酋长,而是找华人治安队。陈铭远又在棉兰设立了商事仲裁所,仲裁员全是华人富商和律师。
无论是华人之间的纠纷,还是华人与土著的矛盾,都由仲裁所裁决。久而久之,当地的司法权,从政府脱离,入了华人手中。
第三步,是蚕食土著的土地。
陈铭远不再满足于开垦沼泽,他将目光投向了苏门答腊岛北部土著们世代居住的平原。
他让华商们以合作开发的名义,与土著村签订协议——土著出土地,华商们出资金和技术,合作种植橡胶和油棕,利润五五分成。
土著们没有见过这么多的现钱,也不懂协议里的弯弯绕绕。只觉得能凭空拿到一半的利润,是天大的好事,纷纷在协议上摁下了手印。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合同有一条特别的规定:合作期限为五十年,期间若土著单方面毁约,需赔偿华商十倍的投资款;而且,土地的经营权归华商所有,土著不得干涉种植和销售。
华商们拿到土地后,立刻砍掉了土著们种植的旱稻,种上了橡胶树和油棕。
这些经济作物需要三年才能结果。
在这期间,土著们没有了粮食来源,只能靠华商发放的微薄补贴过活。补贴根本不够糊口,为了活下去,土著们只好到华人的农庄里打工,拿着华人的工钱,在自己的土地上劳作。
到了1960年,亚齐华人集体农庄占据的耕地,已经超过百分之五十。华商们控制了亚齐百分之八十的橡胶和油棕产量。
各个集体农庄联合起来,组成了北苏门答腊华人种植联盟,陈铭远担任联盟主席。
联盟有自己的银行、治安队、仲裁所,甚至还有自己的武装卫队。
哈桑酋长等土著首领,虽然还保留着统治者的名号,但他们的收入,已经完全依赖于联盟的分红。他们的话,在自己的部里,已经不如华人治安队的话管用了。
1960年的旱季,一场突如其来的饥荒,点燃了土著们积压已久的怒火。
这一年,橡胶和油棕的价格暴跌,华人联盟为了减少损失,大幅削减了给土著的分红和工资。而土著们的土地早已被种满了经济作物,没有粮食收成,一时间,亚齐满是逃荒的土著。
棉兰以北的丹戎村,是最早爆发反抗的地方。村里的土著们拿着锄头和砍刀,冲进了附近的华人橡胶园,砍倒了数百棵橡胶树。
消息传开,反抗的火焰迅速蔓延,十几个土著村的村民联合起来。他们不断袭击了华人的农庄和贸易站,抢走了粮食和布匹。
哈桑酋长慌了神,他连夜赶到棉兰,求见陈铭远。陈铭远坐在联盟总部的红木椅子上,听着哈桑的哭诉,脸上没有丝毫波澜。
“酋长阁下,”他慢条斯理地,“我的人没有亏待你的族人。是他们不守规矩,毁了我的橡胶园,砸了我的贸易站。你要是管不住他们,我就只能让治安队出面了。”
哈桑脸色惨白,他灰溜溜地回到部,试图镇压反抗的村民,但村民们早已不听他的号令。
“你这个叛徒!”
“你帮着华人抢我们的土地!”愤怒的咒骂声,让哈桑不敢再踏出酋长府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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