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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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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抬头看向电视机,屏幕上花花绿绿的出现一个又矮又胖的小人,然后好像是一条道,那个小人跑啊跑,然后还可以蹦,一蹦撞到了头顶的砖头,砖头上面还出现了一个蘑菇,小人撞上蘑菇了,哇哦,变大了,而且一蹦就能把头顶的砖头撞碎,还可以扔石头,太好玩了。

我再看徐辉,他正对着电视专心致志的摆弄着手里的小东西,哦~,我知道了,是他在控制小人,于是我扔下书包,跑到徐辉面前,一把抢过他手里的东西,那东西是个长方形的,上面有四个圆型按钮,还有个十字叉,一根线连着电视机前的一个小机器,真是太新奇了,这些我全没见过;当然后来我知道了,这个机器叫做游戏机,我手里拿的叫做手柄。

“这是什么?给我!”我拿着已经抢到手的手柄向徐辉吼道。

“凭什么?”徐辉伸手要抢回去。

我马上换了语气,“给二姐看看,我又不要,”而且当我看到旁边竟然还有一个一模一样的手柄时,我指着另一个说:“你看,那不是还有一个吗?你拿那个?我也要玩!”

“你用那个!”徐辉一把抢过我手里的手柄。

我用就我用,于是我拿起另一个,“来吧,带我一个,我也要玩刚才那个。”

“超级玛丽?”

“嗯,十足的马力,就玩那个。”

当然,徐辉与我分享了这个新玩意,只不过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手柄是分主副的,而一般都是他用主的我用副的,这点让我很不爽。当我就这件事与他几经争论后,我们达成了协议,徐辉享有这个游戏机的拥有权,但我有权随时加入游戏。因为有的游戏是需要两个人配合的,比如我们都爱玩的《魂斗罗》,一般我们都是调成三十个豆儿的,然后一口气通关,不过徐辉有时候还会向我“借豆儿”;当然我也会借他,而且我同意使用副手柄,当然这些都是因为我们的协议里有一条,徐辉要向爸要一把贝斯,给我。

徐辉同意了,因为他也同时享有贝斯的使用权,当然是在我不使用的情况下。不过事实证明,他对“冒险岛”更有兴趣,而我却经常使用贝斯,所以,基本来说,游戏机是我与他共有的,而贝斯,是我一个人的。

于是,就这样,我终于拥有了我人生的第一把贝斯,一把价值两千块的电子贝斯。只是那时的我根本不会想到,这把贝斯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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