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看上了,便不会放手(1/2)
“这东西又不是古董,也不值钱,你换个。”陆笙憋红了脸,又蹦了下,手还没够着,谢谦和一只手忽然按住她的头顶。
陆笙一时间动弹不得,抬起头忿忿地看向他,“君子动口不动手!”
“谁告诉你,我是君子?”谢谦和忽然凑过身,眼神幽深地看着她。近在咫尺的距离,男人温热的鼻息甚至都能喷洒在她的脸上,一股淡淡的薄荷香让人恍惚了片刻。
太犯规了!
陆笙向后退了两步,直到抵住了墙,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底气,直直摊开右手,瞪着眼前的男人。
“还给我!”
谢谦和手里拿的是根毛笔,朱红色的笔杆配着黑色柔软的笔头,看起来平平无奇。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值钱的,大概也就是笔杆上面,镶嵌了一个红色的小珠子,十分漂亮吧。
就是这么一根毛笔,被珍藏了整整十八年。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笔杆上有个烫金色的大字“笙”。
此时陆笙涨红了脸,谢谦和拿什么不好,竟然选了这个……
按照外公那边的风俗,每个孩子在出生后满月,就会剪满月头,然后将胎发做成毛笔由家人保存。这个习俗保持多年,据说只要将毛笔摆在家里,孩子以后就算是走的再远,也会永远记得回家的路。
而那根毛笔,正是陆笙出生时候的胎发,所做成了的毛笔。
本来是好生生的放在一个黑色的木盒里,但是因为刚刚搬东西的时候,木盒有些发潮,她就暂时将毛笔搁在桌子上,准备改天换了好点的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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