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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一章 大调整、环球音乐集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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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一家专司发行的公司,无疑是个非常好的举措。

不仅能够将更多的全力收归集团,增强对旗下厂牌的掌控力,

也能够减少重复资源的浪费,集中精力提升发行效率。

欧文.阿佐夫和阿尔.托勒对陈家华的这个想法都很认可。

尤其是总裁欧文.阿佐夫更是深有体会。

MCA唱片公司中,不仅公司总部拥有唱片发行能力,

还有旗下几家唱片厂牌,比如摩城唱片、切斯唱片以及美国德卡唱片等一共五家核心厂牌,

也都拥有唱片发行能力,尤其是老牌的摩城唱片,发行能力还一点不弱。

这就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有些渠道都是彼此重合的。

而且因为他们都拥有发行能力,导致MCA唱片对他们能够施加的影响力有限。

所以MCA唱片尽管是北美六大唱片公司之一,但是因为内部比较松散,竞争力一直逊色于其他几家。

本来如果MCA唱片没有被收购的话,欧文.阿佐夫都计划向MCA集团总部提交这个计划了。

不过因为公司的易主,他不得不将这个想法暂时束之高阁。

他本想找个合适的机会和陈家华汇报一下,没想到老板先一步提出来了。

“Boss,既然成立环球唱片,那我们组建集团是不是叫环球音乐集团?”阿尔.托勒问道。

“没错,我是计划成立环球音乐集团,不过你放心,MCA唱片这个厂牌不会消失。

这个厂牌已经拥有很强的品牌价值,组建集团之后,MCA唱片也将是环球音乐集团的核心。

摩城唱片、切斯唱片以及美国德卡唱片等厂牌仍居MCA唱片之下,作为二线厂牌存在。”

说到这,陈家华索性将对香江那边的唱片公司的安排一并说了:

“在亚洲那边,将成立环球音乐亚洲分公司。

我在亚洲的新亚唱片、娱乐唱片和飞碟唱片都将并入环球音乐亚洲分公司。

环球音乐亚洲分公司与MCA唱片平级,都是环球音乐集团的一线子公司。”

本来陈家华是想让新亚唱片与MCA唱片平级的。

但不得不承认此时亚洲的音乐市场规模相较于欧美来说,还是太小了。

更不要说新亚唱片还没有囊括亚洲最大市场的日苯,体量更是和MCA唱片没法比。

所以他才成立环球音乐亚洲分公司,以分公司的形式经营亚洲的音乐市场。

而且为此他还将娱乐唱片与飞碟唱片从新亚唱片拆分了出来,成为并行的厂牌。

为了更方便合并重组,陈家华还事先将飞碟唱片两位创始人手里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也都收购了,

和娱乐唱片一样,完成了对飞碟唱片的百分百控股。

历史上在九十年代,欧美音乐公司大举进军华语乐坛之际,飞碟唱片就被卖给了华纳唱片。

最后连名字都被改了,飞碟唱片被改名为华纳唱片。

让飞碟这个曾经辉煌无比,一度隐隐将滚石压过一头的经典厂牌消失在历史当中。

不过对陈家华来说则不必这样做,华纳是刚进军华语市场,自然是想要打响华纳这个厂牌。

飞碟就算是再经典再深入人心,他们也不在意。

而环球音乐亚洲分公司,不是一家制作专辑的新厂牌,是专司唱片发行的,

不需要像华纳唱片那样尽快打响名气。

没错,陈家华计划将新亚、飞碟以及娱乐唱片的发行部门都剥离出来然后并入环球音乐亚洲分公司。

今后新亚三家唱片公司也和MCA唱片一样,只签约歌手、制作专辑,

后续的专辑宣传与发行都将由环球音乐负责。

而且将三家公司调整成平行级别之后,也将各有分工。

新亚唱片将深耕香江,主打粤语市场,同时兼顾南洋。

飞碟唱片则是专注于弯弯,专注于国语音乐市场,同样兼顾南洋。

当然两家公司也不是泾渭分明,毕竟在香江也有喜欢他国语歌的,弯弯和南洋也有喜欢他粤语歌的。

后面还将会在内地和日苯也成立唱片公司,后续彼此之间也都会有交集,只不过是侧重点不同。

至于娱乐唱片,今后将会彻底退出流行音乐,专注于古典音乐与戏曲。

所以今后环球音乐亚洲分公司,总部负责发行,

然后新亚、飞碟、娱乐以及内地和日苯两家唱片公司共五家厂牌组成分公司的核心唱片制作部门。

新组建的环球音乐集团,旗下将有四家一线核心企业。

专注于发行的环球唱片、专辑制作的核心厂牌MCA唱片、环球音乐亚洲分公司以及环球音乐版权公司。

环球音乐集团旗下的所有厂牌的音乐版权都将放到环球音乐版权公司。

今后环球音乐集团的版权维护、运营乃至扩张,都将有新成立的版权公司来负责。

严格来说,这家公司就是环球音乐集团的版权库。

可别小看版权库,其价值同样不匪。

迈克尔.杰克逊是所有欧美歌手最注重版权的,

他的两大核心资产就是Sony/ATV音乐出版公司和Mijac音乐公司,都是音乐版权公司。

其中ATV音乐出版公司是他收购的,这家公司包含了250余首披头士乐队的歌曲版权。

索尼音乐对它非常的眼馋,迈克尔杰克逊与索尼的身后矛盾,这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后面迈克尔.杰克逊有些顶不住压力,不得不将ATV的百分之五十的股权卖给了索尼,

双方合资组建了Sony/ATV音乐出版公司。

而Mijac音乐公司,则完全归杰克逊本人所有。

这家公司掌控着他自己创作的所有歌曲的版权,包括《BeatIt》、《BillieJean》、《Bad》等传世经典。

到了新世纪,Sony/ATV音乐出版公司外界估值超过了十五亿美元。

Mijac音乐公司估值同样超过了十亿美元。

索尼在迈克尔.杰克逊去世之后,花费了六亿美元收购了Mijac音乐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份。

环球音乐集团旗下的音乐版权同样不乏传世经典,而其总体音乐数量多得多。

等到新世纪,环球音乐版权公司的估值不会低于二十个亿。

而且今后音乐版权的运营营收渠道将会大大增多,也需要一家专门的版权公司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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