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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肆觉得有意思了。
案子没破起早贪黑,案子破了苦大仇深,要都按照沈千秋这种方式过日子,刑警同志们还能不能活了?他有点无奈地瞥了沈千秋一眼:“你是觉得案子破的太容易了,没有成就感?”
沈千秋摇了摇头。她当刑警又不是为了刷存在感,而且这几天手头陆续又来了其他案子,办公室几个人忙得脚不沾地,她哪里会因为这么不靠谱的原因伤春悲秋?
那个吴帆的供述没什么疑点,且与法医的尸检结果全部吻合,事后也确认他家中正是梁燕的第一死亡现场。动机合理,人证物证俱在,做结案处理并没什么可质疑的地方。
据吴帆所说,梁燕以怀孕为要挟跟他索要一百万人民币,否则就结婚,而吴帆既拿不出那么多钱,也不愿意这么早结婚。当天两个人一起在家吃了晚饭,还喝了不少酒,梁燕因为妊娠反应,还呕吐过。后来吴帆帮她擦洗裙子上的呕吐物时,两个人发生口角,吴帆因为不堪压力,情绪失控**杀人,用一把水果刀刺入梁燕的小腹导致后者失血过多而亡。
可如果是普通意义上的**杀人,为什么事后还知道要把死者的指甲都剥去,还懂得用酒精把死者身体擦洗一遍再抛尸呢?
吴帆的解释是,自己发现梁燕死了,大脑一片空白,他平时也喜欢看一些犯罪心理类的书籍,就迷迷糊糊按照记忆里的一些作案手法去操作了。包括脱去梁燕身上的衣物,用酒精擦拭她身体上的痕迹,剥去她十个手指上的指甲,以及用自己平时开的那辆轿车将尸体运到公园的小树林里进行抛尸。
虽然每一条都能跟验尸报告上写的对得上,但总觉得哪里透着一股子别扭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