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佬、俗物的世界。一个认真、严肃的人是不会做那种丢脸的事的。他也认同小说里一角色的原则:只读那些死亡满三十年以上的作品,倒不是说不信任现代文学,只是不想浪费宝贵的时间,去读那些尚未经过岁月洗礼的东西。人生苦短。
一边咀嚼一边捞起记忆的沉淀做调料,一向被高年级公认难以入口的食堂饭菜被赋予新的纪念意义,大家默默的吃着,吃完后规规矩矩的到外边的水池把碗洗好,还顺便拧紧了水龙头。回寝室路上一路花坛夹道香气袭人,他们甚至还主动和几位学弟妹打了招呼。
经过整个下午打扫,宿舍改头换面焕然一新。老大高强甚至到楼下旁边的小卖部买了个飞利浦进口灯泡,将房门外残缺的廊灯重新换上。为此他还费了不少功夫。原本这个廊灯存在时经常有人在这狭长的走道里踢球,不分昼夜。509众人连续将廊灯连灯罩带灯泡打碎,管理员连续来换了几次,又上报学院警告了几次,他们依然故我,于是这座可怜的廊灯就干脆赤裸了两年,门口那滩常年不散的积水一景也存在两年阴暗潮湿由此而来。找了把钳子将没灯泡单剩的铝螺口转出,然后再将新灯泡旋进。林欢从院外河边长堤旁叫来了两辆三轮车,在两家竞争条件下又薄利多销的基础上讲好了的价钱,足足各拉了三趟才将寝室里一干秽臭杂物清理完毕,最后一趟的其中一辆三轮车师傅又叫来他一位老乡帮忙搬运,林欢索性又花了50块钱让他将房间用白灰再刷一层,然后将房门外积水的洼地用水泥砂土填平。
桌上的十一支蜡烛还剩不到半截,这下终于有点肃穆整洁的灵堂样子。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高强摸着洁白还未干透的墙壁自言自语道。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薛涛盯着光洁的地板。
“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林欢喟然叹道。
第一卷 飞来横财 第三节 飞来之财
银色猎手 更新时间:200843 0:52:10 本章字数:2314
林欢回到自己两室一厅的住所,把防盗门锁转两圈到底,走进浴室,又锁上了门,把窗户上的百叶窗调暗。
这套公寓月租三千八,座落在这座城市不大繁华又不大偏僻的住宅密集区,屋里的家居电器等设施在这座城市的消费水准来说不算太好也不算很差。父母留下的遗产够他过着不算舒适也不算寒碜的生活好一阵子,即使毕业后不马上去找工作也没问题。
他将浴室角落包着下水管水表暖气片的一扇门打开,这道门其实挺隐蔽,是直接划开的一块木板,木板上的纹理深暗,不仔细去瞧就像用墨斗线弹的四道黑细线。可能他的有钱房东在最初就决定这套公寓日后用来租赁,否则这种开门方式装修公司绝对吃不了兜着走。
因为一股脑将这些东西包了起来,势必会有多余空间,于是空余的地方变成个小储藏空间,平时放些洗地板厕所的瓶罐和刷子之类。现在这个空间放着一个半旧不新的jeansort背包,这种背包在学生里十分常见,好歹是个牌子,而且价格不高,在节假日徒步登山也恰好够一日消耗所需,平时也可以拿来当书包,也可以拿来占位置。
上个星期周末照例又是寝室集会,林欢还没走进文学院门口,在河边的小路上就被林晨截住,于是两人沿着河岸漫步而行。
林晨对他多少还有些藕断丝连,一路总是欲语还休,林欢也不想猜度她到底想表达什么,只是漫漫而走维持着有点僵硬的气氛,他们两人之间应该算是彻底完了。
林晨各方面条件都很出众,以前听她偶然聊起也了解她身世背景也不一般,往日和她不清不楚的男人也有一大把,他曾亲眼见过,而她又拒绝解释。总而言之,林欢觉得往后如果和她在一起生活会很辛苦,甚至有可能把他的生活毁了,与其往后她不仁不如他先不义,他先提出分手。林晨那时对林欢恰好也处于新鲜过后,听了他的分手请求,没怎么犹豫就当场批了,两人还到学校附近的酒吧就喝了一场分手酒,都有了七八分醉意后结账离开,她拉着他回到他住处,连门都还没合好就跌跌撞撞的往卧房而去。是夜他们又疯狂做爱了整个通宵,算是来个轰轰烈烈的结尾。
那个夜晚他将全部的精力用来进行对她的细致观察,意料之外的副作用是自己特别持久,让林晨至少经历了五次高潮。她从头到尾高声连连,以致他必须空出一手来做捂住她嘴这等煞风景之事,否则110被惊动循声而至会更加大坏风景。她的眼睛自始至终都是明亮清澈,同样也在观察着他,他叹息这女人果然能够一心多用。
林欢醒来后伊人芳踪已杳,客厅桌上还留着她做的煎蛋和熏肠,从相处这阵子来以他对她短暂深刻的了解,林欢断定这是她第一次为欢爱过后的男人做早饭,也是最后一次为他做早饭。
河岸的小道经不起阴郁气氛的折磨最后走到了繁华的街口,林欢见她没就此收住的意思只好继续奉陪,过了马路是另一段河岸,继续不死不活的走着。
她最终不禁有些恼怒,冷冷道:“我要回去了,送我去坐车吧。”
他眼看这段河岸又要走完,索性继续走到前方下一个街口,再拦辆出租车把她送走。
林晨上了出租车后座,他正要替她合上车门,她探出头道:“继续保持联系,ok”
他点点头,继续保持联系联系后谈什么他不晓得。
她叹口气,留恋又神色复杂的投来一瞥,关上车门。出租车绝尘而去。
还好这些对他都不是重点,离他想象中的天崩地裂的诀别场景还差不少距离,况且,他爱过林晨么顶多是在乎她一阵罢了。他并非无情,只不过将感情的外壳包得很硬,他认为林晨并不值得他付出,就这么回事。
这段回忆的重点是后面的结尾,送走了林晨,他没理由再往前走,也没兴致再回到学校,又不甘心就此也坐车回家,总得找点什么事做,再不行就干脆到对街拐角处的市场买点菜回家。
对街和身处的这条街隔着一座小涵洞,上面是东西方向的铁路,从它规模来看林欢否定了它是某某大干线的可能性,但一会是客车一会又是货车前仆后继的,他自己也怀疑自己的结论。涵洞上又是一列蓝色的快车经过,震得顶上簌簌直落灰尘。
涵洞附近这两条街道除了平常上下班高峰缓解交通压力外,平时没什么行人和车辆愿意走这种小街道,尤其是这附近有座起到遏制车流作用的菜市场。
火车过后一片寂静,所以当他即将走出涵洞时看到距自己前方五米之处,一个蓝色的背包静静躺在涵洞入口边的路面。
应该是从急驰而过的客车上掉下来的吧要是晚了001秒,这包估计就甩到河里了。他拎起那半旧不新的背包,感觉很沉,用上双手重新使力提了起来。
附近刚好没人,他自认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况且这种丢包的方式到哪去寻失主他提了包就往回折返,走到河边有石凳的角落处坐下,将背包摆在双脚间的地上,发现合上的两个拉链孔还穿了一把小锁,从口袋里拿出万用刀,拨出一把小剪刀往背包的最鼓的地方剪了一口子,同时心中默念道:“最好全是现金,一半也行,旧钞,多多益善。”他剪开了背包,只往里面看了一眼,然后两手抓起背包匆匆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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