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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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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的均订已经突破了了五万,而且这个数字还在激增,以日更两万字算,他每个月光是订阅收入就有三十多万了,这还不算半年奖以及其余奖励,这样的收入和大漠孤烟的吸金度当然不能相比,但是它的辐射效应慢慢才会体现出来,繁体版税,简体版税,无线阅读基地的销售额,影视改编,游戏改编,这些都会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带给他不菲的收入,这些钱,干大事可能还差了些,但是作为平时的开销,绝对是绰绰有余的。

关键是他很享受这种成为网络文学大神的感觉,音乐和文学,一直是他最为偏爱的两个兴趣,成为一名拥有自己标志性作品的作家,也曾经是他的梦想,现在,他也算是给自己圆梦了。

对于孟星辉来说,武破天惊这部小说的创作任务已经完成了,接下来就是每天坐在家里数钱然后享受各种鲜花和掌声的时间了,他的心思也就不用放在这方面,接下来几天,他要开始着手创作新歌了,灵感起源于上次他回老家的时候,听村里人讲的一件事情。

事情的主角是附近村子一个年轻的村妇,丈夫常年到城里打工,一年到头只回来一次,这村妇就带着孩子和公公婆婆在家里过日子,开始还相安无事,时间长了,这村妇就和朝夕相处的公公产生了不伦之恋,并且勾搭成奸,这种事起初还很隐秘,但正所谓纸里包不住火火,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一来二去,家里的婆婆先现了蛛丝马迹,然后就此留上了心,终于在一个晚上将公公和媳妇堵在了房内,当场捉了奸,这婆婆也不是省油的灯,不顾丈夫和儿媳妇的哀求,哭天抢地闹的全村人都知道了,像这样的八卦猛料在农村最容易流传,猥琐的人拿当h色笑话来讲,更多的人痛骂淫妇以粉饰自己正人君子的形象,总之轰轰烈烈越闹越大,后来这村妇扛不住压力,就上吊自杀了,死之前还在白绫上用血写下了一段话:“我爱我的丈夫,我很想我们一辈子能在一起,可是为什么他一年才能回来一次我不知道这个社会是怎么了,没有钱寸步难行,可是男人们为了挣钱,将老婆孩子扔在家里不管,这真是正确的事情吗我知道我做了错事,我该死,但是我的公公是个好人,请你们别为难他,也许,女人真的只是希望身边有个好男人朝夕相处,而并不是一个一年到头见不着面,只能每个月寄点钱来的丈夫。我们是农村妇女,我们文化程度不高,我们很穷,我们没有文化人的本事,能将爱情说的那么好,我们只知道,和爱人分开我们也会寂寞,我们也会伤心,身边有个好男人嘘寒问暖,我们也会感动,我想和那些常年在外挣钱的男人说,带上你的老婆吧,不管外面条件有多苦,至少每天能热乎乎地抱着在一个被窝里困觉,总比一个人抱着冷冰冰的枕头要好。孩子他爸,我对不起你,我走了。”

第0099章 酝酿新作品

这段话流传开来后,让人意外的是,竟然得到了附近好几个村子留守村妇的积极响应,要知道现在城市化建设加剧,绝大多数农村的壮劳力都到城里赚钱去了,留守的多半都是老弱妇孺,很多地方都出现了无人种地的局面,留守的村妇是很多的,那个上吊自杀的村妇这一席话大概击中了她们的心坎,于是这些村妇就自集中起来,到各个村部去抗议,其实她们也不知道在抗议什么,也许是因为有着和那个村妇同样的伤,也许是兔死狐悲,也许是愤怒,总之这件事闹得很大,最后村干部不得不牵头,给了那个死去的村妇高规格的丧葬待遇,才将事情平息。

送葬那天上千名村妇闻讯赶来,队伍延绵三里多路,自古以来红杏出墙的妇人死后还能得到这种待遇的,大概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了。

孟星辉听了这件事之后,当时就心里一动,也许大多数人听到这件事情的反应,都会从道德层面思考这个村妇是对是错,她的死值不值得同情,但是对于孟星辉这样的创作者来说,他思考的层面又深刻了许多。

古代为什么能产生那么多经典的情诗,即便现代人读来也心有戚戚,最重要的原因也许是因为距离,男人出外求功名,做生意,即便是探亲访友,由于交通的不便,都会花费很长的时间,他们的妻子或者情人在家里长时间地承受这种离别的伤痛,入骨的相思,对于那些有才华的女人来说,离伤和相思就像醇酒,她们品地久了就会产生美妙的感觉,而这感觉通常可以酝酿出不朽的诗篇。

而现代人尤其是都市人对于离伤这个词则越来越陌生,因为彼此间的距离太近了,即使相隔遥远,想见一面也很容易,即使见不着,还有先进的通讯设备,至少能听到声音,甚至看到视频。但是在农村,却产生了孕育不朽情诗的土壤,那些留守的女人们和她们的男人们,又开始了和古人一样的两地相隔,孟星辉在想,如果那个死了的村妇有李清照那样的才华,是不是也可以写出不朽的情诗她是不是也有“悔教夫婿觅封侯”的感叹呢

他并不打算探讨爱情,也没打算引导舆论同情谁,这件事情无疑是个悲剧,在现在这样的环境下,这样的悲剧可能不是第一宗,也不会是最后一宗,孟星辉尽管很不想再听到这样的悲剧,但是他不是神,他阻止不了注定要生的事。

这件事情触了他的一种情绪,一种想为时空相隔的爱情写点什么的情绪,自打从老家回来,他就一直在酝酿这种情绪,现在这种情绪终于到了顶点,需要依靠什么媒介喷出来,孟星辉知道,他出新歌的时候到了。

虽然他没正儿八经地谈过恋爱,但是在他生命中曾经拥有过大多数人都会拥有的美好回忆,而这种情绪,也将他曾经的那段回忆拉回到眼前,他又重温了一遍记忆中的那个女孩。

那一年他上高二,新学期开始转来一位女生,孟星辉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那女孩很安静,很美,眼波很朦胧,而且喜欢呆,常常对着窗外一看就是一节课,孟星辉那段时间一定也在盯着她的背影。

后来这个女孩居然很幸运地和他安排在了同桌,于是他们就开始了一段很快乐的同桌生涯,这个女孩很大方,并没有和很多小气吧啦的女孩子一样在课桌中间划上三八线,不准孟星辉越界,而是和他成为了好朋友。

他们一起做功课,一起探讨数学题,一起去食堂吃饭,甚至一起上洗手间,他从来没有向她表白过说我喜欢你,但是他却像老鹰护雏一样将她护在自己的翅膀下,不容许别人对她有半点轻侮,甚至有一次,有个男生背后说这个女孩上课放了个屁,孟星辉火冒三丈,光着膀子和这个男生在下着大雨的操场上滚得一身淤泥,打得昏天黑地。

这个女孩也没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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