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4章 桃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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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各地仍盘踞着许多土匪盗贼,他们的经济来源和朝廷差不多,主要是附近村庄商旅,只是比朝廷粗暴了一些,直接动手抢,所以每个村庄都要设置眼线和基本的防卫力量。
《桃花源记》其实就是这种黑暗时局的体现,和《红楼梦》一样,正面美人反面白骨:
捕鱼人进入桃花源后,“停数日,辞去。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
桃花源人跟他说别抖到外边去,结果捕鱼人一出便“处处志之”——到处做标志——然后“乃诣太守,说如此”,“太守刘歆,即遣人随之往,寻向所志,不复得也”。
看起来只是一个进入世外桃源的美好故事,但如果想得黑暗一些,太守遣的不是几个人,而是一支军队呢?
如果找到了桃花源村,杀光了里面的村民,夺取了全部财宝,然后说迷路找不到了呢?
毕竟桃花源村很富裕啊,“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鸡犬相闻”、“设酒杀鸡作食”、“余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家家户户都拿得出酒肉,明显是占据了一块好地方,而且不用向朝廷缴纳赋税,积攒了许多财富。
而他们既然不在朝廷的户口簿册上,也就不受朝廷保护了,是占据了王土的“刁民”也,那杀了夺其财,再打个报告称土匪,功财两得,美不自胜。
这个故事收录在《搜神后记》中,基本是妖异变怪之谈,所以桃花源记的诡谲之处,就在于里面没有任何的妖异色彩:除了进入村庄的道路,这是妖异的题眼。
如何进入村庄,以及为什么后来村子“不复得也”,答案其实就在开头第一句和太守之名上。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太守刘歆】。
太元是东晋孝武帝司马曜的年号,376年至396年,共用二十一年,而《搜神后记》是宋初作品,书中记有陶潜陶渊明卒年和陶潜死后的元嘉十四年事,所以全书不可能是陶潜所作,古人缺乏知识产权观念,或许是某人从陶渊明后人手中获得手稿后加以编辑和添补,也是完全有可能的;就跟《红楼梦》一样,有一大帮子人参与,然后托名在先贤或者首倡者的名下,相当于学术论文的一作,那么反过来说,这个故事也同样可能出自陶潜之手。
实际上小说从先秦开始就有文人进行创作了,只是古代对小说概念的界定模糊不清,对小说和散文不做区分,笼统的用古文概括,所以显得正儿八经算小说的书籍十分稀少;严格来说,除非有人认为《山海经》是纪实文学,否则它也算是小说,但汉唐时期认为它是【地理书】,赵宋则列入《艺文志》五行类,明清则认为是“小说之最古”,还好明朝人有自觉,没有觉得小说是在明朝才开始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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