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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结局(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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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妻子和儿子,李承泽觉得,此生已然无憾了。

……

多年后。

此时的思华已是十几岁的少年了,他结合了父亲和母亲的优点。

文韬武略无所不能,但他更喜欢读诗文。

当年的范闲被称为庆国文坛的希望,但信王李承泽的孩子,被称为庆国文坛冉冉升起的新星。

范闲的孩子比思华大上四岁,性格特别皮,也坐不下来,他们夫妻二人的性格本就比较随意,所以范良身上也没有什么贵公子的气质。

但是思华不同,他从小就被李承泽带在身边教养,读书,习字,走路每一个细节,都是在父亲的看护下长大的。

倒也真养出了世家大族那样的翩翩贵公子气质。

他会武,但更爱诗书。

尊重父亲和母亲。

因为李承泽和范闲两家经常串门,和范良倒是有些兄弟之间的情谊。

范良是五竹暗中看护着长大的,从小就爱动,但皮也厚,抗揍,倒是使得一身的好拳法。

范良和李思华,感情好到能够睡一张床,但大多时候,李思华是拒绝的。

他不习惯同男孩子太过亲近,有失礼数,也失偏颇。

范闲每次看到这哥俩聚在一起玩,表情总是很忧心。

白鹄去问他到底在担心什么的时候,范闲看着三十多岁了,眼神仍旧清澈的白鹄,选择不说出他心底那些脑补。

小白被老二养的干干净净的,他不应该给小白灌输一些乱七八糟的思想。

敢情,是该让这小子出去看看世界了,看看天有多厚,地有多宽,而海又在哪里?

这些东西是要自己去体会的。

白鹄在笑,她轻易便能坐上屋檐顶上去,她高看着蓝天,风从耳边过,鸟从北方飞回来。

低头一瞧,承泽正拿了一本书在看,他惯常是爱放一盘葡萄在身边的。

看得脖子酸了,他就会伸出手来。

白鹄见了,当即便能明白。

直接一跃而下,将承泽抱在怀里,带到自己身边坐好。

缘分是从哪里开始的呢?

好像是那句,我杀猪养你啊!

如今想来,这也是一句戏言罢了。

他们夫妻二人还真的去杀过猪,然后摆了摊,把一整头猪头分了全部卖出去。

这样的活儿,原本以为承泽会受不了的。

但他卷起袖子,与面前的大婶争辩得厉害,就为了争那一二铜钱的价钱。

他是皇亲贵胄,又怎会缺钱?

因而与大娘争辩的时候,他给出的理由是这样的。

“我娘子辛辛苦苦,半夜就起来烧水,我打小身体就不太好,这些都是她来操劳,我们日子过得不好,但我娘子的劳累不该就值这么点价钱。”

刀插在案板上,白鹄眼中满是柔情,看向嗓子快要冒火的承泽。

价钱终是谈下来了,承泽没吵过大娘,还是让利了。

“明明刚才那会儿,她都无法反驳了,怎么就让出去了?”

“娘子莫要生气,大娘她没了丈夫,一个人撑着整个家,他儿子要去赶考,小孙子又还小,让了便让了……”

就这么普通的一句话,不知为何,白鹄却红了眼眶。

“我就知道,你一直是承泽。”

一生应该怎么度过呢?

大约是相互扶持。

……

(本章无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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