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我就是祭司(1/2)
当然,这个说法并不完全准确。
太上道祖还在,可道士身份的认定权力显然是掌握在道门的手中。因为太上道祖不在人间了。
佛祖也还在,僧侣的认定权力掌握在佛门的手中。同样是因为佛祖不在人间。
同理,“浑沌”还在,可“浑沌”已经不在人间了。
矛盾点就在这里,太上道祖不在了,太上道祖的伟力也随之离去,现在基本看不到太上道祖的神迹——有人犯罪,是道门的灵官和黑衣人去执法,而不是太上道祖的意志显化天兵天将。
如此便推导出一个结论,道门的法律由道门的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非太上道祖,所以一切权力归于道门。
先民之城的法律显然不是由教团的强制力保证实施,而是由超凡的执法武士保证实施,那么一切权力还会归于教团吗?
显然不是。
那么权力必然是归于神灵。
从执法武士的死板态度来看,这个神灵很可能并非“浑沌”本身,而是一个化身。这也是神仙们惯用的手段,凝聚信仰、收拢人心少不得要倾听信徒的呼声,如果觉得厌烦怎么办,那就造一个没有感情和自主意志的化身,根据神仙的设定公式化回应信徒。
只要掌握了其中的规律和漏洞,就能薅神仙的羊毛。当然,一旦被神仙发现,那么结果无疑是十分凄惨的,真当神仙仁慈博爱?
先民之城大概率也是由这样一个化身掌管,所以表现得十分死板而不知变通。
这是李青霄发现的漏洞。
虽说李青霄拿到“黄神越章之印”成为大吉之人还有个前置条件,那就是李青霄由北落师门灌顶了“太平妖术”,成为小吉之人,而在“浑沌”这方面,李青霄并没有类似“太平妖术”的前置条件,但李青霄只是想要成为“浑沌”的祭司,而非是“浑沌”的大祭司、代言人、神子之流,目标也是不一样的。
换成“黄天”的标准来说,那就是只想成为小吉之人而非大吉之人,其实条件并没有那么苛刻。
不过这些只是猜想,李青霄还是得验证自己的猜测才行——并不是一定要尝试进入神庙区才能验证祭司身份。
李青霄跟琉璃说明了情况,不过故意隐去他在玄字乙十六世界的经历,只是说这件法衣与博山有关,然后让琉璃取出他们为之付出四袋谷子的祭司袍交给他。
李青霄在脱下“太素金文法衣”的前提下,穿上了祭司袍。
下一刻,执法武士凭空出现在李青霄的周围,宣布他触犯了“僭越”之罪,向他下达了两袋谷子的处罚决定,说明此时的李青霄并不是祭司,只是外来者,不能穿祭司袍,有罪。
李青霄交完罚款之后,再穿上“太素金文法衣”,又把祭司袍套在了“太素金文法衣”的外面。
这一次,执法武士没有出现,一切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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