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我叫“狼为”他叫“狈奸”(1/2)
第十二章我叫“狼为”他叫“狈奸”
“当,当然。”
“这是刚才两个奇怪的人给我的,噢,他们朝那边走了!”还不等粉袍男子再问,小魔已经倒豆子一般全说了。
“多谢,这魔器我买下了。”粉衣男子随手丢下只精巧的锦囊过来。
小魔见状赶紧接过,引出魔力探查一翻,石化僵硬在原地。
“二,二,二百万魔石!直接翻倍了!”
“它值这个价。”粉衣男子见他的模样轻笑一声。
小魔生怕他反悔,赶紧双手把诺斯方才给他的黑晶石饰物递过去。
粉衣男子极为小心地接到手中,垂眸细细摩挲。
略带薄茧的手指带着魔力划过晶石,血色随之划过,他目光不由地深了几分。
半晌才低声呢喃道“没想到来此处处理事物竟还能遇上乡主曾留下的遗物……”
那双桃花眼中多了几分怀念。
粉衣男子轻叹一声,擡步朝着小魔所指的方向而去。
那人手中有乡主的旧物,应当是曾经熟识之人,他该寻去见一见,若是乡主昔日友人,有事便帮衬一二。
诺斯漫无目地瞎逛,也不说到底要去哪儿,偶尔来了兴趣也只是随意看看,并不买什么东西,完全看不出他刚才还兴致勃勃地和小魔杀价。
其实不过图个乐子,他给那小魔的东西足够买无数上乘灵果了。
陆熙安静在一旁跟着,也不说话,两人隐没在人群里完全不打眼。
陆熙忽而出声“接下来要去哪?”
“不知道,也许去继承之地看看。”诺斯也不瞒着他。
他之所以有这个打算,不过是想去找找看魔神在不在哪儿,若是不再,他拿回曾经的力量也好打开魔宫。
他记得魔宫后园里有暗界唯一一片可以种植植物的地儿,他曾种许多灵果,还有西瓜来着,清香可口,让人回味。
另外,他那件法袍一直放在那儿落灰就不好了。
“唉呀,我真是蠢透了!怎么忘记问小魔那人长什么样子了!”
耳畔传来清朗男声,诺斯倏然侧头,一粉衣男子匆匆与他们擦肩而过,向前而去。
他手中小心拿着一串与满身精致锦绣毫不相符的黑晶饰物。
诺斯身体僵了片刻,脚下越来越缓,最终停下,不再向前。
“他手中拿的是刚才你留下的东西。”
陆熙眼力极佳,顺着诺斯的视线看去,便也发现他盯着的那人。
他一眼望穿,那人是魔,虽不是始源恶魔,实力等级直逼他们。
暗界诸魔形貌并不美观,这倒是个精致的。
陆熙突然记起一个人——代蒙。
那人长得那般好看,曾叫他一度怀疑那人是不是并非魔物出身。
只可惜,匆匆几面,许是时间久了,他记不太清代蒙的模样了。
“他在找你。”
“你认识他?”
“为何不与他相认?”
陆熙实在不懂他为何要因此苦恼,并且他此刻心情沉郁显而易见。
和他待在一起的这些日子,陆熙虽时常见他喜怒鲜明,但他感觉的到,诺斯虽表情行为肆意,内心却无一丝波澜,甚至他其实对所见的一切都没有情绪。
一个初生魅魔,身上绝不会有如此死气沉沉。
而刚才那粉衣男子经过,陆熙敏锐抓住了他身旁之人内心传来的一丝波动。
“陆熙,这和你没什么关系。”
诺斯垂眸,轻轻撚了撚手指,不知道在想什么,听见陆熙追问,他应声回答,却是冷漠的警告。
“不要试图探究我的过往,更不要去打扰他,否则——”
“挫骨扬灰。”
最后几个字极清,极沉,像是压着喉咙说出来的。
陆熙侧眼看他。
这是诺斯头一次真正展露出被他藏在骨血深处的杀意。
他过往亲缘浅薄,朋友极少,能说话交心之人从未有过,从来都是孑然一身。
明暗两界皆知撒旦代蒙凶煞非常,手握权柄,掌人生死,却不知,他其实也是个活得很失败的人。
曾登上顶峰俯视世界,多少人敬仰俱怕,他也以为自此前路便是坦途。
可孤峰顶上,寒雪冷霜,冻得他一个哆嗦。
茫然四顾,也只见孤寂充斥,危险四伏,望不见退路。
他曾遇到两个人,数十万年相伴,早已是至亲之人。
而今他重生回来,他不想给他们惹麻烦,更不想让自己身上的事波及到他们的生活。
因而不见也罢。
知道栖乡如日中天,他们亦平安无事,便足够了。
“走。”
他忽然转身,加快脚步朝来时的方向走去,那里是出去的方向。
有了方才警告,陆熙知他逆鳞,既然与他所追寻之事无关,便不再过问,若是他问得多了,诺斯再一次生出把他甩脱的心思,便麻烦了。
诺斯心里装着事儿,一路直行,没注意到周围围上来的魔。
他们都是恩维手下的魔骑士团,正在四处搜寻炸毁他们老巢之人。
这群家伙手里带着特殊魔器,法衣的伪装可能被他们看破。
诺斯没有原路返回,而是朝着这处集市的出口处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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