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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第七十四章

同样在愁的,还有叶浔。

因为他大姨来了。

蝗灾那天,夏丽华的丈夫在室外做工,直接被啃成一张白骨,儿子如今快四十了,被他俩溺爱,这么个岁数了连份像样的工作都没有,整天躺床上,等他们俩口子挣些粮食。

家里的顶梁柱没了,儿子又是个不争气的,就打起叶浔他们的主意。

叶家不待见她,她就坐在门口捶地哭嚎:“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男人死了,儿子无用,就连亲妹妹都不肯帮我。爸妈,如果你们泉下有知,就早点来把女儿带走,不要留下我受苦了!”

哭累了就歇息,喝几口水,等体力恢复了继续哭。

期间叶浔出来赶过几次,但很快人就回来了。

人家没做出实质性的行动,他也不好直接给人乱刀砍了,为这事,他和秦尉吐槽:“人能不要脸到这个地步,我是真佩服她。你长这么高这么壮,今晚晚点去训练吧,替我吓唬一下她,天天哭,家里的鸡都没她准时。”

堪比闹钟,哭声一响起,叶浔就知道该起床了,还特别有耐心,已经来打卡半个月了,还没放弃。

秦尉正给他按背,听他这么说,手就开始不老实了,逐渐下滑。

“找我办事,是要收报酬的,不知道叶老板给不给得起。”

自从房子建好,两人几乎是夜夜笙歌,秦尉放手的位置变了,他就知道对方要干嘛了。

翻身面朝上,双手打开,闭上眼装作英勇献身的样子,“身无长处,只能以身相许了。”

“那我就不客气了!”秦尉饿虎扑食,咬的叶浔直喊饶命。

两人胡闹许久,秦尉起床的时候还仍旧精神抖擞,不像出力的人。

出门前,他拿过挂在墙上的唐刀,穿过院子,打开大门,已经有个身影在门前坐好了。

夏丽华以为他们终于受不了了,满脸欣喜的转头,结果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柄长刀,眼含戾气,表情瞬间僵在脸上。

她知道自己侄子找了个男人做对象,并且感到不齿。但没想到这个男人这么不好惹,一拳可以打死两个她。

人还未靠近,腿已经开始打抖了。

这时,秦尉说话了,语气冷若冰霜:“你就是夏丽华?天天在我家门口哭嚎,是觉得我不敢对你动手么?”

话语间,将唐刀架在夏丽华的脖子上,刀刃锋利,轻轻一划,就留下血丝。

感受到脖子上微微刺痛感,夏丽华的胆量全散了,一股骚臭的液体沿着腿,从裤脚流出来,在鞋边积了一滩。

没想到这么不经吓,还没正式开始,就已经吓尿了。秦尉怕脏了自己脚,连忙后退两步。

“不想死的话,赶紧滚。”

夏丽华因为腿软跌坐在地上,听见他的话,立马从地上站起来,手忙脚乱的跑走了。

秦尉看事情解决了,就去办事楼给巡卫队训练。

新人们不知道为什么老大今天迟到了半小时,尽管内心好奇,但没有一个人敢去问的。

训练时的秦尉,就像冷面阎王,天天拉着一张帅脸,好像别人欠了他五百斤粮,被他抓到偷懒的,就狠狠加练。

但不问,他们也很快知晓了原因。夏天的衣服领口大,秦尉一个转身,脖子后面的抓痕就暴露在巡卫队面前。

大家都是成年人,自然知道什么情况会抓成这样,脸上不禁露出猥琐的笑容。

没想到老大也有正常人的需求,还以为没人敢和他过日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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