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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早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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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今夏开始在屋里转悠,终于在抽屉里找到根红绳,把玉佩牢牢穿起来戴在脖子上。

她从屋里找出张纸笔,开始在上面写写画画。

根据原书剧情,男主一家都被下放到一个叫小马村的地方,这个村子又小又穷,男主一家在那里改造三年,确实受了不少苦,尤其是男主母亲,更是落下个终生咳嗽的毛病。

她现在没地方去,哥嫂反目成仇,还有王兴这个隐形炸弹在,最好就是下乡去找男主,书里说男主武力值很强,教训个混混应该不难。

心里有了主意,下一步就简单多了,既然要下乡,物资可少不了,现在身上有一千多块大洋,算是个小富婆。

按原主记忆,每天早上6点钟,在城西那边会有早市,那里卖什么的都有。

一会儿,就去那里买些东西,再放到空间里面。

陆今拿着笔列了个购物清单。

吃食方面是大头:米面油,肉类,鸡蛋,做饭的调料都要买,还要买的多些……

还有衣服,买衣服太贵了,而且她也没那么多钱。

只能买些好看的布料,下乡后找人帮忙做了。

还有鞋底,乡下路都不好走,很费鞋,得厚实柔软些,这个也得找人帮忙做。

对了,还要买些护肤品,虽然原主长得漂亮,但再漂亮的女人不保养也不行。

还有买些棉花,现在虽然是二月中旬,但天气还是很冷,没有棉花可不行。

还有锅碗瓢盆,水杯,暖壶,牙刷牙膏,洗发水,毛巾肥皂,红糖白糖。

对了,还要买些常用的药品。

……

要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也不知道这点钱够不够,还是先去早市看看吧。

陆今夏有些嫌弃的看看身上的大红棉袄,总觉得别扭,没有穿外衣总感觉在裸奔一样。

现在特殊情况,也顾不得这些了,下乡后,一定要做几身称心的衣服。

从屋里找到一块灰色头巾,陆今夏往头上一裹,就露出俩眼珠子,别人一看,还以为是个老婶子。

顺着原路狗洞爬出去,又从院子里找了个破旧的竹筐背在身上。

拍拍身上的土,迎着朝阳:“搞定,出发。”

背着竹筐,打扮成老嫂子的陆今夏健步如飞,直奔城西而去。

说是早市,其实更像黑市多些,人不少,但都比较安静,各自讲各自的价钱。

也有不少像陆今夏一样打扮的人,这个年代,财不外露,买些东西大家都很谨慎。

她来的早,刚一进去,就看到不远处有一个屠夫,正在现杀猪肉。

猪肉在这个年代可是比金子都值钱。

猪肉摊旁围了一圈人,大家都盯着这头白花花的大肥猪。

陆今夏加快脚步,费力挤进人群,大声说:“这头猪我买了。”

杀猪的小伙子愣住,有些不敢相信:“大娘,这一头猪你都要了。”

“没错,家里三个儿子,都要娶媳妇,得办酒席,这头猪我都要了,多少钱?”

听到这话,其他人都渐渐散开了,人家家里三个儿子,还敢买这么一头大肥猪,肯定是个有钱人。

哪像他们,买一两斤肉还的犹豫半天,扣扣搜搜的。

小伙子遇到个大主顾,也高兴极了:“大娘

,这肉我平时卖九毛一斤,但你都要,给我八毛五就行。”

陆今夏有原主的记忆,知道这个价钱已经十分公道了。

“行,给我切成一块一块的,把猪皮都割下来。”

猪肉可以炒,煎,炖,猪皮可以做猪皮冻,卤猪皮,而且这种农家自己养的猪肉,特别肥,特别香。

作为一个专业的美食博主,陆今夏别的不会,吃这方面那可是一骑绝尘,别人拍马都赶不上。

小伙子刀功了得,速度很快,刷刷十几刀下去,每块肉都切得整整齐齐的。

“好了,大娘,我称了下,一共271斤,就算你270斤,总共229.5块钱。”

“行,你把肉给我搬到那边的小巷子里去,一会我儿子过来取。”

“成。”小伙子扛着猪肉,搬到小巷子里,拿着钱就急忙离开了。

陆今夏瞧见四周都没人,立刻把猪肉全部收进了空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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