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老家(2/2)
迎面而来一位八旬的老婆婆,正仰起头眯着眼打量着眼前清秀的女孩。
“旬婆婆,我是小锦,陆锦笙,陆学文的女儿,您还记得我吗?”
锦笙迫不及待的交代着,好似要宣告自己曾留住在这里的一点一滴,这里才是她的家乡,这里才有她的家,她是陆学文的女儿啊,那个山村里唯一一个教书先生的女儿。
“陆老师的女儿,小锦啊!”旬婆婆眼里顿时溢满了欢喜,“瞧瞧,都长这么大了,我都快认不出来了,以前你离开村子的时候,可才豆丁点儿大啊。”
是啊,她七岁那年,就被江千秀带去了夏家,就连父亲后来没了,都没肯让她回来祭拜,她这个女儿,还真是没用。
“旬婆婆,我老家.......”那间小院子倒了吗?
“还在呢,就是没人住,怕是落了不少灰,东西都朽了吧。”
“没事,我回去看看。”
从七岁离开村子,陆锦笙就没有回来过,父亲的坟被埋在了村后的山头上,那里是山头最高的地方,朝阳的位置,阳光最是瑕暖,像极了父亲的一生,热烈肆意、执着无畏。
她没再见过父亲,用尽了所有办法,恳求了一次又一次,最后母亲才同意在B市的墓陵园,给父亲置了一个衣冠冢,空有一副牌位,连张照片也没有。
她那时才知道母亲是不爱父亲的,所以一次也不曾去过,好似陆学文这个人,没有从她生命中出现过,而她陆锦笙跟捡来的孤儿没什么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