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节(2/2)
李绍花擡起了满是泪水的脸,抖着手,一脸的愧疚与自责。她慢慢的给文欢擦着泪,“欢欢,都是妈不好,都是妈不好……”却也没说自己到底哪里不好。
文欢拼命的摇着头,“不,妈、妈妈最好了,文欢最爱妈妈了,是爸爸坏,让妈妈哭了,我、我们都不要爸爸,文欢不想要爸爸……”
李绍花的手顿了顿,突然好像想到了什么,眼前顿时一亮,她胡乱的擦了把眼泪,对文欢说道:“欢欢不喜欢爸爸,那我们走好不好,欢欢愿不愿意和妈妈一起?”
文欢使劲的点了点头,心里想的却是:这一次,又能逃多久?
李绍花看到文欢点头后,连忙站了起来,她翻了翻文中海的衣服口袋,找出存折,顺手又随便的捡了几件衣服,然后一股脑的塞到了一个大包里,还不忘把文欢学习要用的笔墨书籍塞了进去,准备好后,就急匆匆的拉起文欢就马上要走。
可是刚走到门口,她又突然停下了脚步。
只见她看了一眼还躺在地上的文中海,咬了咬唇。
不是李绍花后悔了不想走,而是——文耀去玩还没有回来。
李绍花又仔细的想了一想,还是从口袋里掏出了二十块钱,又从沙发上拿起文耀的书包,打开,放了进去。
虽然她知道文中海一直对他这个儿子宠爱有加,就算自己现在走了,也不会因为没有自己而饿着他的宝贝儿子,但是毕竟文耀还是个半大的孩子,李绍花怎么样都有点不放心。
弄好一切后,李绍花又给文耀留了门,毫不留恋的带着文欢离开了这个令人作呕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看这一章的题目就知道了,李绍花离家仅仅是一个前奏哦,事情还没有完……亲们要耐心看下去哦,接下来会有一个小正太出场了~~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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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留下——李绍花番外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很重要哦,是以李绍花的视觉来说出前面的一些疑惑,希望亲们喜欢~~~
我的名字本来叫李花,这是我的阿爸想了好久才帮我取的名字。
我家住在一个比较偏僻的村子里,家里十分的穷。记得在村子里上小学的时候,因为班里有好几个人都叫李花,老师没办法认人,所以他帮我们几个同名的人在名字里加上了不同的字。
于是我就变成了李绍花。
老师十分喜欢我,因为我的学习成绩非常好,每个学期都是班里前三名。
前三名的人会得到奖状和奖品。那个时候的奖品就是几支铅笔和一本白花花的作业本。但是对于我们来说,纯白色的纸张是珍贵而又罕见的,所以那些洁白的作业本,就成了小孩子荣誉的象征。
四年级的时候,阿爸上山去割松香时不小心摔断了腿,然后我也不能再上学了。
在家里我排行第二,我有一个哥哥,叫李云,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分别叫李山和李绍音。妹妹的名字是我起的,因为阿爸起的名字实在是太难听了。
阿爸摔断了腿后,家里的日子过得更是紧巴巴的。所以,身为女孩子的我,就没有了上学的资格。
我心里怨过,恨过,但是却也没有办法,谁叫我是个女孩子呢?
不过我当时就在心里发誓,如果我将来的孩子是个女儿的话,我一定要让她读许多许多书,把我没能读的全部都补回来!
没想到,最后我还真的生了个女儿……
辍学回家后,我就一边帮着家里做事,一边拿大哥以前的课本来自学,大哥很是疼我,知道阿爸不给我上学,他也默默地退了学,说是怕我自己一个人在家里做活太累,他不上学了也可以帮我做许多的活。阿爸知道后,也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抽着水烟。
我们这个村子里的姑娘都长得很美。
我知道我也长得也很漂亮。
因为每次农忙的时候都会有许多别家的小伙子来帮我的忙,既然不用那么累,我当然也乐得轻松的任他们割两下谷子顺便偷看我一眼。
于是,在十五岁的那一年,我认识了他——陈松。
那是一个在别人面前强势得如同饿狼,但是在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