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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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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日,我把优若安顿在朋友家,一个人回了迹家。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迹家资历老到不能再老的老佣人莫婆婆喜滋滋的向我汇报——咱家的王追着那位小蛮姑娘去谦尾了。

我顿时一个头两个大——小蛮……果然,是赫荔那个淘气丫头……

小蛮是希濂送她的昵称。早在两人还是小屁孩儿时,花花小公子的希濂就对早有美人之名的赫荔姑娘眼巴巴馋着,等到订婚了,还当真的欢喜了一场。第一次见面,是两家安排的,两个人都把那些个小缺点藏着掖着的,对对方印象好的不得了,一拍即合,看着这么两个粉雕玉琢似的小大人牵着手站在一块儿,直把两家的大人乐得呵呵,希濂老爹美妙的胡须越来越有违反重力规则向天上发展的趋势。再然后……拌嘴到吵架最后开打,别看赫荔姑娘教养好,疯起来希濂压根儿就招架不住,他又碍于面子不能和女孩子真动手,于是算来算去,还是他吃的亏多了那么一点点。

就此,小蛮得名。

那箱,莫婆婆越说越兴奋,一副人生已经了无遗憾的姿态——我可是放下心了……果然不愧是我的妍儿,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女人嘛,既然看好了,就是要抢来的!

我扶额——果然……一切的问题都是我家的基础教育问题……

莫婆婆好久没见我,难免热情过了头,拉着我说这说那,话题虽然始终不离大哥,但一边手捏捏这儿扒拉扒拉那儿,偶尔穿j□j几句注意身体健康又长高了的断句……我那个冷汗刷刷的往下淌,其实我从好多年前开始,身体就再没有发生过任何变化,别说长高了,恐怕连头发都没多冒出来一根。

所以……为了不让人看出端倪,我只好出奇制胜——在造型上费工夫。

头发啥的我是不敢乱动,但我可以……用奇装异服来引开别人的注意力。

果然,莫婆婆对我的衣服品头论足了半天,发表了一些高深意见,顺便问了问这又是哪个地儿的风俗特色服饰。

我一一回答莫婆婆排山倒海之势的问题,婉拒了她想让我留宿继续漫谈一夜的盛情。既然哥哥不在,那我就不在迹家多停留了。优若不想去晚城,那不如带着他在火国逛一逛

想好后,心情轻松了很多。

我回到朋友家时,正碰上优若与主人斗蛐蛐酣战正欢。

我这朋友是位大富商的私生子,身份地位虽无,却自小受宠,独门独院的乐得自在。吃喝嫖赌,无所不能无所不精,也算个人才。

其实,他的仗义收留也不过是举手之劳,凭我俩的酒肉交情,我接受的十分坦然,蹭吃蹭住毫无心理负担……唯一不解是,他和优若一见如故。

以优若的外貌,若说他是一见钟情,我还比较能接受。

也许,因为两个人的本性相似,都还是孩子……这一点让我自己承认实在是勉强,未老先衰,大概说的就是我这种人,顶着一副二十岁的外表怀揣着百岁老人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心……人的一辈子,都是在追赶。追赶时间。

而只有有了各种各样的目的,人生才能充实。所以说,千万别看得太开,没了那点儿在乎那点儿纠结,将只剩下漫漫虚无。

正想着,那边一阵欢呼——“我赢了!”

优若兴奋的满脸通红,另一边,他的对手,脸也红透了,不过,是被气的。

“不行,再来!”掳袖子上阵。

这时,优若忽然看到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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